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公積金提取有手續費或者要交稅嗎
住房公積金提取不需要上稅
一、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前提條件
1、繳納住房公積金且繳內費時間滿一年以上容的人員;
2、持有房產證、貸款合同或借款合同、購房合同其中任一項證件的人員。
二、住房公積金提取要求
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員工住房公積金每年可提取兩次,分別為6月、12月,本次為2015年度第一次提取。
三、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供借款合同或貸款合同原件,並同時提供近三個月銀行還款證明(必須加蓋銀行印章)或還款存摺。
2、員工房產若為本年度購買,並且屬於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如已辦理房產證,請提供房產證原件,全額發票(或契稅繳款書);如未辦理房產證,請提供購房合同、全額發票(或契稅繳款書),無需提供第1條所列資料。
3、員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並將正反兩面的圖像剪下。
4、房產證或借(貸)款合同姓名為配偶姓名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㈡ 住房公積金怎麼繳納,公司和個人各交多少,怎麼算
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是員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這個繳費基數不得低於上年度當地社平工資的60%,不得高於300%。繳納的比例是5%-12%,用人單位可在這個范圍內自行決定,最常見的是8%。公司和個人是按1:1的比例等額供款,也就是說個人繳納多少,公司也繳納多少。此外,公司還可根據自願原則為員工繳納補充公積金,補充公積金不用個人繳費,全部由公司繳納。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種類
1、機關及事業單位的繳存比例為 12%
2、外商、港澳台商企業的為 10% — 12%
3、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他企業,繳存比例為 8% — 12%
二、計算方式
1、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三、繳納方式
單位需向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申請表》(附件1,電子版從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2)企業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國家機關設立批准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四、繳納范圍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五、申請材料
1、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雙方都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一個家庭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住房。
6、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
六、申請條件
1、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雙方都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一個家庭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住房。
6、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
(2)住房公積金繳稅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今天聯合發布通知,將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免稅比例確定為12%,即職工每月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只要在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就可以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㈢ 退休時領住房公積金時要交稅嗎
不需要的,住房公積金裡面的金額全部歸員工個人所有,法律依據如專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屬例》
第三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住房公積金存款是享受利息的,具體如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六條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3)住房公積金繳稅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的情況: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㈣ 住房公積金要交稅嗎
住房公積金肯定是不用交稅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錢來源有兩部分,個人繳存和單位繳存.個人繳存的部分已經是稅後的所以不用再交稅;單位繳存的部分是按福利待遇給予職工的,福利待遇和獎金、津貼等一樣也是不用交稅的。所以住房公積金是不用交稅的。
㈤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交稅嗎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版自住住房時;
在離權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㈥ 有人知道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交稅嗎
您好,住房公積金提取不需要上稅
一、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前提條件
1、繳納住房公積金且繳費時間滿一年以上的人員;
2、持有房產證、貸款合同或借款合同、購房合同其中任一項證件的人員。
二、住房公積金提取要求
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員工住房公積金每年可提取兩次,分別為6月、12月,本次為2015年度第一次提取。
三、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供借款合同或貸款合同原件,並同時提供近三個月銀行還款證明(必須加蓋銀行印章)或還款存摺。
2、員工房產若為本年度購買,並且屬於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如已辦理房產證,請提供房產證原件,全額發票(或契稅繳款書);如未辦理房產證,請提供購房合同、全額發票(或契稅繳款書),無需提供第1條所列資料。
3、員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並將正反兩面的圖像剪下。
4、房產證或借(貸)款合同姓名為配偶姓名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㈦ 住房公積金怎麼繳納
公積金是五險一金中的一金,是政府為了保障大多數人買房,而用低於銀行的利息貸款給你,住房公積金主要是用來購買70年的住宅的,在買房前,每月繳納一定數額的公積金,連交繳存6個月,就可以貸款了 。
一、個人開戶
繳存人攜帶以下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建行網點申請開設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1、身份證;
2、上一年度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或收入納稅證明;
3、就業登記證(登記顯示為待業狀態);
4、個人儲蓄賬戶存摺或銀行卡(需要辦理按月扣款者提供)。
二、繳存
1、銀行代扣繳存:繳存人將每月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在規定的時間以前存入建行個人儲蓄賬戶,銀行每月自動劃款,劃賬時間為每月10日和25日。
2、現金繳存:繳存人在建行櫃面辦理繳存業務,一次最多可以繳存一個公積金年度的住房公積金。
三、個人變更
(一)比例、基數變更
繳存人攜帶下列資料在每年7月到銀行櫃台辦理繳存基數、比例調整手續:
1、身份證;
2、上一年度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或收入納稅證明。
(二)個人信息變更
個人信息變更包括繳存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個人儲蓄賬戶等與住房公積金管理相關的信息。繳存人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攜帶以下相關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到銀行網點申請辦理變更:
1、《住房公積金繳存協議》;
2、身份證;
3、相關證明材料(存摺、銀行卡等)。
(三)個人賬戶封存
繳存人因失業或其他原因導致不能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應當自中斷繳存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下列資料到銀行網點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
1、身份證;
2、相關證明材料(如街道等部門開具的無收入證明)。
(四)個人賬戶啟封
當繳存人符合正常繳存條件時,應當自恢復正常繳存條件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下列資料到承辦銀行網點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啟封手續:
1、身份證。
(五)個人賬戶漏繳
繳存人如因特殊或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家庭重大變故等)原因導致一段時間內無法或無能力繳存公積金致使個人賬戶封存的,在辦理賬戶啟封恢復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還需要提供個人一個階段內無收入或無能力繳存的證明文件(如街道出具的無收入證明)辦理漏繳手續。
四、賬戶轉移
繳存人到單位就業的,應當攜帶下列資料到銀行網點申請辦理賬戶轉移:
1、新單位出具的公積金接收函或外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公積金接收函(轉移到外地人員提供);
2、與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3、身份證。
五、提取
1、繳存人按規定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建行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詳細請參看《住房公積金提取須知》。
㈧ 住房公積金要納稅嗎
住房公抄積金一般不襲納稅。
單位和個人按照不高於核定的繳存基數與不高於20%的繳存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
超過核定繳存基數或規定比例提取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稅務機關將其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