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北京住房公積金個人及單位各自繳存比例是多少
2018年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個人和單位的繳存比例為5%-12%。
2018年住房公積金年度指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 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的通知
一、繼續延長北京地區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
北京地區企業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在5%-12%范圍內自主確定,執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
新建住房公積金單位於開戶時自行選擇確定;已建住房公積金單位於每年辦理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時自行確定。
二、授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審批單位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申請
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沒有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經全體職工2/3以上同意,可在1%-4%范圍內申請降低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或申請緩繳。
(1)北京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擴展閱讀: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 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的通知
三、2018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上限
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上限為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統計局(京人社規發〔2018〕115號)公布的2017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018住房公積金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5401元,月繳存額上限為6096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3048元。
凡繳存基數超上限的單位,應按照繳存基數上限予以規范,於2018年7月底之前調整完畢。
❷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是如何調整的,公司和個人各交多少
北京現行繳存比例通常為8%至10%。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根據你單位給你上報的基數與比例來。
如:基數3000元,比例10%,單位300+個人300,賬戶600元/月。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2)北京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擴展閱讀:
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❸ 2020年北京公積金繳存基數必須單位上報還是自動調整
是自動調整的。在現實操作中,由於五險和一金分別是不同的部門管理,申報基回數需要使用不同的操答作系統,所以五險和一金是分開申報,分開操作辦理的。但五險和一金的基數必須統一。
單位和職工各自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最高不得超過12%。自由職業者繳存比例不得低於10%,不得高於24%。
(3)北京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擴展閱讀: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 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的通知
2018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上限
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上限為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統計局(京人社規發〔2018〕115號)公布的2017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❹ 公積金繳存基數一年可以調整幾次
原則上一年一來次。
《住源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4)北京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擴展閱讀:
案例:
無錫規定:職工月繳存額(基數)原則上一年調整一次,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進行(有文件明確規定調整時間的除外)。
單位可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職工住房公積金單位匯(補)繳表格》,經承辦銀行核對無誤並輸入計算機後,單位即可按調整後的繳存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若年內第二次調整則需要書寫情況說明到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核。
❺ 在北京住房公積金系統上修改員工基數
系統不會允許隨便修改繳費基數,如果確實需要修改,應該聯系公積金管理中心。一般每年只能在7月份調整一次繳費基數,平常其他時間是不能隨便修改的。
❻ 北京住房公積金如何網上調整基數
今年在網上,可以進行全程調整(可謂足不出戶完成調整),也可以下載碟片(省卻到網點領取碟片),使用高級單位會員綜合服務系統的單位還可以從該系統直接調整。
❼ 北京市的住房公積金基數是如何確定的
北京市的住房公積金基數是根據員工上年度的平均工資來確定的,無論任何單位,確定公積金基數的方式是一樣的。根據上月收入時無法計算出公積金繳費金額的,繳費金額是根據該員工的繳費基數決定的。跳槽到新公司,住房公積金基數按其上個月工資來計算征繳。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每年核定調整一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由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和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兩部分組成。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九條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工資總額除以12確定。
(7)北京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擴展閱讀:
《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管理中心在銀行開設的住房公積金專戶內。待資金到賬後,管理中心將相應資金分配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第二個月起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