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安康市漢濱區公積金貸款按月充減是怎麼回事
月沖,即逐月還款法
指每月直接從委託人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貸款本息回的辦法。答提取的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委託人應及時補足其還款金額。這種方法不僅可以沖公積金的貸款本息,而且還可以沖商業性的貸款本息。
注意:如果客戶選擇一次性還款法的話就不能選擇逐月還款法了,兩者只能二選一。但是,如果今後想要改變沖還貸方式的話,客戶只需到自己貸款銀行辦理變更沖還貸方式就可以了。
辦理沖還貸所需要的資料
1、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身份證、戶口簿;
2、借款人的婚姻關系證明;
3、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貸款還款憑證;
4、借款人的儲蓄還款賬戶;
5、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另外,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的變更或終止原所有委託人,應帶好借款合同身份證戶口簿和原《委託書》。
❷ 漢濱區公積金提取安康市漢濱區住房公積金提取怎樣操作
公積金的提取住抄房襲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❸ 安康市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您好!
安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行為,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在支持城鎮職工改善住房條件的作用,切實維護全體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安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應當遵循依法照章辦理的原則。由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本人申請,職工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管理中心批准並辦理提取的手續。
第二章 提取范圍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符合提取情形條件下,按照有關規定支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余額或部分余額的行為。
第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或部分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職工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第六條 職工依照本辦法第五條第(一)、(五)、(六)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上年度余額。
第七條 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可以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收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第八條 職工及配偶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提取條件且未償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優先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余額:
(一)職工所在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
(二)職工在管理中心有為他人貸款進行擔保,仍在有效擔保期內的。
(三)職工2年內有提取記錄的。
(四)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提取憑證
第十條 職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需根據不同情形分別提供下列有效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原件的時限為1年內有效:
(一)購買自住房:
1、購買現房的,提供經備案登記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首付款稅務發票;
2、購買期房的,提供經備案登記的商品房銷售合同,首付款稅務發票;
3、購買房改房的,提供售房審批表、《產權界定卡》、收款收據;
4、購買二手房,提供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和《房屋所有權證》(戶主為買方)、《房屋契稅完稅證》。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1、集資建房的,提供有關職能部門關於集資建房的文件批復、單位集資建房方案和參加人員名單、收款收據等證明文件;
2、建造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權證》、《基礎開挖通知》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證明文件;
3、翻建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權證》、《基礎開挖通知》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證明文件;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所在地房地產部門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並由住房公積金中心派員核實。
(三)離休、退休的,提供離休、退休證明文件。
(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傷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以及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等。
(五)出國、出境定居的,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出國、出境定居證明。
(六)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有效還款憑證、銀行出具的當月借款余額證明、個人還款賬號及開戶行信息。
(七)租住房屋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提供在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證明、實際支付租金憑證和相關部門出具的家庭成員工資收入證明。
(八)職工死亡的,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法院出具的判決書、提取人與死亡者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者的夫妻關系證明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繼承書、遺贈書。
第四章 提取額度
第十一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歸還購房貸款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上年度余額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上年度余額。
第十二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只能提取上年度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且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同時必須在合法有效證明簽發之日起一年之內辦理提取手續,超過期限的不予辦理。
第十三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二)、(三)、(四)、(七)項規定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本息余額並注銷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十四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的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的,只能提取上年度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且合計不得超過未償還的住房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六)項規定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上年度余額,且合計不得超過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期間已支付的房租。
第五章 提取程序
第十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由提取人自己辦理,也可以委託職工所在單位確定的公積金聯絡員辦理。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提取人提出使用住房公積金申請,所在單位核實確認後出具證明;
(二) 提取人或所在單位確定的公積金聯絡員持單位證明、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及其他有關提取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到管理中心辦理批准、提取手續。
第十七條 辦結時間。公積金中心對職工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提取規定的,當天辦結。需要核實的,管理中心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提取的職工或職工所在單位確定的公積金聯絡員。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提取人或單位確定的專人提供虛假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除追回所領款項外,對當事人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12年6月1日起實施,至2017年 5月31日廢止。
希望對您有幫助
望採納,謝謝
❹ 漢濱區住房公積金查詢
住房公積抄金一般有以下的一些方法可以查詢:
1、進入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的個人查詢頁面,憑身份證號碼及公積金卡號查詢。
2、撥打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咨詢電話,憑身份證號碼和公積金卡號查詢。
3、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到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窗口查詢。
❺ 漢濱區公積金提取
公積金是可以提取的,但是不是想提取就可以提取公積金,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版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權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繳存余額的。
❻ 安康市漢濱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你好象你這樣的情況一個人公積金可貸30萬,夫妻兩人可以貸40萬,貸款可延5年。月收入是還款的兩倍(如一個人公積金貸款月還款1000元收入要2000以上)
❼ 我是安康市漢濱區的一名教師 請問自建房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不可以申請
是的 只有購買商品房才可以用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