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怎麼寫了
申請書入下:
xx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本人XX(姓名)於X年X月購買住房一套,位於XXXXXXX(房屋地址)。為購買該房,本人向XX銀行借款XX元(借款合同號為:XX),現申請支取本人住房公積金XX元。
特此申請。
申請人簽名:聯系電話:申請日期:
所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是指各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託的各個公積金提取業務經辦銀行網點,根據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政策、規定和操作規范,對提取申請人的提取資格和提取行為真實性進行檢驗的方式,目的在於確保住房公積金資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積金的專款專用。
辦理要點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2. 廣東省清遠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一)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
(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內新開戶繳存容者須連續正常繳存12個月以上,外地調入職工將原繳存公積金轉入本市,視為正常繳存);
(三)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房及二手房)的有關證明材料;
(四)貸款用途必需專款專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購置的住房應當符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建築設計標准。
(五)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譽良好,有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六)具有相當於所購自住住房價款30%以上的首期付款(90平方米以下的自住住房價款20%以上的首期付款),或者具有二手房房款40%以上的首期付款;
(七)具有委託人和受託人認可的房產作為抵押物;
(八)同意在受託銀行設立還款賬戶並同意授權劃款;
(九)已經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幹部職工,公積金貸款無論還清與否,一律暫停辦理用住房公積金二次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
(十)暫停發放繳存職工家庭(含共同借款申請人)購買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3. 我在深圳買的住房公積金,清遠人,在清遠買房的話,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你在深圳買的住房公積金,興業的也可以在那裡買房的,公積金是全國聯網的,都可以提的。
4. 我戶籍在廣東清遠,在廣東廣州購買住房公積金,現在想在清遠買房;我想問能不能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最好去住房公積金中心問問,以前的政策是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和你工作所在地買的。而在不知道政策改沒改
5. 我在深圳交的住房公積金,想在清遠買房啊,請問貸款時
深圳交公積金可以在異地買房子。根據國家最新政策,公積金是可以異地提取的。 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下發《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要求各地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今後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並首次明確提出公積金將實現異地互認。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中國上發布了簽署日期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明確,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為: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 5、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6. 清遠開始實行個人可以購買公積金嗎
住房公積金必須由單位代繳,個人是無法自己購買住房公積金的。而且在清遠市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比例為5%~12%。員工和單位各繳納一半。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7. 買清遠房子可以取廣州公積金嗎
您好來,根據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源中心發布《關於貫徹落實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四部門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通知的實施意見》中規定:繳存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或本人及配偶戶籍所在地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同一時間段只能選擇一套住房用於提取,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支出。對在非本市和非本人及配偶戶籍所在地購房的,暫停住房公積金提取資格。根據新政,您是非清遠市戶籍,在清遠市購房暫時不能提取公積金。
8. 清遠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
(一)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
(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新開戶繳存者須連續正常繳存12個月以上,外地調入職工將原繳存公積金轉入本市,視為正常繳存);
(三)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房及二手房)的有關證明材料;
(四)貸款用途必需專款專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購置的住房應當符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建築設計標准。
(五)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譽良好,有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六)具有相當於所購自住住房價款30%以上的首期付款(90平方米以下的自住住房價款20%以上的首期付款),或者具有二手房房款40%以上的首期付款;
(七)具有委託人和受託人認可的房產作為抵押物;
(八)同意在受託銀行設立還款賬戶並同意授權劃款;
(九)已經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幹部職工,公積金貸款無論還清與否,一律暫停辦理用住房公積金二次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
(十)暫停發放繳存職工家庭(含共同借款申請人)購買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