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離職後能去銀行取嗎
離職後應去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提取申請,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實身份專信息後會屬將公積金轉到申請者的個人賬戶中,不是直接在銀行就能提取的。
公積金提取,公積金提取分為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
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2、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7、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8、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9、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公積金其他用處:
1、購房;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3、租房;
4、父母給兒女購房;
5、銷戶可提取全部余額;
6、納入低保特困可提取;
7、治療重大疾病。
㈡ 員工離職後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一)
1、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員工離職後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方式如下: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2、離職員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下列資料:
(1)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無離、退休證的,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提供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2)住房公積金離職可提取擴展閱讀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㈢ 離職後住房公積金可以全部取出來嗎
可以
可以。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3)住房公積金離職可提取擴展閱讀:
跨區域就業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手續齊全、符合轉出地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向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即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轉移接續業務,解決了過去職工往返奔波、手續繁雜、時間過長等問題,提高了服務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對購房使用公積金收緊的同時,南京對租房使用公積金的條件放寬,明年開始,當地將取消「房租必須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0%」才能使用公積金的限制。同時將簡化辦理手續、增加辦理時間,支持無房職工租房自住。
㈣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要離職後多少天才可以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版:1、購買、建造、翻建、大權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