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積金上次提取時間為20180503,跨年才能再次提取!意思是明年1月1日開始就可以提取是嗎
不是,要在上次提取之後滿一年才能再次提取公積金。
❷ 住房公積金每年1月可以取完嗎
一般一年可以提取一次,看是以什麼條件提取
8種情形提取額度為全部存儲回余額:
1、退休;答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男性年齡滿50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滿45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均滿2年;
4、在國外或者港、澳、台地區定居;
5、戶籍遷出本市;
6、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種情形提取額度為部分存儲余額:
1、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
3、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貸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費;
6、職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❸ 住房公積金20162月份提取一現在2017年1月份可以提取嗎
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取走。
准備資料:首先要准備原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
詳細原因:
本人攜帶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所在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工作人員會對你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會叫你去繳納公積金的銀行創口辦理公積金儲蓄卡(公積金中心有銀行窗口);
材料審核一般是五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可以直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總結: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問他們現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那些手續,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得交夠1年以上。
❹ 幾月份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不是規定在哪一個特定的月份可以提取的。住房專公積金必須在符合一屬定的條件下才可以辦理提取。
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❺ 住房公積金可以每月提取嗎
可以一個月還一次。
公積金還款需要的條件:
1.申請逐月提取還款時,逐月提取還款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正常,無停、緩繳情況;
2.申請逐月提取還款時,借款人必須正常還款兩個月以上,且信用良好,申請時該筆貸款時沒有逾期的紀錄;
3.逐月提取還款的主借款人(含其他委託人)在辦理提取還貸申請時,其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里的應留足6個月(含6個月)以上的繳存額度。
公積金貸款辦理提前還款的流程:
一.部分提前還款
自2005年1月1日以後,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採用自由還款方式,因此貸款人可以通過調整月還款額的方式實現提前部分還款。
二.全部提前還款
1、在合同約定的還款日償還:
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到貸款經辦部門申請辦理。
2、在非合同約定的還款日償還:
可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到貸款經辦部門申請辦理,貸款經辦人員會根據約定的還款日辦理提前還款手續(最近的還款日為預約日後第四個工作日)。
公積金貸款償還逾期貸款的流程:
1、 在合同約定的還款日償還:
可通過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到貸款經辦部門通過調整月還款額來償還逾期貸款。
2、 在非合同約定的還款日償還:
可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到貸款經辦部門申請償還逾期貸款,貸款經辦人員會根據您約定的還款日辦理逾期還款手續。
若貸款是在2005年1月1日以前申請辦理的,則您償還逾期貸款需在還款賬戶中存入足額存款,由銀行系統定期自動補扣。
❻ 每年都在一月份提取住房公積金,現在可以提前在十二月份嗎
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沒有固定的時間限制,只要有購房合同或租賃合同就可以
❼ 住房公積金到明年1月份還能取出來嗎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版、翻建或大修自住權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工作調離本市、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償還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戶口)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戶口職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領取《失業證》的;
(10)職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職工家庭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
(12)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你所聽說的只是傳言而已,不用擔心,只要你符合以上情形,離職後公積金就可以取出來。
❽ 住房公積金今年一月交的什麼時候可提取
住房公積金交滿一年既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一般一年可以提取一次。
一次最多能提取70%的公積金余額。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住房公積金的特徵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這里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長齊驥表示,住建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