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會計上如何計提住房公積金
企業按規定應交納的住房公積金,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科目。應版由個人交納的住權房公積金,借記「應付工資」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科目。實際上交時,借記「其他應交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貳』 住房公積金系統操作方法以及公積金會計做帳,一步一步!!專家快來啊!
呵 這個問題要問你的程序開發商,各地的辦公程序不一樣。
『叄』 住房公積金的會計處理
企業住房周轉金如果在2001年度結轉,在會計處理問題上還存在以下三種觀點:
1.調整年初未分配利潤項目,對比較會計報表上一年的有關數據作同口徑調整,在資 產負債表和利潤分配表上均要調整;
2.調整年初未分配利潤項目,對比較會計報表上一年的有關數據不作同口徑調整,只 在資產負債表的期末數和利潤分配表的本期數上調整。這樣,在同一張會計報表上未分配利 潤有關項目本期與上年同期數就缺乏勾稽關系,對此需要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披露;
3.在利潤分配表上直接轉入「年初未分配利潤」項目下「其他轉入」項目中反映,對 資產負債表上的有關項目不作調整。
我們認為,第三種意見較為合理。它可以避免企業以後報經批准用其他所有者權益項目 沖減未分配利潤項目時,再次變動未分配利潤項目。根據簡化核算的原則,住房周轉金金額 較小的,可以一次計入當期損益。
取得改制企業量化資產時的個人所得稅問題
為了鼓勵企業股份制改組,國家稅務總局的《國家稅務局關於企業改組改制過程中個人 取得的量化資產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60號)規定,允許集體所有 制企業在改組為股份合作制企業時可以將有關資產量化給職工個人,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 取得的僅作為分紅依據,不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職工個人以 股份形式取得的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暫緩徵收個人所得稅;待個人將股份轉讓時, 就其轉讓收入額,減除個人取得該股份時實際支付的費用支出和合同轉讓費用後的余額,按 「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業量化資產參與企 業分配而獲得的股息、紅利,應按「利息、股息、紅利」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我們認為,上述規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精神相一致。所以,對非集 體所有制企業的股份制改組,在沒有正式的法規作具體規定的情況下,如企業要求按上述文 件規定的精神參照辦理,注冊會計師可以確認,但應取得主管稅務機關批准文件和發起人自 行履行繳納潛在稅收義務的書面承諾。
『肆』 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需要審核多久
需要15天左右。
公積金提取審核因個人情況不一樣,提取的時間會有不同。一個月至2個月都是有的。原則上是在你辦理完公積金提取手續後三個工作日打到你的個人公積金賬戶內,一般第二天就到賬了。
一般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個人結算賬戶。但加上不同的地方辦事效率有差異,有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後,銀行會直接匯款到個人賬戶。
(4)住房公積金會計審核辦法擴展閱讀:
第八條 管理部審核提取申請,對於符合提取條件的,將提取材料、《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等錄入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並確認個人結算賬戶。管理中心會計處匯總前一個工作日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委託銀行將提取款項劃入個人結算賬戶。
第九條 因個人結算賬戶信息發生錯誤,導致劃款失敗時,管理中心會計處收到銀行返回的失敗數據後,通過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通知相應的管理部。
管理部首先檢查個人結算賬戶姓名、賬號錄入是否正確,如不正確,由管理部經辦人員寫明原因,管理部業務主管審核簽字後,及時修改;管理中心會計處於下一工作日通過銀行再次將提取款項劃入個人結算賬戶。如錄入信息正確,管理部應及時與繳存單位聯系。
因職工個人原因導致提取劃款失敗時,單位經辦人或個人應填寫《個人信息變更申請書》(見附表2),並經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後,連同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辦理的,還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個人結算賬戶復印件等資料交管理部。
管理部經業務主管審核簽字後,方可進行修改,並製作《個人信息變更對照表》(見附表3),交單位經辦人或個人核對;管理中心會計處於下一工作日通過銀行再次將提取款項劃入個人結算賬戶。
對於個人結算賬戶提取失敗在20個工作日(不含)以上管理部尚未修改的,管理中心會計處經業務主管審核簽字後,將所提取金額沖回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伍』 住房公積金是怎麼計算的怎麼個交法在會計上如何核算
應該是按照當地繳納比率(含個人繳納比率與公司繳納比率)乘上一回年該員工工資月平答均收入或新員工的第一月總收入。上海的比率為公司個人各7%。具體比率咨詢當地公積金運用中心。
分錄
1、從工資中扣回公積金
借:應付工資
(個人繳納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個人繳納部分)
2、計提公司應繳納部分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公司繳納部分)
生產成本
經營費用等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公司繳納部分)
3、繳納住房公積金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個人繳納部分)+(公司繳納部分)
貸:銀行存款
(個人繳納部分)+(公司繳納部分)
說明:它的做法與社保相似,個人部份免交個人所得稅,基本住房公積金公司繳納部分可全額稅前列支
『陸』 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辦法 第四十三條公積金中心發生劃轉撤並時,應按有關規定進回行清算,做好債權債答務的處理。第四十四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並報財政部備案。第四十五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以前凡與本辦法有抵觸的,一律以本辦法為准。
附:財務分析指標
『柒』 有關住房公積金知識及會計上如何處理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社會團體及其職工個人繳納並長期儲存的,用以日後支付購買、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費用的具有儲備金性質的資金。根據規定,住房公積金只能用於職工住房的消費和職工住房建設資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基數,是以職工上年工資總額為基數,按照單位繳納10%,個人繳納10%的比例計算繳納,上繳到住房公積金機構
提取單位10%時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計算個人10%時,可以在工資中扣除
借:應付工資
貸: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現金或其他科目
住房公積金中心應按以下規定運用住房公積金會計科目
(一)本辦法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住房公積金中不得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二)住房公積金中心在填制住房公積金的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列會計科目編號,不填列會計科目名稱。
七、住房公積金中心應按以下規定編制和提供住房公積金財務會計報告:
(一)住房公積金中心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編制和提供合法、真實和公允的住房公積金財務會計報告。
(二)住房公積金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住房公積金中心對外提供的住房公積金財務會計報告的內容、會計報表種類和格式等,由本辦法規定;住房公積金中心對住房公積金進行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住房公積金中心自行規定。
(三)住房公積金中心對外提供的住房公積金會計報表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增值收益表;
3.有關附表。
(四)住房公積金會計報表必須做到數字真實、內容完整、說明清楚、手續齊備、編報及時;並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和住房委員會。
季度會計報表應於季度終了後10日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於年度終了後30日內報出。
(五)住房公積金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對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應註明住房公積金中心名稱、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並由住房公積金中心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和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和蓋章。
八、住房公積金會計機構設置、會計人員配備、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執行。
九、本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捌』 請教住房公積金的計提怎樣會計處理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回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答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