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購買拆遷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手續
申請范圍: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和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託的。
辦理場所:公積金管理中心或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
辦理要件:
1、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①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系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②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購買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全額發票(購買二手房無法提供發票的,需提供契稅完稅證明)、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2)購買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購房全額發票、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3)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個人購房交款憑證(一式五聯未加蓋建設銀行業務章或現金收訖章)、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4)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的提供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書、超安置費用部分的發票或收據(安置費直接抵扣房款的,應由動拆遷單位提供補差的書面證明)、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5)購買拍賣產權房的提供房屋拍賣確認書、購買拍賣房的發票或收據、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⑵ 買超過140平方米的非普通住房,能用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2、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
3、在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並已付清規定首付比例以上購房款;
4、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購建的住房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擔保。
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⑶ 買房可不可以把住房公積金全部提出來
買房提取公積金余額是根據多種情況下算定的,以下是詳細情況請參考:
職工購買專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屬作建房、集資建房、廉租房、危改回遷房、標准租私房、二手房,購房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提取額度按以下原則計算:
1、主買房人應根據房價款、其所佔的產權份額、配偶提取能力確定可提取限額,其中主買房人是指購房合同或者借款合同上買方或者借款方左起簽名的第一個人。具體如下:
(1)主買房人確定本人及其配偶的可提取限額,總額度不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主買房人未婚的,一般情況下按照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的100%的份額確定可提取限額;
(3)合同上記載多個購房人並且為非配偶關系的,提取人應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公證書》,按照其所佔的產權份額確定其可提取限額。
2、配偶方或者購房合同上記載的其他購房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公證書,按照其所佔的產權份額確定其可提取限額。
⑷ 買不起房 繳納住房公積金還有何用
您好,有用。符合公積金提取條件,你還可以提取出來,在職期間,公司也會給你交一半,到時候提取的時候,如果不買房,可以直接全部提取出來。
住房公積金七大用途:
1、購房
①不貸款購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積金;
②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用於首付;
③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④公積金(組合)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修建房被批准當月之前(含當月)的公積金金額,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修建房費用。
3、租房
①用公積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②用公積金支付市場租房房租。
4、父母給兒女購房
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這一做法需要滿足相關條件,可咨詢本地公積金管理部門。
5、銷戶提取全部余額
①離、退休的;
②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
③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④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⑤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⑥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⑦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2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2年的;
⑧到所在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銷戶提取全部公積金余額。
6、納入低保或特困范圍的提取使用
職工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圍,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期間以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
7、治療重大疾病
家庭成員(包括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住院治療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九種重大疾病半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兩年內實際個人支出金額(扣除醫保已報銷部分),兩年內累計提取不得超過實際個人支出金額。
⑸ 住房公積金怎麼啟用,要求是什麼,用住房公積金買房是不是只能在你所繳納的城市購買呢
住房公積金使用包含了提取使用或者貸款使用,都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才可以使用的。而公積金購房貸款是可以申請異地貸款的,但是需要根據公積金繳納地和購房地的政策來決定是否可以在異地使用。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⑹ 購買小產權房可以動用住房公積金嗎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內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容;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6.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二、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三、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⑺ 用住房公積金購買外地住房可以嗎
利用公積金購買外地住房分兩種情況:
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目前大部分省份已實行省內跨地區互認,但全國只有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省互認,其他省份不能辦理異地公積金貸款。
二、可以辦理提取公積金用於異地購房: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依照上述1~3項提取的,提取金額保留到十位整數;依照4~10項提取的,需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辦法
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後兩年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額達到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償還貸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只能申請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不能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賃合同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房租。
⑻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公積金如何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提取公積金材料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2、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8、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8)購買非還建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一、提取住房公積金程序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首先向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屬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領取表》(一式二聯)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式二聯),加蓋公章及財務印鑒
2、繳存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領取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
3、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將轉賬支票交回單位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按所列金額給付職工現金
二、提取公積金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2、離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⑼ 先購買地基以後在建房可以借住房公積金嗎
1.什麼是住房公積金?有何用途?
答: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社會團體及其職工個人繳納並長期儲存的,用以日後支付購買、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費用的具有儲備金性質的資金。根據規定,住房公積金只能用於職工住房的消費和職工住房建設資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
2.什麼情況下,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⑴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⑵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⑶租房自住的;
⑷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的;
⑸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⑹出境定居的;
⑺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⑻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⑼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⑽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3.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不足時怎麼辦?
答: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積金不足,經配偶、同戶(住)家庭成員或其他直系親屬同意,並經指定金融機構確定機構確認後,可以提取配偶、同戶(住)家庭成員或其他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也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4.什麼是「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其他類型貸款相比有何特點?
答: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按規定實行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人,以其在本市購買的普通自住住房作為抵押所申請的住房公積金政策性低息貸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實行「低存低貸」政策,按照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算,比其他類型貸款的利率低很多。目前5年以下(含5年)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年利率為3.60%,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年利率為4.77%;5年以上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年利率為4.05%,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年利率為5.04%。低息是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主要特點。
5.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答: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證件;
(2)申請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累計繳存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2年;
(3)自籌資金達到所購住房總價的30%以上(含30%);
(4)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簽定了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6)符合委託人和受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6.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答: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1)住房公積金個人借款申請書;
(2)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身份證件);
(3)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穩定經濟收入證明或其他償債能力的證明;
(4)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協議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單,權屬證明文件,權利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6)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
(7)保證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及保證人的資信證明;
(8)借款人用於支付購買住房首付款的自籌資金的有關證明;
(9)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7.怎樣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答: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遵循以下步驟:
(1)借款人提出書面貸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可以向貸款銀行提出,由貸款銀行受理後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等待審批;
(2)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通過的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公證等相關手續;
(3)貸款銀行按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一次或分次劃入開發商在貸款銀行設立的售房款專用帳戶,或直接轉入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的存款帳戶;
(4)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還款帳戶,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和還款計劃,如期歸還貸款本息;
(5)貸款結清後,借款人從貸款銀行領取「貸款結清證明」,取回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及保險單正本,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8.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期限有何限制?
答:根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規定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借款家庭成員退休年齡內所交納住房公積金數額的2倍。目前廣州市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最高為購房總價或評估價的7成(按價值低的計算),總額不得超過25萬元。
按規定,處於失業階段的職工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9.什麼是「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答: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是指符合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同時繳存了住房公積金,在申請按揭貸款的同時,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在購買商品房時,既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也有銀行按揭貸款的,便是「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購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時向銀行申請住房按揭貸款,二者的組合方式即為「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10.申請個人住房組合貸款需符合哪些條件?
答:申請個人住房組合貸款必須同時符合有關公積金貸款的規定和貸款銀行有關住房按揭貸款的規定。具體來說,
⑴ 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⑵ 有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⑶ 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⑷ 有合法有效的購買自住住房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文件;
⑸ 有用於支付所購房產總價款20%以上首付款的自籌資金(首付款從貸款銀行規定);
⑹ 自願以所購房產作抵押;
⑺ 符合當地公積金管理部門規定的借款條件;
⑻ 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11.申請組合貸款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請組合貸款應當提交:
⑴公積金個人借款申請書、貸款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書;
⑵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身份證件);
⑶公積金管理部門和貸款銀行認可的有關部門出具的借款人穩定經濟收入證明或其他償債能力證明;
⑷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協議及其他批准文件;
⑸自願以所購房產抵押的書面承諾;
⑹公積金管理部門和貸款銀行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房產的評估報告;
⑺借款人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的自籌資金證明;
⑻公積金部門和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12.如何辦理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答:辦理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的程序通常為:
⑴借款人需分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和貸款銀行提出書面貸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
⑵借款人獲得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後,持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委託通知單》,向貸款銀行申請組合貸款;
⑶銀行同意貸款後,借款人與貸款銀行就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分別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
⑷合同簽訂後,根據規定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和其他必須的手續,抵押期間房地產權證、保險單正本交銀行保管;
⑸貸款銀行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直接轉入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的存款帳戶內,或將貸款一次或分次劃入開發商在貸款銀行開立的售房款專用帳戶;
⑹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方式,按期向其在貸款銀行開立的還款帳戶歸還貸款本息;
⑺結清貸款後,向貸款銀行領取「貸款結清證明」,取回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及其他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和保險單正本,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