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帶什麼資料
您好,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版件、3.公積金提取權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貳』 在賀州住房公積金能異地提取嗎
一、只要符合公積金提取的條件,可以異地提取的。
二、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並根據不同支取情況分別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委託他人代為支取的,還須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須提供下列材料:
1、購買商品房,須提供購買合同(或房產證)、購房發票(付款30%以上);
2、購買二手房,須提供房產證及契稅、交易費發票;
3、單位集資建房,須提供分房明細表或購房協議及交款收據;
4、因城建拆遷而購房,須提供拆遷部門出具的拆遷證明,補償計算表及補交款發票;
5、職工在農村按規劃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須提供縣以上國土規劃部門批準的《宅基地使用證》,《村鎮建設規劃許可證》;
6、大修自住住房,須提供大修的有關證明材料。
『叄』 住房公積金提取都要什麼手續
公積金提取條件:
1、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回造、翻建、答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2、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國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6)非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的;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肆』 廣西賀州公積金提取比例為多少
根據《住房公來積金管理條例》第源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伍』 賀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回取職工住房公積答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
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