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除包括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外,還應根據不同情形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所需材料:
(1)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2)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1)住房公積金親情提取需要什麼材料擴展閱讀
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2、離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7、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住房公積金提取
Ⅱ 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您好,如果您是買房提取公積金的話,有貸款需要貸款合同,房產證(加回蓋抵押章),提取申請書答,身份證及契稅完稅證明。全款夠買的話需要房產證,提取申請書,身份證及契稅完稅證明。
租房提取公積金的話申請一次,按季度提取。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承諾.授權書》,《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市屬還需要公積金聯名卡。希望能幫到您,望採納。
Ⅲ 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您好,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專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屬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Ⅳ 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要哪些材料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住房消費支取和銷戶提取。這兩種住房公積金提取方式的辦理分別需要哪些材料呢?請看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一、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的材料有: (一)住房消費支取 1、採取一次性付款的職工,應提供購房合同或協議,購房發票或收據辦理支取。 2、購買自住住房,採取貸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應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發票辦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鄉鎮一級或鄉、鎮以上規劃房管部門開據的宅基地批復或其他建房批准證明材料、購買材料發票辦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應提供產權人提出的修繕申請、房管部門出具的修繕證明文件、修繕費用發票辦理支取;住樓房者應提供物業管理部門的修繕證明文件、分攤到本戶的發票辦理支取;家住農村的應提供鄉、鎮一級或鄉、鎮以上房屋管理部門開據的大修、翻建證明和產權證明及購買材料的發票辦理支取。 5、支付超過本人分攤房租中超過本人工資收入5%的部分,應提供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及租賃合同(指經房屋管理部門認可的有效契約),以及上年度內的租房繳款發票。 (二)銷戶提取 1、離退休的: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 2、出國定居的:護照簽證、戶口注銷證明及國外定居證明; 3、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4、職工死亡辦理銷戶,如職工死亡前已辦理了用於住房公積金支取的個人儲蓄卡,法定繼承人可提供死亡職工開立的個人儲蓄卡賬號,並在「住房公積金個人儲蓄賬戶明細表」上簽字,將支取款項直接劃入該賬戶中。 職工死亡前未辦理用於住房公積金支取的個人儲蓄卡的,則由該職工的遺產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持身份證原件,向管理部提供死者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經過公證的遺產繼承文件或由公證部門出具的有關遺產繼承的公證書、遺產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用於支取住房公積金的個人儲蓄卡賬號,管理部審核上述材料,留存復印件,填寫一式三聯的《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銷戶申請書》,第一聯管理部留存,第二聯加蓋管理部業務用章後報送市中心會計處,辦理相關支取手續。 辦理死亡銷戶支取時,原有業務票據繼續使用,《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銷戶申請書》與其配套使用。 存在兩個以上的遺產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管理部還須審核由全體遺產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簽定的授權委託書及其身份證原件,授權委託書中被授權支取的遺產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用於支取的個人儲蓄卡的所有人必須一致。 凡符合上述支取條件的,支取人持身份證、上述材料原件及復議件及個人儲蓄支取卡(中國郵政-儲蓄存摺;交通銀行-太平洋卡;中國銀行-長城人民幣信用卡、長城電子借記卡;招商銀行-一卡通;華夏銀行-華夏卡;商業銀行-京卡和儲蓄存摺;農業銀行-金穗卡;光大行-陽光卡;民生銀行-民生卡;興業銀行-興業卡。)到單位開取《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單位預留印鑒及《住房公積金支取記錄單》,到所屬管理部辦理支取。 如配偶方為主買房人,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主買房人的支取記錄單,如未建公積金,須單位開證明。但夫婦雙方累計支取額不得超過購買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的總款價。 如主買房人在中直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積金,次買房人在北京中心建立住房公積金,次買房人支取公積金時需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主買房人支取公積金時由建行提供的「住房公積金查詢書」。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滿足的條件: 1、住房消費提取: (1)購買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3)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2、銷戶提取: (1)離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二者條件缺一不可); (4)死亡。
Ⅳ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您好,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Ⅵ 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一、職工離、退休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供材料下列證明:
1、退休批文或退休證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2、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二、職工出境定居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出國定居的護照鑒證、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批文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三、職工死亡支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醫院提供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原件及1份復印件。
2、繼承人的繼承證明(如:配偶要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要提供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
3、由繼承人聯合簽定的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勞動部門或醫院出具的證明文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
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
3、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五、職工購買商品房申請提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經房產交易所鑒證的購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發票及身份證原件
3、購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簡稱直系血親)申請提取公積金,應提供戶籍關系證明。
4、已填好和蓋章的《職工購(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和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六、職工自建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建設部門簽發的《建設許可證》、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2、自建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補充提供與自建人關系證明的原件。
3、申請人單位名稱、賬戶和開戶銀行。
4、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七、職工購買房改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1、房改辦簽發的《交款通知書》復印件1份。
2、房改辦印製的《單位出售公有住房報表》或《職工購買集資房名冊》或《計算表》復印件一份。
3、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
4、購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補充提供與購房人關系的證明。
5、已填好和蓋章的《職工購(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和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八、職工購買二手房且不辦理按揭貸款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房產交易所鑒證的購房合同原件。
2、過戶後的產權證(期限在產權證辦理出後 個月內)。
3、購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4、申請人單位名稱、賬戶和開戶銀行。
5、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九、職工購買二手房且辦理按揭貸款,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房產交易所鑒證的購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發票原件。
3、中介所的賬戶和開戶銀行。
4、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十、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合法的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與借款人關系證明。
3、已填好和簽章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抵交住房按揭貸款申請表》和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6)住房公積金親情提取需要什麼材料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