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沒有購買住房公積金是違法嗎
以下企業必須要為員工繳納公積金: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專集體企業,外商投資屬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5、部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
應繳公積金單位就是不給員工辦公積金怎麼辦?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漏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B. 公司不給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違法嗎
住房公積金是必須要繳納的,這是給員工的重要福利之一,可是很多公司為了節省成內本,不給員容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並解釋說住房公積金只是一種福利待遇,不是強制的,單位可以根據自己的效益情況決定繳交或者不繳,這根本就是不合法的!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3條、第14條、第15條都明確規定,不管是單位辦理繳存登記、設立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還是為在職職工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或者是每月正常匯繳住房公積金,單位都是「應當」辦理。「應當」在法律上即為「必須」「強制」之意。可見,為在職職工繳交公積金是單位法定的、強制的義務和責任。據此,《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0條特別規定:「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少繳。」
C. 單位不交住房公積金違法,該如何維權
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住房公積金違法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D. 套取個人住房公積金違法嗎
可以走正常程序提取。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
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E. 提取公積金的公司算違法嗎
「公積金提取公司」行為違規
此外,對於採取欺騙手段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的,《公積金條例》第三十九條也做了明確規定:採取欺騙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儲存余額的,管理中心應當追回提取款項本息,並可對提取人處以提取金額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罰款。
職工採取欺騙手段,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管理中心應當追回被騙取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沒收非法所得,並對騙取人處以被騙取貸款金額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F. 公司不給員工交住房公積金,這樣違法嗎
公司不給員工交住房公積金,違法。《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四規定,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有權督促單位按時履行下列義務:
1、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或者變更、注銷登記;
2、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或者封存;
3、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6)住房公積金違法擴展閱讀: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參考資料:網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G. 單位不交住房公積金是否違法
根據住房公積金條例規定,公積金是強制繳納的,公司不交住房公積金是違法的,有相應的處罰,職工也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
《條例》指出:對於單位錄用或者調入職工的,應當自錄用或者調入職工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當地的公積金管理部門為職工辦理賬戶設立手續,並按月足額匯繳公積金。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權益受到了侵害,可以直接向繳存單位提出,在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投訴。
【維權通道】
1.職工可以攜帶身份證、勞動合同、工資收入證明等資料向單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進行投訴
2.可以登錄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網站,首頁「網上維權」投訴
3.撥打住房公積金客服電話12329進行投訴
需要提醒的是:職工住房公積金合法權益的維護不光需要由公積金管理部門的行政監督,更需要職工本人的主動關注,定期查詢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情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