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嗎
公積金:1、退休後可以提取
2、買房時可以提取
3、失業下崗5年後可以提取
你現在這樣的可以全部提取
不過需要原單位的公積金提取通知單(一式三聯)的。
B. 蘇州公積金能取嗎怎麼取
蘇州公積金可以提取的,具體情況如下:
一、實行住房公積金通兌提取
凡蘇州市區(不含吳中區、相城區)內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職工,可在工商銀行蘇州分行、建設銀行蘇州分行、中國銀行蘇州分行和農業銀行蘇州分行的任一承辦網點辦理提取業務。
二、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1、本通知所稱公租房是指政府籌集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制套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標準的保障性住房。
公租房房源、保障(租賃)對象、租金(貨幣補貼)水平由各地縣(區)級以上住房保障部門認定。
2、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租住公租房的,可一年兩次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公租房租金。
3、職工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實際支付的租金提取。職工領取政府發放的貨幣補貼(公租房租賃補貼)自行租房的,按實際租金扣除政府發放補貼後的金額提取。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以下簡稱個人賬戶)余額不足以支付租金的,可先提取職工個人賬戶余額,不足部分其配偶也可提取個人賬戶余額。
4、辦理提取時,租住公租房的職工需提供公租房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領取貨幣補貼自行租房的職工,需提供租房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
除職工本人外,配偶提取的,另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
5、市中心在住房公積金業務系統內建立公租房資料庫,分中心應向當地住房保障部門取得公租房相關數據並導入資料庫,並及時做好資料庫的更新維護工作。
職工攜帶所需材料到繳存所在地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申請提取,材料齊全的,分中心應當場受理。職工租賃信息已錄入公租房資料庫的,核對後當場辦結;職工租賃信息尚未錄入公租房資料庫的,應當場向當地住房保障部門核實並辦理。
6、在本通知執行之前職工已租賃公租房或領取貨幣補貼的,可自2015年1月開始核定提取金額。
本通知自2016年4月1日起執行。原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准,未涉及之處仍執行原規定。
三、參考依據:蘇州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http://www.szgjj.gov.cn/szgjj/InfoDetail/?InfoID=5b345014-8477-4eff-ad72-7aab64494535&CategoryNum=003004
C. 蘇州住房公積金能不能提取
可以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3)蘇州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5條第2款規定:「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單位需填寫《住房公積金變更清冊》和《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轉出或者封存手續。職工離開工作單位,只是中斷工資關系仍保留勞動關系的,其在中斷期間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隨之中斷。
D. 在別的市買房,蘇州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嗎,可以取在哪裡取
可以提取的,每個人每個自然年度都可以申請一次,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現,以當年的元月1號到12月311號為一個周期。
E. 在蘇州交了住房公積金自離可以把住房公積金取出來嗎
可以把住房公積金取出來。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專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屬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F. 蘇州的住房公積金怎麼取出來
離職以後,半年以後才可以提取出來的,這個是規定,提前是不可專以的!只能耐心等待屬了!再手機上面下載客戶端,然後提交自己的身份信息,以後傷面就可以查詢到你的公積金明細了,等半半年以後,你在提取,就可以到自己綁定的銀行卡裡面了!
G. 蘇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何提取
在蘇州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滿足購買住房、離退休、償還房貸等條件。符合條件的,需要攜帶相關材料到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提取。
根據《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賃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經有權部門認定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保邊緣困難救助對象和特困職工救助對象的;
(八)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下崗失業,且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滿兩年的;
(九)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不在本市或者戶口遷出本市的;
(十)經公積金管委會決定的其他情況。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本條第一款(一)、(五)、(六)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額度,均不得超過當期實際發生額。提取住房公積金同時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除外。
(7)蘇州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嗎擴展閱讀: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積金中心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余額的,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並可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
(二)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余額的,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並可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以欺騙手段違法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貸款額,並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取消其1至5年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
(四)單位拒絕公積金中心檢查、不如實提供用人情況以及工資、財務報表等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有關資料信息的,由公積金中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非經營單位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經營單位可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