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公積金顯示集中封存是什麼問題
封存是指單位與職工停止工資關系但尚未解除勞動關系的,由單位經辦員到管理部辦內理的本單位內容部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待工資關系恢復時,再辦理啟封手續,恢復繳存。 集中封存是指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後,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管理中心指定的封存賬戶,實行集中封存。當職工重新就業或符合提取條件時由管理中心負責為職工辦理賬戶轉移或提取手續。
㈡ 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專戶是什麼意思
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是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開立的專門賬戶,用來管理因單位撤版銷、解散、破產或辭職、權被單位辭退等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尚未建立新的勞動關系,且已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本息。
等你進了新的公司就可以啟封,也有公司不封存的,由下一家公司轉移的·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尚無新單位就業的,原單位應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將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中心託管專戶管理。
(2)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擴展閱讀:
單位應自與職工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三十日內,持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到所屬分中心、管理部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續。
單位瀕臨撤銷、解散、破產的,原單位或清算組織應在單位主體終止前攜帶單位終止的法律文書或其他有關終止文件、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到所屬分中心、管理部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續。
㈢ 北京公積金集中封存怎麼辦理
職工在下列情況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封存手續:
被兼並或破產企業的職工回未與新答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職工所在單位撤銷的;
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未重新上崗的;
職工辭職或被單位辭退、開除、未重新上崗工作的;
職工在服刑、勞教期間的;
經批准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在批准緩繳期限內的;
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職工賬戶在封存狀態時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因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賬戶內余額。
㈣ 住房公積金的匯繳封存與集中封存有什麼區別
封存:住來房公積金賬自戶的封存是指單位與職工中斷工資關系(但仍保留勞動關系)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法轉移且又不符合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時,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應予封存。
等你進了新的公司就可以啟封.也有公司不封存的,由下一家公司轉移的.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尚無新單位就業的,原單位應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將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中心託管專戶管理(集中封存)。
匯繳封存和集中封存對於職工來說,沒有什麼區別,一種是賬戶歸屬還在原單位;一種是賬戶歸屬為公積金管理中心,但都無法申請購房貸款,但因購房可以提取賬戶內余額
㈤ 北京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滿兩年了如何提取
直接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他們會要求你提供材料,按要求做即可。
根據我國頒布實施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破產或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經辦人應當攜帶規定資料前往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封存是指職工種種原因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帳戶無法轉移且又不符合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時,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帳戶應予封存,封存的住房公積金帳戶為封存戶。目前我國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主要情形為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破產或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
㈥ 住房公積金賬戶集中封存是什麼意思
封存是抄指單位與職工停襲止工資關系但尚未解除勞動關系的,由單位經辦員到管理部辦理的本單位內部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待工資關系恢復時,再辦理啟封手續,恢復繳存。
集中封存是指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後,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管理中心指定的封存賬戶,實行集中封存。當職工重新就業或符合提取條件時由管理中心負責為職工辦理賬戶轉移或提取手續。
㈦ 什麼是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戶
住房公積復金集中封存戶是住房公制積金管理部門開立的專門賬戶,
用來管理因單位撤銷、解散、破產或辭職、被單位辭退等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尚未建立新的勞動關系,且已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本息。
(7)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擴展閱讀:
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即被新單位錄用的,原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
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尚無新單位就業的,原單位應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將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中心託管專戶管理。
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是指職工種種原因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法轉移且又不符合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時,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應予封存;
封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為封存戶。封存戶的關系在封存單位。
㈧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到底是什麼意思
一、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單位會將職工的公積金帳戶轉至「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
當繳存職工與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後,就可以將原來封存的公積金帳戶告知新單位經辦人,讓其將職工的公積金帳戶轉至新單位就可以繼續繳納公積金了。
二、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是指職工調出原單位或者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未落實新單位或者新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
以及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單位專辦員、清算組織、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申請將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從一個單位賬戶轉移到公積金中心指定的集中封存賬戶下的情形。
(8)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是指職工種種原因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法轉移且又不符合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時,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應予封存;封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為封存戶。封存戶的關系在封存單位。
《北京住房公積金封存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住房公積金封存管理,保障住房公積金封存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
《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及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轄封存人員賬戶管理,封存的類型具體包括:
單位內部封存,是指職工與單位暫時中止工資關系但仍保留勞動關系的,將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在該單位賬戶下封存;
已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不清晰未轉出的封存職工,仍在單位賬戶下封存
信息清晰集中封存,是指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在規定時間內未找到新單位或新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法轉入新單位且賬戶信息清晰的,由原單位持職工相關材料到分中心、管理部辦理集中封存。
信息不清晰集中封存,是指原封存庫職工和已滅失單位封存職工中個人賬戶信息不清晰的,由分中心、管理部辦理集中封存。
第三條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各分中心、管理部設立信息清晰集中封存戶和信息不清晰集中封存戶,管理集中封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各分中心、管理部負責辦理集中封存人員賬戶轉移、提取、計息、對賬、查詢等業務。
繳存單位負責辦理本單位內部封存人員的賬戶轉移、提取、補繳等業務。
第四條 職工與單位暫時中止工資關系但仍保留勞動關系的,單位自停發工資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辦理單位內部封存手續。
第五條 單位應自與職工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三十日內,持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到所屬分中心、管理部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續。
第六條 單位瀕臨撤銷、解散、破產的,原單位或清算組織應在單位主體終止前攜帶單位終止的法律文書或其他有關終止文件、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到所屬分中心、管理部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續。
對於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應按照《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㈨ 住房公積金的「集中封存部」是指什麼
封存:住房公積金來賬戶的封存源是指單位與職工中斷工資關系(但仍保留勞動關系)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法轉移且又不符合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時,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應予封存。
等你進了新的公司就可以啟封.也有公司不封存的,由下一家公司轉移的.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尚無新單位就業的,原單位應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將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中心託管專戶管理(集中封存)。
匯繳封存和集中封存對於職工來說,沒有什麼區別,一種是賬戶歸屬還在原單位;一種是賬戶歸屬為公積金管理中心,但都無法申請購房貸款,但因購房可以提取賬戶內余額。
㈩ 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和集中封存各是什麼意思
封存是指單位與職工停止工資關系但尚未解除勞動關系的,單位內部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
集中封存是指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後,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管理中心指定的封存賬戶,實行集中封存。
單位與職工中斷工資關系(但仍保留勞動關系)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法轉移且又不符合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時,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應予封存。
等你進了新的公司就可以啟封,也有公司不封存的,由下一家公司轉移的·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尚無新單位就業的,原單位應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將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中心託管專戶管理。
職工在下列情況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封存手續:
(1)被兼並或破產企業的職工未與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2)職工所在單位撤銷的;
(3)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未重新上崗的;
(4)職工辭職或被單位辭退、開除、未重新上崗工作的;
(5)職工在服刑、勞教期間的;
(6)經批准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在批准緩繳期限內的;
(7)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