A. 生病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如果是大病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話,是可以申請提取的。
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公積金提取
1、《突發事件提取申請表》(單位蓋章);
2、所屬職工配偶或直系血親發生的突發事件,需提供能夠證明與本人關系的證明材料;
3、職工所在單位或所在街道予以核實後出具的提取證明;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6、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本條1至5項證明材料外還須提供:
a、醫院的診斷證明;
b、醫院提供的個人葯費支出清單;
c、其他重大疾病還須提供家庭收入證明,
d、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沒有工作人員由所在街道居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7、如遇不可預見事故和災難,除提供本條1至5項證明材料外還須提供:
a、單位、街道辦事處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b、個人承擔費用的明細發票;
c、家庭收入證明。
(1)如東因病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第二十九條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第三十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規定的標准編制全年預算支出總額,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准後,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級財政,由本級財政撥付。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略高於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費用標准制定。
第三十二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編制的住房公積金年度預算、決算,應當經財政部門審核後,提交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每年定期向財政部門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報送財務報告,並將財務報告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依法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四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有權督促單位按時履行下列義務:
(一)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或者變更、注銷登記;
(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或者封存;
(三)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三十五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督促受委託銀行及時辦理委託合同約定的業務。
受委託銀行應當按照委託合同的約定,定期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有關的業務資料。
第三十六條職工、單位有權查詢本人、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不得拒絕。
職工、單位對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受委託銀行復核;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新復核。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職工有權揭發、檢舉、控告挪用住房公積金的行為。
B. 患重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如何辦理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內提取職工住房公積容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C. 重大疾病支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手續
提取住房公積金可以有效實現使用價值,發揮其保障作用。除了住房消費以外,住房公積金也可以作為突發事件的應急方式之一。目前,按照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家庭成員(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遇有重大疾病,以及不可預見的事故、災難,引起家庭大額資金支出,造成日常基本生活困難的緊急事件時,也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住房公積金可以有效實現使用價值,發揮其保障作用。除了住房消費以外,住房公積金也可以作為突發事件的應急方式之一。目前,按照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家庭成員(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遇有重大疾病,以及不可預見的事故、災難,引起家庭大額資金支出,造成日常基本生活困難的緊急事件時,也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一般基於三類情況。其中用於住房消費的支取,主要包括以下情況:(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三)房租且在本市內無自有產權住房的。
根據相關規定,一次性付款購買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自簽訂購房合同(經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之日起,三年內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性付清購買二手房的,自過戶後的房產證上購買時間之日起三年內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建造自住住房的,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三年內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房管部門出具關於房屋應該大修的安全鑒定報告之日起三年內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使用購房按揭貸款的,在還款期內都可辦理,首次提取不超過首期額,以後每年一次或每隔幾年一次提取。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15%提取公積金的,提取額不得超過房租超出比例部分。
公積金銷戶後可申請提取:
另一類提取公積金的情況主要是喪失繳存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支取,主要包括:(一)離休、退休;(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三)出境定居;(四)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五)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六)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屬農村戶口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情況,可以提取公積金。但並不是只要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就可以提取公積金。因為這時候職工仍然有繼續工作的能力,仍可以獲得繼續繳存公積金的經濟來源。而對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又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無法繼續工作了,繼續繳存公積金的經濟來源不復存在了,這時可以進行提取。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銷戶提取時,職工可以全額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重大突發事件可進行應急提取:
第三類提取公積金的情況主要是由於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應急提取。主要包括兩方面的情況:一是職工家庭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二是職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其中突發事件是指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家庭成員(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遇有重大疾病,不可預見的事故、災難,引起家庭大額資金支出,造成日常基本生活困難的緊急事件。可提取公積金的重大疾病具體包括:1、慢性腎衰竭(尿毒症);2、惡性腫瘤;3、再生障礙性貧血;4、慢性重型肝炎;5、心臟瓣膜置換手術;6、冠狀動脈旁路手術;7、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8、重大器官移植手術;9、主動脈手術。而不可預見的事故、災難是指重大的安全事故、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
在提取額度方面,因九項重大疾病引起家庭大額資金支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不得超出醫葯費個人負擔的部分。因不可預見的事故、災難等引起家庭大額資金支出,且個人負擔部分超過家庭年收入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提取額不得超出個人負擔的部分。
D. 重大疾病的人怎樣提取住房公積金
以下三種情形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內;職工本人、配偶或容其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的;男性年齡滿50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滿45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均滿2年的。
其中提到的重大疾病病種包括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同時,因重大疾病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市民,提取只能用於醫保報銷後的自費的部分,即不能超過實際發生的費用與醫保報銷部分的差額,而且不能超過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余額。具體提取辦法還可登錄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網站,查看《職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提取業務辦理指南》。
E. 重大疾病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手續
職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因患有重大疾病住院治療的,可以提取職工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需提供:
身份證及經市(縣)二級以上醫院門診辦公室蓋章確認的、一年之內的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重大器官移植、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主動脈手術、良性腦腫瘤、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嚴重帕金森病、嚴重Ⅲ度燒傷、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嚴重運動神經元病等23種重大疾病的門診診斷證明書原件與復印件;
醫療保險支付的住院費用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申請人與患者之間關系的證明原件、復印件;
提取人存摺或銀行卡復印件。
需提取夫妻雙方賬戶住房公積金的,還須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復印件。
提取金額不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F. 我購買了住房公積金,現在因疾病不夠錢醫治,想把公積金提取出來應急,如何操作
不能因病提取的,只能是符合條件才可以提取的。
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情況: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公積金提取,公積金提取分為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
約定提取
公積金提取的約定公積金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後提取的有關約定,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約定的時間,將提取款項劃入職工本人的銀行賬戶。
部分提取
公積金提取的部分公積金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最高提取額為:賬戶內留10元的全部。
銷戶提取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2、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辦理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公積金提取流程: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轉賬)支票;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櫃台申請;
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列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G. 哪些大病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大病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幫助患有重大疾病職工家庭解決生活困難,職工應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內申請提取提取金額不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公積金支持的病:常見的包括:家庭成員(包括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
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重大器官移植;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主動脈手術;良性腦腫瘤;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嚴重帕金森病;嚴重Ⅲ度燒傷;
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嚴重運動神經元病)住院治療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日期應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內,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7)如東因病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符合條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2、離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證;
2、繳存人的戶口簿,已婚還需提供結婚證;
3、家庭所有成員的收入證明原件;
4、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門診批復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病患者沒參醫保不需提供);
6、醫院相關治療費用的憑證,如住院費用清單;
7、《職工因家庭突發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申報表》單位蓋公章;
8、當繳存人與當事人為不同戶口的直系親屬關系時,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關系證明。
二手房提取:
(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主買房人的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職工因購買公有住宅樓房首次公積金提取:
(1)單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