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公積金怎麼取一次能取多少
1、住房公積金的存取與是否辭職沒有關系,任何情況下只要滿足公積金取款規定的條件都可以取,而且可以全額領取,包括單位繳納的部分。
2、住房公積金就如同你的銀行存款,辭職以後,在找到新的工作之前,就如同零存整取暫時停止了存款,可停多長時間沒有限制,你的帳戶永遠存在,找到新的工作單位後按原賬戶續交就可以了。
⑵ 公積金每次可以多提取多少
提取多少: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過12個月的月可提取額。
2、用於其它住房消費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提取前12個月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應繳存總額的30%。
3、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且不超過購房總價。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存儲余額的60%,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
4、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住房的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職工上月實際還貸額。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
⑶ 住房公積金一次可以提取總額的百分之多少
額度的規定: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過12個月的月可提取額。
2、用於其它住房消費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提取前12個月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應繳存總額的30%。
3、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且不超過購房總價。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存儲余額的60%,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
4、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住房的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職工上月實際還貸額。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
⑷ 住房公積金一次最多能取多少
能取還款滿一個月就能取1.拿著你的房產證 貸款合同 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去你單版位去開個取權款證明2.帶著銀行還款證明 貸款合同 身份證 單位證明 原件和復印件去公積金大廳就能取了第一次最多取從你開始交公積金開始到現在的公積金第二次就得過一年以後在拿以上證明去取 公積金最多是每一年取一回的如果有不懂的可以問我 我給你解答 把分給我吧
⑸ 住房公積金最多能取多少
公積金提取是有額度限制的,可分為全額提取和部分提取。
1、全額提取:如果職工有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等其中任何一種情況時,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以全額提取公積金。
2、部分提取
①:購房的提取額度和年限總體來說,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首次可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夫妻雙方累計提取數不得超過住房公積金(或商貸、或組合貸)貸款金額。以後每年的提取額不得超過當年應還本付息額,上年未提取的不重復計算。
②:租房的提取額度和年限不同城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對租房提取公積金的額度和頻次要求不同。租房的可提取額度總額由系統根據錄入的月租金額和家庭年收入自動計算,計算公式為:可提取限額=月租金額*12-家庭年工資收入*5%。
③:翻修自住住房提取額度和年限一般情況下,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建造、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職工因家庭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不受額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5)蕪湖住房公積金一次能提取多少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查詢方法
1、可通過撥打當地服務熱線,進入自動語音播報系統中的個人對賬信息進行查詢,按語音提示輸入個人公積金客戶號(12位)及身份證號碼。
2、進入當地住房公積金網(網上業務——個人業務)輸入個人公積金客戶號(12位)及身份證號碼注冊後查詢。
3、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到中心歸集提取服務大廳政策咨詢窗口查詢。
4、憑市民卡到中心歸集提取服務大廳查詢機插卡查詢。
5、到中心歸集提取服務大廳多媒體查詢機上進行自助查詢。
⑹ 公積金余額提取,一次最多能提取多少
6種情形提取額度為部分存儲余額:
1、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
3、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貸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費;
6、職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備注】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過12個月的月可提取額。
2、用於其它住房消費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提取前12個月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應繳存總額的30%。
3、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且不超過購房總價。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存儲余額的60%,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
4、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住房的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職工上月實際還貸額。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
8種情形提取額度為全部存儲余額:
1、退休;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男性年齡滿50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滿45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均滿2年;
4、在國外或者港、澳、台地區定居;
5、戶籍遷出本市;
6、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⑺ 蕪湖住房公積金提取全攻略,提取多少
根據《住房公積來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源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⑻ 公積金一次可以提取多少
首先,如果你是未抄退休狀態,公積金是不能直接提取出來的,公積金使用一定要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
1,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額付清購房款的:提取有效時間以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或至購房合同上約定的最後付款日期止,可辦理轉賬提取1次;
2,買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額付清購房款的
3,購買首套自住住房、選擇使用商業貸款且貸款未還清的情況
4,建造、翻修、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危險房屋通知書》發放之日起1年內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
5,租房居住及租賃政府廉租住房的,也可以使用公積金
翻修和租房,每個地方的細則都不一樣,但買房肯定能使用公積金,你想直接套現使用公積金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建議的。
⑼ 公積金一次可以取多少
8種情形提取額度為全部存儲余額:
1、退休;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男性年齡滿50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滿45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均滿2年;
4、在國外或者港、澳、台地區定居;
5、戶籍遷出本市;
6、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種情形提取額度為部分存儲余額:
1、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
3、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貸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費;
6、職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9)蕪湖住房公積金一次能提取多少擴展閱讀: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