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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北京標准

發布時間:2021-02-09 01:10:06

① 北京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是多少

2020北京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7786元;月繳存基數下限仍為2200元,領取基本生活費職工的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540元,待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2020年最低工資時再做調整。

繳存單位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在5%至12%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繳存比例。繳存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高於規定的月繳存基數上限,不同繳存比例對應不同月繳存額上限。



(1)住房公積金北京標准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的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②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單位與個人繳存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

(一)調整最低繳存比例。單位申請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的下限由「原則上不低於5%」調整為「原則上不低於8%」。

(二)授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單位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申請,並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備案。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13年4月12日

關於2013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13〕1號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十三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現就北京2013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13住房公積金年度(2013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2%。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

2013住房公積金年度的繳存額上限按照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2012年北京市職工月均工資的3倍,分別乘以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12%確定。原則上不允許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突破月繳存額上限。


(2)住房公積金北京標准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③ 北京公積金最高標準是多少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文件》-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18】1號文件顯示,從2018年7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上限將上調,提高548元(職工和單位各提高274元),月繳存額上限將為6096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為3048元)。

而2018年北京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上限為25401元。

(3)住房公積金北京標准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貸款辦事指南

(一)借款申請人咨詢

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或致電貸款經辦部門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咨詢,准備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材料。

(二)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辦理初審及相關評估

1.借款申請人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所需材料至貸款經辦部門進行公積金貸款初審。

2.按照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個人信用評估的,借款申請人需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在信用評估《授權書》上簽字。

3.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列印相關單據,並告知借款申請人如何辦理下一步手續。

4.按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的,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同時向借款申請人開具《抵押物評估通知單》,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申請抵押物評估。

④ 北京住房公積金個人及單位各自繳存比例是多少

2018年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個人和單位的繳存比例為5%-12%。

2018年住房公積金年度指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 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的通知

一、繼續延長北京地區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

北京地區企業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在5%-12%范圍內自主確定,執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

新建住房公積金單位於開戶時自行選擇確定;已建住房公積金單位於每年辦理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時自行確定。

二、授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審批單位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申請

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沒有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經全體職工2/3以上同意,可在1%-4%范圍內申請降低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或申請緩繳。


(4)住房公積金北京標准擴展閱讀: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 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的通知

三、2018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上限

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上限為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統計局(京人社規發〔2018〕115號)公布的2017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018住房公積金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5401元,月繳存額上限為6096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3048元。

凡繳存基數超上限的單位,應按照繳存基數上限予以規范,於2018年7月底之前調整完畢。

⑤ 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多少

在北京地區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中,企業性質單位可在5%-12%范圍內自主靈活選擇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所選比例須為整數,無需提交任何證明類材料;非企業性質單位的繳存比例為12%。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中的「單位繳存比例」和「個人繳存比例」須一致。

(5)住房公積金北京標准擴展閱讀

單位如何申請降低繳存比例(選擇1%-4%的繳存比例)或申請緩繳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全市營商環境,簡化審批流程,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授權管理中心審批企業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的申請。

單位為職工在5%-12%范圍內繳存住房公積金有困難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沒有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經全體職工2/3以上同意並簽字確認,單位可以申請在1%-4%范圍內選擇繳存比例後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有困難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沒有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經全體職工2/3以上同意並簽字確認,單位可以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但單位需明確暫緩繳存期間執行的繳存比例。緩繳期間執行的繳存比例可以在1%-12%范圍內選擇。

對於申請降低繳存比例(選擇1%-4%的繳存比例)或申請緩繳的單位,須由單位經辦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設的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所屬的十八個管理部辦理。

⑥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的最低基數

一、2016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1258元,月繳存額上限為5102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2551元。原則上不允許突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上限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每一住房公積金年度核定一次。繳存單位應於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填報本單位下一住房公積金年度的《住房公積金匯繳(跨年)清冊》,調整繳存基數。
三、公積金提取: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13、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⑦ 北京住房公積金最低標準是多少

北京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2015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1720元;下崗、內退等類似情況職工月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015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費1204元

⑧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多少

按照你的社保繳納基數*12% 12%是最高比例。有些單位是小於12%的。

比如你工資是3000元,單位也是按照3000給你繳納的社保(養老、工傷等),那麼你公積金每月交3000*12%=360元。 單位也給你交360元。

繳費比例公司分個人和公司:

個人為參照你工資比例的12%繳費,公司繳費跟個人繳費同值,既比例為1比1。

⑨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多少

北京地區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為5%—12%,企業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經本單位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在規定范圍內確定具體繳存比例。其它單位繳存比例為12%。

一、住房公積金在保證繳存職工提取的前提下,優先滿足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借款申請人購買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120萬元,購買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仍為80萬元。

二、貸款額度不再依據個人信用等級上浮。

三、對於曾經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北京繳存不滿規定繳存時間的職工,繳存時間可以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四、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北京戶籍職工,在北京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

五、取消新建商品房評估。

(9)住房公積金北京標准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的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⑩ 北京住房公積金標准

如果你的工資不足本市基本工資的話,按照本市的來
如果你的工資高於本市基本工資的話,是按照你上一年的個人平均工資來算的
也就是說你掙的越多,住房公積金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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