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包鋼住房公積金怎麼查詢啊
包鋼集團住房公積金查詢的網址是http://www.btgjj.com/,也可以通過114進行查詢。
一、登陸專當地住房公積金屬管理中心網站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查詢。
二、撥打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客服電話96155,通過自動語音系統查詢(按普通市話收費)進行查詢。
B. 包鋼集團住房公積金查詢的網址是什麼
包鋼集團住房公積金查詢的網址是http://www.btgjj.com/,你可以通過114進行查詢。
一、登陸當地住房公內積金管容理中心網站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查詢。
二、撥打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客服電話96155,通過自動語音系統查詢(按普通市話收費)進行查詢。
C. 包鋼公積金管理中心請問買商品房,包鋼公積金還能每年提一回是不
只要符合條件,每年可以提一次。
符合以下條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五)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 (七)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即: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提取公積金需要的文件:
1、身份證及一份復印件
2、住房公積金儲蓄卡
3、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4、按不同提取原因分別提供下列資料:
① 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司法部門出具的判決裁定書及復印件、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復印件。
②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的,提供職工檔案關系所在地開具的該職工未重新就業的證明及復印件。
③職工戶口遷出本市的,提供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證及復印件、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復印件。
④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的,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復印件、居民戶口本及復印件。
D. 包鋼住房公積金怎麼查詢
包鋼集團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由所屬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的返還事物。查詢可在所屬單位的人事部門或是持住房公積金卡和身份證到人事部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
E. 我是包鋼的職工,為什麼我在包頭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不到呀,輸入身份證就提示身份證號碼不存在
因為包鋼職工的只能在包鋼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到。不歸在包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你可以去八一公園的那個包鋼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
F. 包鋼住房公積金如何領取
到住房公積金(九星大樓往北)領取申請表,申請表上需要包鋼(原單位)蓋公章、財務章、法人章,然後帶上現在單位開的在職證明、身份證復印件,就可以提取了,每月1-20號辦理。
G. 包鋼提取住房公積金有什麼新的政策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回取職工住答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H. 包鋼住房公積金咨詢處的電話號碼是多少
12329.
持卡人可來查詢信息項目包括:個源人總帳信息、個人結息對帳單信息、個人明細帳信息、公積金管理部門信息,主要包括: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及匯繳、補繳、提取、計息等賬戶明細,並可在住房公積金對賬簿上列印公積金賬戶信息。
查詢途徑:
持卡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查詢機查詢;
撥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客服電話12329,通過自動語音系統查詢(按普通市話收費)
登陸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個人住房公積金查詢查詢;
持卡在銀行設置的查詢機終端查詢;
撥打銀行客服電話查詢(按普通市話收費);
登陸銀行網上銀行查詢。
I. 在包鋼需要什麼手續可以提取公積金
來自包鋼官方關於提取公積金的相關說明:
一、提取條件
包鋼現行政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為憑《房屋所有權證》提取和使用包鋼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對沖還貸」,如遇下列三種情況可適當放寬提取條件:
第一種情況:已購買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權證》未辦理完成,但所購住房已竣工且已辦理入住手續的;
第二種情況:通過商業銀行住房貸款,購買本市具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不包括商業用房、商住兩用住房、酒店式公寓);
第三種情況:購房首付款不足,需辦理包鋼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二、所需提取資料
1、上述第一種情況,需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及契稅收據原件及其復印件一份;
2、上述第二種情況,需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商業銀行《借款合同》、商業銀行借據原件及其復印件一份;
3、上述第三種情況,需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首付款收據原件及其復印件一份;
4、除以上資料外,上述三種情況均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一份、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復印件(要求本人簽字),如需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積金,需提供配偶身份證及《結婚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一份、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復印件(要求本人簽字)。
三、提取額度限制
1、上述第一、第二種情況,包鋼職工及其配偶合計提取住房公積金總額不得超過房款總額;
2、上述第三種情況,包鋼職工及其配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至少保留一年以上繳存額,同時其合計提取額度不超過房款總額的50%;
3、提取金額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取整到千元。
四、提取時限要求
1、上述第一種情況,以契稅收據標注時間為准,時間不超過一年;
2、上述第二種情況,須在2012年12月20日前辦理,過期不予提取;
3、上述第三種情況,與包鋼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辦理。
五、提取步驟:
1、貸款職工持上述相關材料到本單位住房公積金專管員處,填寫《包鋼(集團)公司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專管員初審合格後,填寫《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明細表》(見附件);
2、專管員將《包鋼(集團)公司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明細表》的紙質及電子版材料、及其提取材料,提交包鋼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以下簡稱包鋼中心)審核,紙質表需加蓋單位公章及專管員章提交包鋼中心審核;
3、審核通過後,提取金額將直接存入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中;
4、辦理包鋼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簽訂包鋼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時辦理提取申請,經包鋼中心審核同意後,在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時,提取資金轉入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中。
六、提取原則性規定:
1、符合本《通知》提取條件的包鋼住房公積金貸款保證人可以提取;
2、提取人不得就同一購房行為重復提取;
3、申請提取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依法封存及凍結的不予提取;
4、一年內已辦理過住房公積金提取的不予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