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內退,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只要抄滿足以下條件,便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1、要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已經離休、退休的;
3、已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已經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變業滿五年的;
5、已經出國、出境定居的;
6、個人戶口遷出本市、縣區域,遷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
7、本省人民政府規定的職工其他住房消費。
內退如果沒有正常的退休手續,應該不可以按照第二種情況提取公積金。
『貳』 內退職工要交住房公積金嗎
是否要交建議和單位協商,因為沒有法律強制性規定,只規定企業支付內退期間合理生活版費。
若能協商權進行住房補貼,可不繳納。
內退是內部退養的簡稱,指的是職工距退休年齡不到五年的,經本人申請,企業領導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
根據《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第九條:
職工距退休年齡不到五年的,經本人申請,企業領導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期間,由企業發給生活費。已經實行退休費用統籌的地方,企業和退出工作崗位休養的職工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期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期間視為工齡,與其以前的工齡合並計算。
拓展資料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叄』 國企內退還有住房公積金和企業年金嗎
有,內退不屬於正常退休,應該有的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肆』 內退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只要滿足以來下條件,便自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1、要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已經離休、退休的;
3、已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已經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變業滿五年的;
5、已經出國、出境定居的;
6、個人戶口遷出本市、縣區域,遷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
7、本省人民政府規定的職工其他住房消費。
內退如果沒有正常的退休手續,應該不可以按照第二種情況提取公積金。
『伍』 內退的能取住房公積金了嗎
退休可以提取公積金辦理銷戶的。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陸』 內退人員能領取住房公積金嗎
不可以。
因為按照我國現行的公積金管理規定:只有發生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以上且未續交或是已滿年齡並辦理正式離退休手續的個人,才可以提前個人賬戶的公積金。
「內退」只是職工與單位的一種約定,實際上還沒有辦理正式的離退休手續,所以無法提取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6)煙廠內退有住房公積金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
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的對象是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匯繳單位的離退休職工(並不是每個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對離退休職工發放公積金貸款的),其貸款的對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持續繳存12個月住房公積金或已累計繳存24個月以上且當前還在繼續繳存。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有關證明文件。
4、提供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擔保方式。
5、符合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柒』 [全國]內退有公積金嗎和正式退休有什麼區別
內退期間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不是法律強制性規定
依據 《住房公積金條例》規定,企業應當為在職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那麼內退人員是否屬於在職人員,是否應當為其繳納住房公積金呢?對此,依據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 《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 (建金管 [2006]52號)的規定, 「國有企業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 (簡稱 『離崗退養』)是企業處理與職工勞動關系的一種形式,屬於企業行為。符合 《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 (國務院令第111號)規定 『離崗退養』的職工,在未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前,住房公積金問題自其勞動關系所在企業在確定 「離崗退養」期間生活費時,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考慮;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後,按照退休人員相關規定執行。」即符合國家規定的內退情形的,內退期間法律沒有要求單位必須繳納住房公積金,而是要求單位在支付職工內退期間生活費的時候,可以考慮給予一定的基於住房公積金的補助或補貼。因此,對於內退人員繳納住房公積金不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是單位可以選擇進行的法律義務。因此如果雙方在內退協議或內部管理制度上有相應的規定,即內退期間,不再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並且額外給予一定的住房補貼,那麼,可以作為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免責事由。
『捌』 職工下崗或內退,住房公積金怎麼繳
(1)新參加工作職工,自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起開始建立住房公積金,繳存基內數為職工的當容月工資,月繳存額為職工當月工資分別乘以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之和。
(2)新調入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的當月工資,月繳存額為職工當月工資分別乘以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之和。
(3)下崗、內退等類似情況,如單位仍向職工發放工資,則應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工資扣除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後,低於北京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當年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可以降低,以達到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為限。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不變。
(4)被借調、外派的職工,由與職工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負責落實住房公積金的繳存。
『玖』 國企單位辦理內退以後還有住房公積金和企業年金嗎
辦理內退並不是真正的退休,該職工關系還是保留在原單位,公積金和企業年金還是要交的,還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