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鄭州市住房公積金在哪裡能取
去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不過需要符合相關要求。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對象(本人、配偶或繼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費支取
1.採取一次性付款的職工,應提供購房合同或協議,購房發票或收據辦理支取。
2.購買自住住房,採取貸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應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發票辦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鄉鎮一級或鄉、鎮以上規劃房管部門開據的宅基地批復或其他建房批准證明材料、購買材料發票辦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應提供產權人提出的修繕申請、房管部門出具的修繕證明文件、修繕費用發票辦理支取;住樓房者應提供物業管理部門的修繕證明文件、分攤到本戶的發票辦理支取;家住農村的應提供鄉、鎮一級或鄉、鎮以上房屋管理部門開據的大修、翻建證明和產權證明及購買材料的發票辦理支取。
5.支付超過本人分攤房租中超過本人工資收入5%的部分,應提供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及租賃合同(指經房屋管理部門認可的有效契約),以及上年度內的租房繳款發票。
(二) 銷戶提取
1.離退休的: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
2.出國定居的:護照簽證、戶口注銷證明及國外定居證明;
3.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4.職工死亡辦理銷戶,如職工死亡前已辦理了用於住房公積金支取的個人儲蓄卡,法定繼承人可提供死亡職工開立的個人儲蓄卡賬號,並在「住房公積金個人儲蓄賬戶明細表」上簽字,將支取款項直接劃入該賬戶中。
職工死亡前未辦理用於住房公積金支取的個人儲蓄卡的,則由該職工的遺產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持身份證原件,向管理部提供死者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經過公證的遺產繼承文件或由公證部門出具的有關遺產繼承的公證書、遺產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用於支取住房公積金的個人儲蓄卡賬號,管理部審核上述材料,留存復印件,填寫一式三聯的《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銷戶申請書》,第一聯管理部留存,第二聯加蓋管理部業務用章後報送市中心會計處,辦理相關支取手續。
辦理死亡銷戶支取時,原有業務票據繼續使用,《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銷戶申請書》與其配套使用。
存在兩個以上的遺產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管理部還須審核由全體遺產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簽定的授權委託書及其身份證原件,授權委託書中被授權支取的遺產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用於支取的個人儲蓄卡的所有人必須一致。
凡符合上述支取條件的,支取人持身份證、上述材料原件及復議件及個人儲蓄支取卡(中國郵政-儲蓄存摺;交通銀行-太平洋卡;中國銀行-長城人民幣信用卡、長城電子借記卡;招商銀行-一卡通;華夏銀行-華夏卡;商業銀行-京卡和儲蓄存摺;農業銀行-金穗卡;光大行-陽光卡;民生銀行- 民生卡;興業銀行-興業卡。)到單位開取《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單位預留印鑒及《住房公積金支取記錄單》,到所屬管理部辦理支取。
如配偶方為主買房人,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主買房人的支取記錄單,如未建公積金,須單位開證明。但夫婦雙方累計支取額不得超過購買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的總款價。
如主買房人在中直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積金,次買房人在北京中心建立住房公積金,次買房人支取公積金時需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主買房人支取公積金時由建行提供的「住房公積金查詢書」。
五、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辦理程序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通過匯繳單位辦理。由匯繳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單位預留印鑒,後附有關支取證明材料,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系統審核後,辦理支取手續
2.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鄭州哪個位置啊,如何才可公積金提取
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具體位置,你可以打電話12329(這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電話號,全國統一的)咨詢下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什麼區什麼街,應該會有明確的告訴你的。提取公積金,必須符合規定的要求,大致上包括這些要求條件:買房貸款、租房交房租,自己的房屋搞裝修、自己及家屬治病用錢,你可以在電話12329里詳細詢問具體規定要求的條件
附上2018年《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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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鄭州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什麼時間能取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回請書》、現金(轉賬)支票;2、職答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櫃台申請;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列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4. 鄭州公積金怎麼提取及提取地點
> 離職、退休提取
從原單位離職後,公積金處於封存或即將封存狀態,可以通過此版方式全額提取權。
> 租房提取公積金
在職職工,公積金處於正常繳存狀態,可以通過租房形式提取公積金。
> 建造、大修自住房提取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通過此方式提取公積金。
> 買房提取公積
職工自主購房的,可以通過買房的方式提取公積金。
> 其他提取方式
出境定居的、 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以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5. 鄭州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什麼時間能取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轉賬)支票;2、職工申請提內取住房公積金時容,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櫃台申請;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列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6. 鄭州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點是哪,能夠提取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內納房租,職工符合提取要求的可以容提齲如果不是用於購房等情況,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
7. 鄭州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一、提取條件
房屋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
二、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2、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加蓋單位財務章、託管戶或集中管理戶不加章);
3、公積金龍卡等。
另:已辦理公積金龍卡的,直系親屬可代領提取,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及關系證明。
根據不同情況,選擇相應的證明材料:
房屋類:
購買二手房:
(1)有效期五年內的房屋所有權證;
(2)購房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
三、提取流程
步驟一:
提出申請:申請人持提取證明到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任一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步驟二:
審核:經初審後,若發現提交資料有缺失或無用的,當場退回給申請人,並給出不能通過的原因。申請人可將材料備齊後再次前往管理中心辦理。
步驟三:
收到答復:初審通過的,在受理申請日後的3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退還所提交的資料正本。
步驟四:
銀行放款:到開戶銀行辦理提取轉賬手續,逾期無效,提取款項由經辦銀行劃賬至申請人本人銀行儲蓄存款帳戶。
四、提取時間
提取時間間隔:公積金每隔12個月(含12個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賬時間:自申請受理日起3個工作日內
拓展資料:
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的相關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內的部分或全部金額提取到個人銀行賬戶。
公積金提取可分為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
辦理公積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銀行申領公積金聯名卡,提取的公積金將直接轉入聯名卡儲蓄賬戶中。
8. 鄭州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點是哪,如何提取公積金啊
撥打住房公積金中心12329人工服務電話咨詢,
每月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9. 鄭州住房公積金在哪取
鄭州市高新區提取網點只有一個,具體如下:
中國銀行高新區支行
地址:瑞達版路87號中國銀行一樓權
咨詢電話:87028396
業務范圍:提取、繳存
(9)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點擴展閱讀:
公積金業務辦理時間
每月1至28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