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西鷹潭市公積金最新有什麼規定
為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住建部關於「加強房地產去庫存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化解房地產庫存工作的通知》(贛府字【2016】17號)精神,為有效激活我市房地產市場繁榮發展,大力釋放公積金沉澱資金,發揮住房公積金在房地產去庫存中的作用,經市政府第八十二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將進一步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政策的幾項具體舉措通知如下:
一、信貸方面:
1.無公積金貸款余額的,購房均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即只要目前公積金貸款已結清無余額,並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凡購買我市現有存量住房的均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2.開通「商轉公」貸款。繳存職工購買住房時申請了商業住房貸款目前尚有餘額的,在不超出我市公積金最高貸款額,並符合轉成住房公積金貸款其他條件的,可以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商轉公」貸款。
3、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單方繳存職工由40萬元提高為50萬元,雙方繳存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到70萬元。
4、適當延長貸款年限。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保持35年不變,貸款年齡可順延至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10年。
5、放寬貸款與提取的購房時限。即在一套住房只能辦理一次貸款與提取的前提下,將原執行的在1年之內購房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與提取的時限放寬為3年。
6、支持農民工、農村居民、個體工商戶和城市居民購房。農民工、農村居民、個體工商戶和城市居民購房時,可當即一次性補繳6個月公積金,便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但貸款額度不超過購房總房價的70%。
二、提取方面:
1、提取和貸款並行,總額不突破總房價。職工在鷹潭地區范圍內購買住房時可以先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賬戶中的公積金,然後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提取和貸款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所購住房總價款的100%。
2、放寬按年還貸提取的額度。有公積金貸款余額的繳存職工,提高每年對應月提取公積金的額度,即允許每年全額提取本人、配偶公積金賬戶上的結存資金(保留100元的賬戶余額)。
3、異地貸款可享同等提取政策。按照貸款「一體化」政策辦理了異地貸款的職工,在償還公積金貸款時享受繳存地中心公積金提取政策,可以按年提取本人及配偶賬戶的公積金用於還貸。
2. 住房公積金提取都要什麼手續
公積金提取條件:
1、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回造、翻建、答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2、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國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6)非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的;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3.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及提取手續有哪些
如今,對於普通家庭來說,購房可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而公積金作為一種福利,可供職工在購房、裝修之後將公積金提取出來,到退休年齡也可以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額作為養老金的補充,為不少職工降低了經濟負擔。
公積金提取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它用。
一、職工採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任選其一):
1、購房合同或協議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2、房本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二、職工採用貸款的方式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任選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首付款發票、借款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2、房本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或者首付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三)、職工購買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
1、買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屋登記部門辦理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管部門代稅務部門開具的契稅完稅憑證及房地產交易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如果購房時採用貸款方式,還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四)、夫妻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1、如雙方都建立住房公積金,主購房人應先辦理提取手續,配偶方才可辦理;
2、主購房人提取時應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提取時除提供材料原件外,還需出具結婚證書及主購房人的支取記錄單;
3、雙方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款的總價;
4、如主購房人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無法提供支取記錄單,配偶提取時,須由主購房人的單位開具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
(五)、約定提取(只有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才可以申請):
1、填寫約定提取申請書(此申請書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寫);
2、身份證復印件;
3、提取記錄單(只有之前辦理過住房公積金提取的職工才有此單據,如之前未提取過,請按上述幾種情況分別提供材料先辦理提取同時將聯名卡的賬號填寫約定提取申請書);
備註:如果員工之前辦理過公積金的提取,二次提取時只需公積金支取記錄單及身份證復印件一張,無需再提交上述材料。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4-1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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