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徐州住房公積金怎麼交
個人是不能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只有參加工作了才能繳納住房公積金。
單位辦回理公積金流程如下答:
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新設立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住房公積金繳存辦理: 住房公積金繳存是採取單位按月匯繳的方式進行的。繳存單位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連同單位應繳的部分,需在發放工資之日起5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銀行辦理匯繳業務。
單位首次和以後各月匯繳住房公積金時,均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轉賬支票或現金繳款單,其他表格均為附件,應根據情況分別填寫。
㈡ 徐州住房公積金問題
1、問:住房公積金繳存的對象和范圍是什麼?
答: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對象為本市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與上述類型單位有勞動關系的在職職工(包括與上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非在編<冊>人員、勞務中介代理的社會用工人員)。另外,在本市參加工作的外省市戶籍職工、本市農業戶口職工、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傭人員、自由職業者也可以參加本市住房公積金制度。
2、問: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是否是強制的?
答: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是強制的,符合繳存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根據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繳納住房公積金。
3、問: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和繳存額上下限如何確定?月繳存額如何計算?
答: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和繳存額上下限每年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核同意,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計算方式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
4、問:計算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如何確定?
答:計算職工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應以市統計局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口徑計算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單位在核定職工月平均工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後,應告知職工本人,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5、問:單位如何辦理公積金的匯繳?
答:(1)單位應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扣代繳的住房公積金按時足額匯繳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單位須填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
(3)單位匯繳人員發生變化的,應填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和《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中「增加人數」、「增加金額」、「減少人數」、「減少金額」欄與《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中相應欄目一致。
(4)匯繳業務確認後,建行永安支行接櫃人員列印機制《住房公積金匯繳書》一式兩份,蓋章後一份退單位經辦人,一份由建行永安支行留存。
(5)單位可同時辦理在同一住房公積金年度內的多月份連續預(提前)匯繳。
6、問:什麼情況下單位可以進行補繳?
答:當單位發生集體繳存以前年度應繳未繳的公積金、職工個人漏繳公積金等情況時,需通過補繳方式完成。補繳完成後,單位及時到公積金中心調整應繳時間。
7、問:月繳存基數應該在什麼時間進行調整?
答: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每一住房公積金年度核定一次。每年六、七月份,市公積金中心召開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會議時,填報本單位下一住房公積金年度的《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匯總審核表》與《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清冊》進行繳存基數調整。
8、問:住房公積金的利息是如何計算的?
答:個人和單位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自存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計息,當年存儲的住房公積金比照居民儲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一年結轉的住房公積金存儲本息比照三個月整存整取的利率(目前執行年息3.33%)計息,每年6月30日進行結息。
㈢ 徐州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上限怎樣計算
普通公積金額度有,如果繳了補充住房公積金,那麼有40w額度。
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有:
在貸款當地城鎮常住有效戶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在貸款之前有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的累計繳存時間不能低於12個月;
首套房自籌資金達到所購住房總價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貸則只需兩成;
借款人具備正當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資收入,貸款償還意向明確;
與售房處簽署了購房契約或是合同;
符合委託人和受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
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㈣ 徐州市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額等於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
繳存基數一般是職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繳存比例最低不少於8%,不高於12%。個人和單位是繳納一樣多的,全部計入個人賬戶,歸個人所有。
㈤ 徐州住房公積金最低標準是多少
繳存基數上下限均提高 根據要求,我市將於7月1日起至8月底,調整2012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11年度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調整的范圍涉及全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繳存基數上今年有明顯調整,上限按11478元執行,下限為1100元。計算下來,月繳存額的最高額度為11478元×12%×2≈2756元(見角分進元),月繳存額的最低額度為1100元×8%×2≈176元。2011年度的繳存基數上限為10843元,下限為930元,調整後月繳存額的最高額度和最低額度分別上漲了152元和27元。(註:月繳存額含職工繳存部分和單位繳存部分,比例為1:1)。 月平均工資總額計算口徑 計算口徑: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職工本人年工資總額(含第13個月工資及各種獎金福利等)÷12個月。職工本人年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本人的勞動報酬總額。 2011年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其2011年實際領取工資的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2012年1月至6月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職工次月工資總額為繳存基數計算個人與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額。 2011年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後工作的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2012年1月至6月新調入的職工,以職工調入當月工資為基數,計算個人與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繳存比例略有調整 2012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和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原來的各為10%調整到各為12%,調整比例的執行時間為2011年7月,調整比例所產生的差額按徐公積金【2012】16號文件規定予以補繳。 其它單位的繳存比例仍各為8%—12%,其它單位本次繳存基數調整後,從2012年7月份開始執行;調整前已按原繳存額繳存至7月份之後的單位,應從7月份起補繳差額。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應與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比例保持一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未達到8%的,應在本次調整基數的同時調整比例。外商投資企業的繳存比例可按市政府相關文件執行。 1998年11月30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基數除按以上政策執行外,單位另為職工逐月繳存的住房補貼比例仍為13%,納入住房公積金統一管理,補貼基數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相同。 新單位30日內辦理繳存登記 按照規定,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為切實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促進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工作,對不按照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單位,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欠繳的單位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㈥ 徐州住房公積金怎麼提
1、問:住房公積金繳存的對象和范圍是什麼?
答: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對象為本市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與上述類型單位有勞動關系的在職職工(包括與上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非在編<冊>人員、勞務中介代理的社會用工人員)。另外,在本市參加工作的外省市戶籍職工、本市農業戶口職工、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傭人員、自由職業者也可以參加本市住房公積金制度。
2、問: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是否是強制的?
答: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是強制的,符合繳存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根據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繳納住房公積金。
3、問: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和繳存額上下限如何確定?月繳存額如何計算?
答: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和繳存額上下限每年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核同意,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計算方式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
4、問:計算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如何確定?
答:計算職工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應以市統計局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口徑計算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單位在核定職工月平均工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後,應告知職工本人,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5、問:單位如何辦理公積金的匯繳?
答:(1)單位應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扣代繳的住房公積金按時足額匯繳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單位須填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
(3)單位匯繳人員發生變化的,應填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和《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中「增加人數」、「增加金額」、「減少人數」、「減少金額」欄與《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中相應欄目一致。
(4)匯繳業務確認後,建行永安支行接櫃人員列印機制《住房公積金匯繳書》一式兩份,蓋章後一份退單位經辦人,一份由建行永安支行留存。
(5)單位可同時辦理在同一住房公積金年度內的多月份連續預(提前)匯繳。
6、問:什麼情況下單位可以進行補繳?
答:當單位發生集體繳存以前年度應繳未繳的公積金、職工個人漏繳公積金等情況時,需通過補繳方式完成。補繳完成後,單位及時到公積金中心調整應繳時間。
7、問:月繳存基數應該在什麼時間進行調整?
答: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每一住房公積金年度核定一次。每年六、七月份,市公積金中心召開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會議時,填報本單位下一住房公積金年度的《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匯總審核表》與《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清冊》進行繳存基數調整。
8、問:住房公積金的利息是如何計算的?
答:個人和單位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自存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計息,當年存儲的住房公積金比照居民儲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一年結轉的住房公積金存儲本息比照三個月整存整取的利率(目前執行年息3.33%)計息,每年6月30日進行結息。
㈦ 徐州住房公積金最低標準是多少
交納半年就可以的
你交納的金額沒有限制的
但是,你交的多,可以用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就會多的
最高可以貸到30W的
㈧ 關於徐州住房公積金貸款問題
1、貸款對象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含進城務工人員、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
2、購買商品房、「二手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房、公有住房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裝修自住住房等,均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3、父母、子女可作為公積金貸款共同申請人,承擔共同還款責任。
房屋產權共有人可以共同申請貸款。
4、職工還清公積金貸款後,再次購建自住住房的,可繼續申請公積金貸款。
5、夫妻雙方以一方名義使用公積金貸款後,再購建自住住房時,另一方也可申請貸款。
職工購建自住住房已經付清房款或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的,一年內可以申請貸款用於償還購建住房借款。
(8)2015徐州住房公積金調整擴展閱讀:
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貸款流程
一、借款申請人咨詢
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或致電貸款經辦部門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咨詢,准備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材料。
二、初審與評估
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辦理初審及相關評估
1.借款申請人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所需材料至貸款經辦部門進行公積金貸款初審。
2.按照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個人信用評估的,借款申請人需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在信用評估《授權書》上簽字。
3.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列印相關單據,並告知借款申請人如何辦理下一步手續。
4.按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的,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同時向借款申請人開具《抵押物評估通知單》,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申請抵押物評估。
三、借款申請人等待電話通知
1.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依據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貸款所需材料及有關機構的評估結果進行復審,對於需要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溝通的,工作人員將通過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聯系方式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核實、確認。
2.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擔保中心擔保的,在擔保審核通過後,擔保中心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需要攜帶的資料及所需交納的擔保服務費;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非擔保中心擔保的,
根據不同擔保方式辦理完畢相關手續後,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請人在相關合同上簽字
1.借款申請人根據電話通知的面簽時間,持住房公積金貸款面簽所需材料到貸款經辦部門辦理簽字手續,對於需要繳納評估費及擔保費的借款申請人需先到指定櫃台繳納費用並領取發票。
2.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抵押人、出質人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關合同單據的簽字手續。
五、銀行放款
借款申請人等待銀行放款後到銀行領取借款人相關合同單據。
六、按月還款
借款申請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月進行貸款的償還。
在「國五條」北京細則公布一周後,北京公積金貸款和北京市商業銀行房貸政策的新政也落地了。
2013年4月8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央行營業管理部分別下發通知,購房者使用公積金貸款或北京市的商業銀行申請貸款二套房時,首付款比例都由原來的6成提高至7成。
從2013年4月8日起通過網簽的購房,都將按照新政策執行。
貸款用途
住房公積金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購買的住房應當符合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建築設計標准。職工購買使用權住房的,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還款方式
根據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借款人應在貸款發放後的次月按月還款,具體方式有兩種,由借款人自行選擇:
1、每月1-20日到貸款銀行用現金償還貸款本息;
2、委託貸款銀行代扣償還。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代扣還款協議書》,並辦理個人還款儲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預存多個月份的還款金額,或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銀行儲蓄所存入足額的還款金額,由銀行直接從借款人儲蓄帳戶中扣劃應還貸款本息。
㈨ 徐州新沂住房公積金職工金額調整了嗎
住房,公積金直供金額都已經正常調整了,所以如果你現在改變你的公積金金額也是可以的。
㈩ 徐州住房公積金何時能實施20℅首付款後
少首付就多付貸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