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怎麼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50號令)
《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64號)
《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06]2號)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按照企業工商注冊地或辦公地原則,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所屬管理部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登記開戶手續。
單位指定專人辦理住房公積業務。單位經辦人注冊登陸「北京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按網頁提示指引進行網上單位登記開戶,注冊成功後,列印《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用戶協議》、《網上申請確認單》、《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法人代表授權書》、《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辦理申請表》、《單位登記表》、《開戶申請表》和《單位經辦人授權委託書》加蓋單位公章,並持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屬管理部辦理登記開戶手續,辦理時在《北京住房公積金公積金中心預留印鑒卡》上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租房自住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原件、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上必須有北京住房公積金這幾個字)
租房合同最好帶一份,以備不時之需
公積金提取清冊(可以現場去要表填寫)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承諾書、授權書(可以現場去要表填寫)
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可以現場去要表填寫)
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申請書(可以現場要表填寫)
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 北京市公司打算給員工上公積金
單位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申報辦理指南;繳存比例為12%
辦理機構: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
辦理地址、電話:單位依照就近和便利的原則,到管理部辦理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手續。各管理部的地址和電話在「業務網點分布」中。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時限:到管理部辦理當天完成 辦理程序:
一、單位登記應提供的材料
(一)國家機關需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事業單位需出具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其他城鎮企業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城鎮私營企業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營業執照》副本;外商投資企業及其經營性分支機構、辦事處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民辦非企業單位需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社會團體需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復印件。
(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單位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單位填制的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單位登記表》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二、單位登記的程序:
(一)單位經辦人預先填制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單位登記表》一份,加蓋單位公章,攜帶上述相關材料到管理部辦理登記手續。
(二)管理部接櫃人員審核《單位登記表》中單位信息項目填寫是否准確完整、單位名稱及代碼與所提供的資料是否一致、單位性質代碼填寫是否正確、單位證件號碼是否准確無誤、相關材料與表格填寫是否相符、相關人員是否簽字,審核《單位經辦人授權委託書》填寫是否准確完整,審核是否加蓋單位公章、材料是否齊全及復印件與原件是否相符。
(三)審核無誤後,管理部接櫃人員將《單位登記表》的有關信息錄入歸集系統。操作完成後,系統自動為該單位生成單位登記號。單位登記號在系統內始終唯一,是單位在管理中心辦理各項業務的標識。
(四)管理部接櫃人員列印機制《單位登記表》一份,樣式如下: 機打樣式 單 位 登 記 表
年月日
單位全稱: 單位基本情況 組織機構代碼
性質代碼 單位證件名稱 單位證件號碼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證件號碼單 位 地 址 郵政編碼 是否具備法人資格:o法人o非法人
單位預算代碼單位上級主管部門 單位電子信箱 單位應提交證件材料 □單位設立批准文件及復印件 □法人證書副本及復印件 □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復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其他(請註明)
受理結果 經審查,您單位提供的資料完整,我管理部對貴單位登記申請予以受理,受理時間為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您單位的登記號為:
接櫃: 管理部蓋章:
(五)機制《單位登記表》經單位經辦人核對無誤後,管理部接櫃人員蓋章退單位經辦人,並將單位登記號手工標注在單位填制的《單位登記表》右上角處。
收費標准及依據: 不收費。
辦理依據: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50號令)
2、《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06]2號) 表格下載:《單位登記表》 請至本網站常用下載欄目下載住房公積金業務相關表格
參考依據:http://www.bjgjj.gov.cn/bszn/gjjbszn/200803/t20080319_1550.html
3. 住房公積金一年內可以取多少次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分不同情況,提取額度次數也各不相同,具體如下:
1、購房並使用房貸的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購房一次性付款的情況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裝修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提取總額不應高於年房租總額。
國家關於住房公積金的政策:
2002年3月24日,國務院公布並開始施行的修改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對住房公積金的適用范圍、機構及其職責、繳存、提取、使用、監督、罰則等作出了相關規定。
2011年4月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的通知》,五年期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調0.20個百分點,由4.50%上調至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調0.20個百分點,由4.00%上調至4.20%。
2015年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通知,通知明確了租房提取條件: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同時通知還就提取額度,租房提取的條件,提取審核效率等問題作出了更多規范與說明。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通知,明確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還需要提交租金發票、完稅證明等。
2015年10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並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決定從2015年10月24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其中,當年歸集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維持0.35%不變;上年結轉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由現行的1.35%下調至1.1%,下調0.25%個百分點,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
4. 北京公積金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06]2號)第五章第三十條如下之回規定,一般為3日內答(實際中一般為3個工作日):
第三十條 管理中心審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
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應經職工同意。
管理中心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5. 北京公積金怎麼提取 有時間限制嗎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辦理指南 》
辦理依據: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50號令)
2. 《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64號)
3.《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06]2號)
4.《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落實〈住建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的通知》(京房公積金發【2015】29號)
5.《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的通知》(京房公積金發【2014】14號)
申請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租房自住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辦理機構:
到公積金賬戶所在管理部或銀行經辦網點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辦理地址、電話:
各管理部的地址和電話在「業務網點分布」中。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時限:
各管理部於受理公積金提取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審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
辦理程序:
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單位核實職工提取材料後,出具《提取申請書》,單位經辦人持上述材料來辦理提取業務。
如單位拒絕為職工辦理公積金提取,或者職工賬戶已轉入集中封存戶的,職工本人持上述材料來辦理相關業務。
符合支取條件的,職工可選擇辦理公積金約定提取,個人賬戶中的公積金可定期轉入職工指定銀行儲蓄賬戶中。
6. 企業怎麼申請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是什麼
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的條件是:1、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回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答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雙方都正常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5、一個家庭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住房。6、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7、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
7. 北京住房公積金補繳需提供哪些資料
給你一個網址:http://www.bjgjj.gov.cn/bszn/gjjbszn/201606/t20160623_3904.html
單位匯繳、補繳住房公積金申報辦理指南
辦理依據: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50號令)
2.《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64號)
3.《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06]2號)
辦理程序:
匯繳、補繳公積金可以採用轉賬支票、現金、委託銀行收款等方式;委託銀行收款的單位需先與管理部簽署《委託銀行收款繳交住房公積金協議》,與銀行簽署《北京市特約委託收款付款授權書》;單位匯繳人員有變化的,或是辦理職工補繳的,經辦人需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申報系統,並在規定時間內(托收單位在托收前3個工作日)在網上申報系統中申報匯繳人員變更及補繳人員名錄,通過審批後,托收單位等待銀行自動劃款,非托收單位經辦人持相關材料到所屬管理部或合作銀行網點辦理匯繳、補繳手續。
辦理材料:
繳款類型
繳款方式
提交材料
規格
單位填寫材料
備注
匯繳
轉賬支票
轉賬支票
原件
《住房公積金匯繳書》
管理中心統一印製
現金
《現金送款簿》
客戶聯
《住房公積金匯繳書》
銀行統一印製的三聯《現金送款簿》,收款人欄統一填寫「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收款行及賬號向管理部索取,解款部門欄填寫繳存單位全稱,並在《現金送款簿》空白處註明單位登記號、管理部編號及匯繳月份
補繳
轉賬支票
轉賬支票
原件
《住房公積金補繳書》
補繳原因需另附說明的提供《補繳說明》,並加蓋單位公章
補繳說明
原件
現金
《現金送款簿》
客戶聯
《住房公積金補繳書》
補繳說明
原件
辦理機構: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以及合作開展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的銀行網點
辦理地址、電話:
各管理部以及合作開展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的銀行網點的地址和電話在「業務網點分布」中。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時限: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扣代繳的住房公積金按時足額匯繳到管理中心。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第二個月起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
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
8. 關於北京市朝陽區社保和公積金問題
最好一次帶好所有表格、證件、公章,朝陽區社保辦理需要提前約號的,希望這些能減少你的辦理時間,o(∩_∩)o...不明白再問我吧!
<新參保單位辦理社會保險須知>
一、辦理四險所需材料(養老、失業、工傷、生育)
(一)新參保單位所需材料:
1、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B5規格復印件一張;
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副本及B5規格復印件一張;
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副本及B5規格復印件一張;
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
特殊單位還需提供:
① 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有關部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及B5規格復印件;
② 外商機構和港澳台在北京設立的辦事處(機構),需出示工商行政部門簽發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及B5復印件;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及B5復印件;
③ 國內駐京非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需提供《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及B5復印件和法人單位開據的參加北京市社會保險統籌全權委託授權書;
2、國家質量監督部門頒布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及B5規格復印件一張;
3、辦理過社會保險登記證的單位須持社會保險登記證及B5規格復印件一張(註:外區縣轉入單位需出示由轉出區縣社保經辦機構加蓋業務章的表1—1);
4、單位公章(避免單位往返);
5、法人或負責人(以營業執照為准)身份證復印件一張B5規格;(註:外籍人員需提供護照復印件一張)
6、提供單位基本銀行賬戶信息,包括銀行名稱、賬戶、銀行行號(交換號3-4位);
7、提供單位所屬街鄉名稱;
8、其他核准執業的有關證件、資料。
(二)參保職工所需材料:
1、未參加過社會保險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本市參加過社會保險人員:需持社會保險轉移單或轉移證明,並帶醫療手冊辦理續保手續;(註:在外省市參加過社會保險的人員需具有本市城鎮戶口,方可轉入)
3、本市農民工、外埠城鎮工、外埠農民工人員需提供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戶口簿復印件,需單位提出申請並加蓋公章和本人簽字。
(三)所需填報表格:
1.《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表一,一式兩份):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
2.《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表十一,一式兩份此表可復印):辦理人員增加業務;
註:未參加社會保險人員還需填報《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表二每人一式兩份,此表可復印)
3.《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兩份、《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表五)一式三份:辦理人員補繳業務;
註:(1)新參保單位在建立單位信息庫後須為人員補繳時,要先行到業務審批崗(二層17、18窗口)審批,審批後在社會保險登記業務(一層22-24號窗口) 進行錄入補繳信息。
(2)企業須提供審批補繳申請、補繳人員補繳期間為本單位員工的相關證明及相關材料。
4.《北京市社會保險費繳費月報表》(表七)一式兩份:首次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單位需提交首月月報。
(四)注意事項
1、 參保單位將《表一》、《表二》、《表七》、《表十一》填寫完整後交到社會保險登記業務(一層19—21號窗口)先行審核;
2、 單位所填表格均須加蓋公章方可辦理;
3、 參加社會保險的企、事業單位,當月需在所屬開戶銀行辦理銀行托收手續,與銀行簽定同城委託收款協議書。收款人全稱為:北京市朝陽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二、辦理時間
單位登記:全月辦理
人員增加:每月2--25日
補繳:每月1--15日、26日至月底(其中1--4日、26至月底辦理非增加人員的補繳)
月報:每月20-(遇法定節假日以通知為准)
三、繳費標准
1、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保險以本單位參保人員上一年度實際發生的工資總額的稅前月平均數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2、參保人員無法確定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第一月工資定繳費基數;
3、員工繳費基數最低為545元最高不得超過7087元,其中醫療、生育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為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1417元;(此項依據2005年繳費標准);
4、本市農民工:養老、失業、工傷繳費基數為545元,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為1417元;外埠農民工:養老、失業繳費基數為545元,工傷、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最低為1417元
5、事業單位合同制員工不上工傷保險;
6、繳費基數一經核定,年度內不能變更(當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2005年社會平均工資2362元)。
四、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20% 個人:8%
失業保險:單位:1.5% 個人:0.5%(農民工個人不繳費)
工傷保險:單位:依據行業性質(依據營業執照為0.5%,1%,2%三個繳費費率)個人:不繳費
醫療保險:單位:9%+1% 個人:2%+3元
生育保險:單位:0.8% 個人:不繳費
補充說明:
1.參保單位有本市城鎮、本市農民及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外埠人員,在辦理完社保登記後,須先行辦理醫療保險,否則會影響職工四險的參保;(有關醫療保險業務的咨詢及受理請到一層3—17號窗口)
2.參保單位首次辦理人員增加及補繳業務在社會保險登記業務(一層22---24號窗口)進行新參統單位信息錄入,再次辦理增員、減少、補繳、變更等業務請到四險收繳業務(二層21—35號窗口)辦理;
3.每年3月需參保單位主動申報新一年的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
http://cysbwz.bjchy.gov.cn/flow/finsurance/.html
<單位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申報辦理指南>
辦理機構: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
辦理地址、電話:單位依照就近和便利的原則,到管理部辦理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手續。各管理部的地址和電話在「 業務網點分布」中。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8:30至下午4: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時限:到管理部辦理當天完成
辦理程序:
一、單位登記應提供的材料
(一)國家機關需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事業單位需出具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其他城鎮企業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城鎮私營企業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營業執照》副本;外商投資企業及其經營性分支機構、辦事處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民辦非企業單位需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社會團體需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復印件。
(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單位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單位填制的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單位登記表》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二、單位登記的程序:
(一)單位經辦人預先填制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單位登記表》一份,加蓋單位公章,攜帶上述相關材料到管理部辦理登記手續。
(二)管理部接櫃人員審核《單位登記表》中單位信息項目填寫是否准確完整、單位名稱及代碼與所提供的資料是否一致、單位性質代碼填寫是否正確、單位證件號碼是否准確無誤、相關材料與表格填寫是否相符、相關人員是否簽字,審核《單位經辦人授權委託書》填寫是否准確完整,審核是否加蓋單位公章、材料是否齊全及復印件與原件是否相符。
(三)審核無誤後,管理部接櫃人員將《單位登記表》的有關信息錄入歸集系統。操作完成後,系統自動為該單位生成單位登記號。單位登記號在系統內始終唯一,是單位在管理中心辦理各項業務的標識。
(四)管理部接櫃人員列印機制《單位登記表》一份,樣式如下:
(五)機制《單位登記表》經單位經辦人核對無誤後,管理部接櫃人員蓋章退單位經辦人,並將單位登記號手工標注在單位填制的《單位登記表》右上角處。
收費標准及依據: 不收費。
辦理依據: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50號令)
2、《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06]2號)
表格下載:《單位登記表》
請至本網站常用下載欄目下載住房公積金業務相關表格
http://www.bjgjj.gov.cn/bszn/gjjbszn/200803/t20080319_1550.html
9. 北京海淀區公積金管理中心中關村管理部(北航世寧大廈)
http://www.bjgjj.gov.cn 北京住房公積金網,去看看你就知道怎麼開戶了。
辦理機構: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
辦理地址、電話:單位依照就近和便利的原則,到管理部辦理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手續。各管理部的地址和電話在「 業務網點分布」中。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時限:到管理部辦理當天完成
辦理程序:
一、單位登記應提供的材料
(一)國家機關需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事業單位需出具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其他城鎮企業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城鎮私營企業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營業執照》副本;外商投資企業及其經營性分支機構、辦事處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民辦非企業單位需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社會團體需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復印件。
(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單位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單位填制的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單位登記表》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二、單位登記的程序:
(一)單位經辦人預先填制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單位登記表》一份,加蓋單位公章,攜帶上述相關材料到管理部辦理登記手續。
(二)管理部接櫃人員審核《單位登記表》中單位信息項目填寫是否准確完整、單位名稱及代碼與所提供的資料是否一致、單位性質代碼填寫是否正確、單位證件號碼是否准確無誤、相關材料與表格填寫是否相符、相關人員是否簽字,審核《單位經辦人授權委託書》填寫是否准確完整,審核是否加蓋單位公章、材料是否齊全及復印件與原件是否相符。
(三)審核無誤後,管理部接櫃人員將《單位登記表》的有關信息錄入歸集系統。操作完成後,系統自動為該單位生成單位登記號。單位登記號在系統內始終唯一,是單位在管理中心辦理各項業務的標識。
(四)管理部接櫃人員列印機制《單位登記表》一份,
(五)機制《單位登記表》經單位經辦人核對無誤後,管理部接櫃人員蓋章退單位經辦人,並將單位登記號手工標注在單位填制的《單位登記表》右上角處。
收費標准及依據: 不收費。
辦理依據: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50號令)
2、《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06]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