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公積金怎麼辦理的啊,在哪裡交
想交住房公積金,必須是單位出面辦理,個人是不能繳存的。另外,公積金是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個人繳納,另一部分是公司繳納的。
單位辦理登記手續應提供的材料
(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需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獨立核算企業需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外地派出機構代表處或辦事處需出具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注冊證書》副本及復印件;
(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單位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1)海口住房公積金在哪裡辦理流程擴展閱讀:
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參考資料:
網路-住房公積金
B. 海口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位置在哪,如何公積金提取啊
海南省海口市要是有條件,當然能了。
C. 海口去哪裡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
海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海口市龍華區大同路38
D. 海口市怎樣辦理住房公積金
一般都是企業付一半個人付一半,進入企業後,企業會幫你搞定,不過目前也就電信的有點看頭,其他的住房公積金都少的可憐。
E. 海南省海口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位置在哪啊,如何公積金提取啊
可以使用網路地圖直接搜索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版相關規定應該具權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F. 海口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點是哪,怎麼提取公積金
海口的住房公積金要提取,在市區就可以了。
G. 海口住房公積金去哪裡領
先得去公積金中心辦理領取手續吧,然後才能在公積金的儲蓄銀行領取。
H. 海口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材料
一、購買商品住房
職工購買商品住房的,自購房合同備案之日起一年內辦理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購房合同備案超過一年的不予辦理。
辦理要件
1.本人身份證件和銀行卡;
2.備案登記一年內的購房合同(網簽備案的應提供備案密碼);
3.按合同要求付款的購房發票;
4.購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和購房人身份證件,且需購房人臨櫃審核簽字確認其身份;
二、購買二手住房
職工購買二手自住住房的,自房產過戶之日起一年內辦理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房產過戶超過一年的不予辦理。
辦理要件
1.本人身份證件和銀行卡;
2.過戶後一年內的不動產權證明;
3.房屋買賣契約/合同;
4.購房發票和稅收完稅證明材料;
5.購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和購房人身份證件,且需購房人臨櫃審核簽字確認其身份。
三、購買保障性住房
職工購買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自購房合同備案或簽訂購房合同/協議之日起一年內辦理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購房合同備案或購房合同/協議超過一年的不予辦理。
辦理要件
1.本人身份證件和銀行卡;
2.購房合同/協議,有效支付購房款憑證或發票;
3.購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和購房人身份證件,且需購房人臨櫃審核簽字確認其身份;
4.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用於其法定直系親屬支付購買保障性住房房款的,還需提供戶口本、出生證等直系親屬關系證件。
四、購買拆遷安置房
職工購買拆遷安置自住住房的,自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之日起一年內辦理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拆遷安置協議超過一年的不予辦理。
辦理要件
1.本人身份證件和銀行卡;
2.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或及其一年內的繳款憑證;
3.購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和購房人身份證件,且需購房人臨櫃審核簽字確認其身份。
五、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職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自許可證件簽發日期一年內辦理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超過規定時間一年的不予辦理。
辦理要件
1.本人身份證件和銀行卡;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當地政府或職能部門出具的規劃或施工許可證書;
3.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權證》,有資質的房屋鑒定部門出具的大修C級房屋鑒定書;
4.建修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和建房人身份證件,且需建修房人臨櫃審核簽字確認其身份。
六、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職工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宅、公寓、別墅等自住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貸款有效期內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辦理要件
1.償還/提前償還本省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1)本人身份證件和銀行卡;
(2)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
(3)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用於其法定直系親屬償還保障性住房貸款本息的,還需提供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2.償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本息或異地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1)本人身份證件和銀行卡;
(2)當期償還貸款明細單(銀行蓋章);
(3)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
(4)購房合同(自建房和二手房提供不動產權證明或報建材料);
(5)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用於其法定直系親屬償還保障性住房貸款本息的,還需提供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6)提前結清異地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需貸款結清證明材料。
七、租賃本省自住住房
繳存職工家庭無尚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在實際工作地沒有本人及配偶的自有住房,且繳存職工在本省實際租賃自住住房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
辦理情況及辦理要件
1.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與實際工作地一致且在實際工作地租賃自住住房的:
(1)本人身份證件和銀行卡;
(2)租房合同;
(3)實際工作地不動產登記中心的無房產證明和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房產備案證明(由信息共享數據獲取,無需提供;獲取數據與職工實際情況不符的,由職工提供佐證)。
2.職工因單位派駐或分設機構等原因,導致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與實際工作地不一致,但在實際工作地租賃自住住房的:
(1)本人身份證件和銀行卡;
(2)租房合同;
(3)實際工作地的不動產登記中心的無房產證明和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房產備案證明(由信息共享數據獲取,無需提供;獲取數據與職工實際情況不符的,由職工提供佐證);
(4)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與實際工作地不一致的,另需職工所在單位出具職工異地工作的證明材料。
3.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
(1)本人身份證件和銀行卡;
(2)房屋租賃合同和最近一次租金繳納證明;
(3)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用於其法定直系親屬繳納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還需提供出生證、戶口本等直系親屬關系證件。
八、退休提取
職工達法定年齡退休或按照省、市(縣)有關規定辦理提前退休的,可銷戶提取。
辦理要件
1.本人身份證件和銀行卡;
2.法定退休的:退休證明材料(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不提供);
3.提前退休的:省市縣職能部門出具的退休證明材料。
九、出境定居
職工出境定居,且在我國境內的戶口已被注銷的,可銷戶提取。
辦理要件
1.本人身份證件和銀行卡;
2.公安部門注銷戶籍的證明材料。
十、港澳台職工返回港澳台
港澳台職工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返回港澳台的,可銷戶提取。
辦理要件
1.本人身份證件和銀行卡;
2.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銷戶提取。
辦理要件
1.本人身份證件和銀行卡;
2.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3.《殘疾證》(一級至四級)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
十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辦理要件
1.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件和銀行卡;
2.職工死亡證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
3.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4.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還需提供監護關系證明、監護人的身份證。
十三、風災、水災等自然災害造成本省自住住房損失
因風災、水災、震災、火災、雷電和泥石流等其他自然災害造成本省內自住住房損失,並列入當地政府災害認定職能部門核准住房受損名單的,繳存職工應於職能部門下發核准受損名單文件後三個月內申請提取本人或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辦理要件
1.本人身份證件和銀行卡;
2.當地政府災害認定職能部門核準的住房受損名單文件(3個月內),由直屬局獲取;
3.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
(8)海口住房公積金在哪裡辦理流程擴展閱讀: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額度
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切實做到全省范圍內統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准辦理,進一步壓減自由裁量權,較好的服務繳存職工,經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三屆四次會議研究同意,現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額度明確通知如下:
一、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取額度的上限為每平方米1800元;
二、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額度的上限為每平方米900元。
三、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