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南京如果離職後,應該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啊
一、離職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只有符合下列提取條件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二、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1)離開南京了想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南京公積金提取程序
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當提供本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填寫《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交所在單位核實,單位核實後在《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上加蓋預留印鑒。
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辦理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主城區各服務網點繳存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相應服務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分中心或管理部(江寧、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各服務網點繳存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相應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持本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到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各服務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Ⅱ 離開南京社保公積金提取公積金
《社抄會保險法》第十九條中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您在深圳由新的工作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後,向南京的社會保險機構申請和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出,然後憑轉出證明和相關材料去深圳的社會保險機構辦理轉入,前後的社會保險關系就接續上,參保年限合並計算,在南京的個人社會保險帳戶中的余額也會轉移到深圳的帳戶中。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您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在新的工作單位辦理和完成登記後,向通過原工作單位向南京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和辦理轉出,將您帳戶中的余額轉移去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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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南京離職後,不知住房公積金怎麼才能提取
離職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流程。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8.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9.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0.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1.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對於離職人員來講,只要符合「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的條件即有條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四、提取注意事項
1.委託他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單位集中統一辦理的,須出具經辦人身份證原件;配偶代辦的需提取夫妻雙方身份證;用A4紙復印一份。
2.在符合提取條件的情況下,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應辦理銷戶提取,需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Ⅳ 我在南京工作,最近要離開南京了,住房公積金在哪裡取出來
如果你是本地人就提不出來,如果是外地人就可以提,公積金開戶行是哪間銀行就去那家銀行提取,提取要准備離職證明和最後離職的公司要在公積金給你關閉賬戶就可以提出來了。
Ⅳ 外地人離開南京公積金怎麼取
公積金異地提取:
這是屬於異地提取公積金,住建部給出了提取公積金的相關規定,其內中包容括異地提取的條件。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可以提取;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去公積金中心審核;
等待提取通知。
Ⅵ 外地人在南京上班離職怎麼提取公積金
一、職工復辦理異地戶口離職提取制手續的需要兩個條件:
非廣州市戶口並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單位已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該提取條件為銷戶提取,提取金額為個人賬戶的當前余額,包括單位繳存部分與個人繳存部分。
二、需要提交的資料: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復印件(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提取人本人身份證。
市內提取申請人建行、工行、中行、農業銀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摺或銀行卡。辦理提取時,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以供核對。
三、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的金額轉到個人賬戶上。公積金提取分成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
Ⅶ 南京市如果離職了是不是能夠提取住房公積金
南京的住房公積金要是找人幫忙,容易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