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8年公積金提取新政策是什麼
根據2018年5月2日《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公安部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關於公積金提取的新政策如下:
一、規范改進提取政策
各地要按照「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規范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優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額度要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合理確定並及時調整。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
二、優化提取審核流程
1、對繳存職工在繳存地租賃或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離休退休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進一步簡化審核流程,積極開展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網上咨詢,大力推行網上審核和業務辦理,縮短審核時限。
2、繳存職工提取申請材料齊全的,審核無誤後應即時辦理。需對申請材料進一步核查的,應在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對同一人多次變更婚姻關系購房、多人頻繁買賣同一套住房、異地購房尤其是非戶籍地非繳存地購房、非配偶或非直系親屬共同購房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嚴格審核住房消費行為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
三、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1、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記載其失信記錄,並隨個人賬戶一並轉移;
2、對已提取資金的,要責令限期全額退回,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對逾期仍不退回的,列為嚴重失信行為,並依法依規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失信信息,實施聯合懲戒。
3、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繳存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情節嚴重的,要向其所在單位通報。
四、加強內部風險管理
1、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合理設置住房公積金提取受理、審核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加強崗位制約,實行定期輪崗。
2、完善內審稽核機制,形成前台受理審核、後台重點復核、內審部門稽核「三道防線」。委託商業銀行受理審核的,要將防控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納入業務考核,與受託資格和手續費掛鉤。
3、健全廉政風險防控制度,開展專題業務培訓,提升廉政意識和鑒別能力。對相關管理人員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為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供便利,涉及職務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定陶區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擴展閱讀
公積金提取流程:
(一)由公積金中心核準的提取
除外市戶口職工離職、職工離退休兩種提取類型外,其他類型的提取均需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才可到銀行辦理提取手續,辦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2、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或公積金聯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二)委託銀行審核的提取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和離、退休職工提取已全部委託建設銀行審核,申請人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離退休證、身份證等可直接到本市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三)公積金委託提取還貸業務(即按月自動劃扣)
辦理了本市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辦理公積金委託提取住房業務。此業務必須本人持相關資料到公積金中心或辦事處審批辦理,不可委託他人代辦。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公安部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
Ⅱ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及提取手續有哪些
如今,對於普通家庭來說,購房可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而公積金作為一種福利,可供職工在購房、裝修之後將公積金提取出來,到退休年齡也可以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額作為養老金的補充,為不少職工降低了經濟負擔。
公積金提取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它用。
一、職工採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任選其一):
1、購房合同或協議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2、房本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二、職工採用貸款的方式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任選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首付款發票、借款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2、房本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或者首付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三)、職工購買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
1、買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屋登記部門辦理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管部門代稅務部門開具的契稅完稅憑證及房地產交易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如果購房時採用貸款方式,還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四)、夫妻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1、如雙方都建立住房公積金,主購房人應先辦理提取手續,配偶方才可辦理;
2、主購房人提取時應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提取時除提供材料原件外,還需出具結婚證書及主購房人的支取記錄單;
3、雙方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款的總價;
4、如主購房人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無法提供支取記錄單,配偶提取時,須由主購房人的單位開具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
(五)、約定提取(只有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才可以申請):
1、填寫約定提取申請書(此申請書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寫);
2、身份證復印件;
3、提取記錄單(只有之前辦理過住房公積金提取的職工才有此單據,如之前未提取過,請按上述幾種情況分別提供材料先辦理提取同時將聯名卡的賬號填寫約定提取申請書);
備註:如果員工之前辦理過公積金的提取,二次提取時只需公積金支取記錄單及身份證復印件一張,無需再提交上述材料。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4-1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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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提取注意事項
住宅公積金建立的初衷是為了減輕咱們買房的擔負,但現在公積金除了能夠買房之外,還能夠提取出來。可是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並不是隨意能夠提取的,只要契合規則的景象才是能夠提取的。
住宅公積金提取條件?
1、有下列景象之一,並能按規則供給合法、有用證明的,能夠咨詢自己單位,能夠請求提取自己住宅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購買、締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宅的;
3、徹底損失勞作能力或重度殘疾,這是常見的狀況之一,並與單位免除或停止勞作聯系的;
4、員工及家庭成員因嚴重疾病,發作了意外的話,或發作嚴重傷害事故導致家庭日子困難的;
5、正在享用鄉鎮居民最低日子保證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6、員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
7、離休、退休的;
8、租住住宅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9、出國久居或赴港、澳、台區域久居的;
10、歸還購買自住住宅告貸本息的;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免除(停止)勞作聯系的;
12、與單位停止勞作聯系一年以上未再作業的;
13、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形成家庭日子嚴重困難的。
住宅公積金提取注意事項?
1、員工請求提取住宅公積金時應當供給自己身份證及復印件;
2、自建、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宅的,假如住戶歸於這種狀況,應供給承辦銀行(咱們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門,權威部門,或房產管理部門同意的規劃、施工文件或危房判定證明,二選一即可,房子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定的修建工程施工合同,具有這種合同的,工程預算或決算及原《房子所有權證》;
3、員工及家庭成員因嚴重疾病或發作嚴重傷害事故導致日子困難的,日子面對巨大壓力,應供給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確診證明和病案、二級甲等才有用,患者的醫保卡、當期醫治費用發票。非員工自己患病的,不是其自己的話,還應供給婚姻證明或許親屬聯系證明;
4、購買預售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的,這些人群,已存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據,具有這些條件;購買二手房的,供給《房地產生意契約》及《契稅完稅證》,作為基礎證明;購買拆遷還建房的,假如購買的是這種房子,供給市房產管理部門印製的《拆遷還建協議書》及交房款收據;
5、離休、退休的,假如住戶歸於這種狀況,應供給人事、勞作部門核發的離退休證,作為相關證明;不能供給離退休證的,特殊狀況,應供給人事、勞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養老金收取證明;
6、付出房租的,應供給房子租借掛號存案證明或房子租借協議書、二者能夠挑選其一,付出房租發票、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
7、出境久居的,應出具出境久居人員批閱表,或公安機關簽發的出境久居有用證明;
8、徹底損失勞作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停止勞作聯系的,不再存在勞作聯系,應供給與原單位,就是自己作業過的單位,停止勞作聯系證明、市(縣)勞作能力判定委員會出具的勞作能力判定結論或醫院證明;
9、歸還住宅告貸的,應供給告貸發放銀行出具的截止請求提取日告貸余額證明,有必要是由銀行發布的。其間,歸還商業性住宅告貸的,歸所以商業性的,還應供給告貸人與告貸發放銀行簽定的商業性住宅告貸合同;
10、員工逝世或許被宣告逝世的,應供給逝世或許被宣告逝世的證明,證明現已逝世。歸於亡者法定承繼人的,具有法令效益的承繼人,應供給承繼人身份證、戶口簿、法定承繼證明;歸於亡者指定承繼人或受遺贈人的,假如是這種狀況的話,應供給承繼人或受遺贈人經公證的指定承繼證明、身份證;
11、享用鄉鎮最低日子保證的,應供給《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證證》或勞作、工會等部門供給的其他有用證明;
12、與單位停止勞作聯系一年以上未再作業的,沒有作業的,應供給與單位免除勞作聯系證明或《失業證》;
13、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形成家庭日子嚴重困難的,假如經濟壓力比較大的話,應供給縣(區)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突發事件證明、闡明相關的問題,大額支出費用單據,員工及家庭其他成員的收入證明。
14、代別人處理提取住宅公積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幫忙的話,除供給契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資料外,須一起供給提取人出具的書面委託書和代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15、進城務工人員或員工戶口在本市轄區以外並與所在單位停止勞作聯系的,不再存在僱傭聯系,應供給與單位免除勞作聯系證明、戶籍證明;
16、一起請求提取愛人及直系親屬住宅公積金條件的,假如不是自己直接參與的話,除供給契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資料外,這些根本的必備資料,還應供給愛人和直系親屬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或許親屬聯系證明及復印件。
收取轉賬
1、假如你有在上班的,能夠憑收取的憑據(正常辦離任時應該都有的,都會有這些,在HR人事部、財務部也會審閱),向單位提出提取住宅公積金的請求,請求單位協助,所在單位會核實並證明的,會出具有用的公積金提取證明文件;
2、然後憑收取的憑據原件及復印件和單位出具的公積金提取證明,證明起到證明的效果,到公積金管理部門請求提取,公積金管理部門一般會在自受理請求之日起3日內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決議,是不是通過了,並通知請求人。經批閱不準予提取的,不允許的話,公積金管理部門也會告知請求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3、經審同意予提取的,員工憑身份證和公積金管理部門批閱同意後的公積金,這樣的公積金的話,提取證明到承辦銀行處理提取手續就行了,全部安排妥當,銀行會轉賬到你指定的賬戶內(一般3天內)。
要提取住宅公積金要向單位提出請求,然後去住宅公積金中心進行處理。提取住宅公積金能夠用來租房、買房、補葺房子等,咱們能夠依照自己的狀況提取。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8-02-2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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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及提取注意事項
住宅公積金建立的初衷是為了減輕咱們買房的擔負,但現在公積金除了能夠買房之外,還能夠提取出來。可是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並不是隨意能夠提取的,只要契合規則的景象才是能夠提取的。
住宅公積金提取條件?
1、有下列景象之一,並能按規則供給合法、有用證明的,能夠咨詢自己單位,能夠請求提取自己住宅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購買、締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宅的;
3、徹底損失勞作能力或重度殘疾,這是常見的狀況之一,並與單位免除或停止勞作聯系的;
4、員工及家庭成員因嚴重疾病,發作了意外的話,或發作嚴重傷害事故導致家庭日子困難的;
5、正在享用鄉鎮居民最低日子保證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6、員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
7、離休、退休的;
8、租住住宅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9、出國久居或赴港、澳、台區域久居的;
10、歸還購買自住住宅告貸本息的;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免除(停止)勞作聯系的;
12、與單位停止勞作聯系一年以上未再作業的;
13、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形成家庭日子嚴重困難的。
住宅公積金提取注意事項?
1、員工請求提取住宅公積金時應當供給自己身份證及復印件;
2、自建、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宅的,假如住戶歸於這種狀況,應供給承辦銀行(咱們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門,權威部門,或房產管理部門同意的規劃、施工文件或危房判定證明,二選一即可,房子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定的修建工程施工合同,具有這種合同的,工程預算或決算及原《房子所有權證》;
3、員工及家庭成員因嚴重疾病或發作嚴重傷害事故導致日子困難的,日子面對巨大壓力,應供給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確診證明和病案、二級甲等才有用,患者的醫保卡、當期醫治費用發票。非員工自己患病的,不是其自己的話,還應供給婚姻證明或許親屬聯系證明;
4、購買預售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的,這些人群,已存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據,具有這些條件;購買二手房的,供給《房地產生意契約》及《契稅完稅證》,作為基礎證明;購買拆遷還建房的,假如購買的是這種房子,供給市房產管理部門印製的《拆遷還建協議書》及交房款收據;
5、離休、退休的,假如住戶歸於這種狀況,應供給人事、勞作部門核發的離退休證,作為相關證明;不能供給離退休證的,特殊狀況,應供給人事、勞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養老金收取證明;
6、付出房租的,應供給房子租借掛號存案證明或房子租借協議書、二者能夠挑選其一,付出房租發票、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
7、出境久居的,應出具出境久居人員批閱表,或公安機關簽發的出境久居有用證明;
8、徹底損失勞作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停止勞作聯系的,不再存在勞作聯系,應供給與原單位,就是自己作業過的單位,停止勞作聯系證明、市(縣)勞作能力判定委員會出具的勞作能力判定結論或醫院證明;
9、歸還住宅告貸的,應供給告貸發放銀行出具的截止請求提取日告貸余額證明,有必要是由銀行發布的。其間,歸還商業性住宅告貸的,歸所以商業性的,還應供給告貸人與告貸發放銀行簽定的商業性住宅告貸合同;
10、員工逝世或許被宣告逝世的,應供給逝世或許被宣告逝世的證明,證明現已逝世。歸於亡者法定承繼人的,具有法令效益的承繼人,應供給承繼人身份證、戶口簿、法定承繼證明;歸於亡者指定承繼人或受遺贈人的,假如是這種狀況的話,應供給承繼人或受遺贈人經公證的指定承繼證明、身份證;
11、享用鄉鎮最低日子保證的,應供給《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證證》或勞作、工會等部門供給的其他有用證明;
12、與單位停止勞作聯系一年以上未再作業的,沒有作業的,應供給與單位免除勞作聯系證明或《失業證》;
13、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形成家庭日子嚴重困難的,假如經濟壓力比較大的話,應供給縣(區)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突發事件證明、闡明相關的問題,大額支出費用單據,員工及家庭其他成員的收入證明。
14、代別人處理提取住宅公積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幫忙的話,除供給契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資料外,須一起供給提取人出具的書面委託書和代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15、進城務工人員或員工戶口在本市轄區以外並與所在單位停止勞作聯系的,不再存在僱傭聯系,應供給與單位免除勞作聯系證明、戶籍證明;
16、一起請求提取愛人及直系親屬住宅公積金條件的,假如不是自己直接參與的話,除供給契合上述提取條件所需資料外,這些根本的必備資料,還應供給愛人和直系親屬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或許親屬聯系證明及復印件。
收取轉賬
1、假如你有在上班的,能夠憑收取的憑據(正常辦離任時應該都有的,都會有這些,在HR人事部、財務部也會審閱),向單位提出提取住宅公積金的請求,請求單位協助,所在單位會核實並證明的,會出具有用的公積金提取證明文件;
2、然後憑收取的憑據原件及復印件和單位出具的公積金提取證明,證明起到證明的效果,到公積金管理部門請求提取,公積金管理部門一般會在自受理請求之日起3日內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決議,是不是通過了,並通知請求人。經批閱不準予提取的,不允許的話,公積金管理部門也會告知請求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3、經審同意予提取的,員工憑身份證和公積金管理部門批閱同意後的公積金,這樣的公積金的話,提取證明到承辦銀行處理提取手續就行了,全部安排妥當,銀行會轉賬到你指定的賬戶內(一般3天內)。要提取住宅公積金要向單位提出請求,然後去住宅公積金中心進行處理。提取住宅公積金能夠用來租房、買房、補葺房子等,咱們能夠依照自己的狀況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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