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如下:
1、提出申請:
職工憑提取證明材料,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對符合提取條件的向職工出具加蓋公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等待通知:
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本人住房公積金卡及相關證明材料,到中心相關分支機構辦理提取審批。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3、辦理提取手續:
審核通過,攜相關材料到對應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下:
1、一手房提取: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主買房人的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3、職工因購買公有住宅樓房首次公積金提取:
(1)單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1)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擴展閱讀:
2015年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費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機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通知明確了租房提取條件: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同時通知還就提取額度,租房提取的條件,提取審核效率等問題作出了更多規范與說明。
網路-公積金提取
B. 蘇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何提取
在蘇州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滿足購買住房、離退休、償還房貸等條件。符合條件的,需要攜帶相關材料到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提取。
根據《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賃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經有權部門認定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保邊緣困難救助對象和特困職工救助對象的;
(八)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下崗失業,且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滿兩年的;
(九)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不在本市或者戶口遷出本市的;
(十)經公積金管委會決定的其他情況。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本條第一款(一)、(五)、(六)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額度,均不得超過當期實際發生額。提取住房公積金同時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除外。
(2)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擴展閱讀: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積金中心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余額的,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並可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
(二)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余額的,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並可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以欺騙手段違法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貸款額,並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取消其1至5年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
(四)單位拒絕公積金中心檢查、不如實提供用人情況以及工資、財務報表等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有關資料信息的,由公積金中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非經營單位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經營單位可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C.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北京提取公積金程序: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加蓋預留印鑒後到所屬管理部辦理提取手續。3、管理部人員對其提取材料、額度、次數、個人賬戶信息等內容進行審核。對於符合部分提取條件的,管理部人員應依據提取材料在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為首次提取的職工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並在購房發票(或購房收據)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字樣的印章。4、管理部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並確認個人儲蓄賬戶。5、提取確認後,管理部人員列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接收管理部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按銀行分類匯總,核對無誤後,辦理資金的劃撥,提取款項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戶。北京公積金提取條件:一、購房提取:1、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2、提取原因為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3、注意:異地購房亦可提取公積金。二、租房提取:1、申請人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3、2015年北京放寬的公積金提取條件為: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北京公積金的提取需要大家滿足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條件,在滿足了條件之後還要嚴格按照相關的流程進行提取。
D.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求和條件是什麼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七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三) 償還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四)本市無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於自住的;
(五)低收入經濟困難職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
(六)家庭生活困難用於支付房租、物業服務費、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等住房消費費用的;
(七)離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出申請);
(十一)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4)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擴展閱讀
第十一條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證明材料:
(一)職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身份證明;
(二)職工配偶同時參與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及其與職工的婚姻關系證明;
(三)委託辦理的,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系證明及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明以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通過轉賬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應當提供本人在本市商業銀行開立的實名制借記卡。
第十七條職工家庭生活困難用於支付住房消費費用的,應當按以下情形提供證明材料:
(一)支付房租的,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提取申請人與承租人的關系證明、物業公司聯系單、房租發票或者收據等;
(二)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提供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提取申請人與產權人之間的關系證明、物業公司出具的生活困難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物業聯系單、物業服務發票或者收據等;
(三)支付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用的,提供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提取申請人與產權人之間的關系證明、物業維修費或者相關材料費發票等。
職工同時還應當提供以下任一項家庭生活困難證明材料:
(一)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等證明材料;
(二)連續失業兩年以上的證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年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本市職工最低工資的證明等證明材料;
(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親患重大疾病的證明、病歷證明、家庭生活困難的證明等證明材料。
參考資料:上海住房公積金網-《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E. 重慶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何提取
一、重慶公積金購房提取條件:
職工以自有資金一次性付清購房價款購買自住住房,且滿足以下條件的,職工及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
1、購買商品房,應當自購買合同登記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一年內;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也可以自取得增值稅發票之日起一年內收回。契稅繳納憑證。
2、購房改革,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或一年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拆遷安置房的購置,應當自拆遷補償安置合同(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一年內進行。
4、購買二手房、拍賣房屋,應當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一年內進行。
5、自簽訂購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一年內購買保障性住房。
二、重慶市公積金租賃條件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沒有自己住房和出租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在房屋租賃期間,按照下列條件提取:
1、公租房出租的,按照實際租金支出提取租金支出。夫妻雙方的租金支出總額不得超過一年。
2、商品房租金按照下列指標提取:
員工未提供登記租賃合同和租賃納稅憑證的,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一年的提取限額。單名職工在主城區每月提取限額為900元(每年10800元),在主城區以外的縣每月提取限額為600元(每年7200元)。
三、辦理方式
1、單位在職職工由單位經辦人統一辦理,有條件的遠郊區縣分中心可面向職工個人辦理。退休職工由單位統一辦理提取手續,單位不得以退休為由將職工個人賬戶集中封存。
2、需填表格,單位統一辦理的:
(1)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
申請辦理租房提取職工填寫《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不再
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
(2)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單位匯總表》(一式一份/每批)。
職工個人申請辦理的: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
(5)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擴展閱讀:
重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提取證明材料:
第七條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除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外,還需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一)離休、退休的,需提供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本人《離休證》或《退休證》,未取得離退休證的出具區以上勞動、人事部門審批的離退休證明。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勞動、人事、衛生、安全等部門組成的勞動鑒定委員會簽章認可的《重慶市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表》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
(三)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戶口注銷證明、出國定居證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證等證明文件。
(四)調出本市的,需提供調函;戶口遷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等有關材料。
職工應要求調入單位在接受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為其開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並提供接受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開具的新賬戶證明,交由市中心直接將其住房公積金賬存余額轉入接受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五)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需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或《失業證》。
(六)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當地公安部門、司法部門認定的死亡證明。屬於亡者法定繼承人的,提供繼承人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有效繼承證明;屬於亡者指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公證機關的證明。
(七)職工付清購買商品房價款的,需提供全額不動產發票、契稅完稅憑證、《房地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預售(預購)合同》;
付清購買二手房價款的,需提供契稅完稅憑證、《房地產權證》或《重慶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付清購買房改房價款的,需提供國有住房出售專用票據、《房地產權證》;
付清購買拆遷還建房價款的,需提供拆遷還建房的《房地產權證》、《拆遷安置協議》及繳款收據、契稅完稅憑證。
直系親屬付清購買本款上述類型自住住房價款的, 除需提供相應類型所需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八)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首次辦理時,需提供《房地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預售(預購)合同》、《重慶市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或借款合同;以後各次辦理時,只需提供中心列印的「重慶市住房公積金還貸支取憑證」、近期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
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