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休工傷期間沒有自己的房子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其實現在的住房公積金是可以提取了,不管你是出於什麼原因,只要按照別人的規矩干辦好所有的手續都是可以去提出來的,具體的每個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樣的,你還是要去問一下需要什麼東西,然後准備好材料就可以了。
⑵ 工傷職工是不是有住房公積金
我是工傷,但已經沒有繳納住房公積金了。交涉時單位已經同意給繳納但最後公積金中心不給續戶。杯具。
⑶ 工傷後單位的住房公積金是否還有,有沒有的繼續增加
·工傷後無法上班,單位仍應給交住房公積金。 發表時間:2008-10-18 12:59:00 閱讀次數:48 工傷後無法上班,回單位仍應給交答住房公積金。 高女士問:我在單位工作中受傷,經鑒定被勞動主管部門認定為工傷,無法回單位上班,單位領導說不給我交住房公積金了,請問單位的做法正確嗎? 孫士江律師答:你的問題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你與單位仍保持勞動關系,那麼這種情況下,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應當與本單位正常職工一樣;第二種情況是你由於工傷與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關系,按規定單位就不會為你繳存住房公積金了,你可以根據相關證明提取住房公積金。
⑷ 如果出工傷期間能不能用住房公積貨款買房子
可以的,二者之間沒有關聯關系。主要是在職員工,就可以依據公積金政策使用公積金貸款
⑸ 工傷不能上班企業是否繼續給繳住房公積金和養
需要繼續繳納,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如果有工傷認定,且在認定期內,就回應該給上保答險和公積金,如果已經不再認定期內,可作復工認定,延長認定期。只有在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即喪失繳存條件)不繳
⑹ 工傷可以提公積金嗎
不可以!但來完全喪失勞自動能力的除外。
國務院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⑺ 工傷休養期間,公司把我的住房公積金給停交了。這樣做合法嗎我該怎樣維權
絕對不合法,按《工傷賠償標准》http://ke..com/view/2001275.htm規定,工傷醫療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你完全可以版向社保局投訴,如權果調解不成你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http://ke..com/view/10224105.htm
也可以帶上工傷認定決定書去公積金管理中心找監查科投訴單位的違法行為。
⑻ 工傷休假超過三個月影響住房公積金和養老保險嗎
只要你是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導致的傷害,在工傷期間不能給你中斷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⑼ 工傷賠償期間取公積金有沒有妨礙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回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答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⑽ 工傷退出工作崗位公積金是否還需繳納
1,工傷退出工作崗來位公積金是自不需要繳納的,但是工傷領取傷殘津貼期間,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等照常繳納。
2,《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