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誰知道沈陽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多少
繳存比例。實行單方比例繳存。單位繳存比例為0、個人繳存比例暫為12%。
『貳』 沈陽地區五險一金公司和個人繳納比例
1、養老保險:公來司繳20%,個人繳8%;
2、失自業保險:公司繳0.5%,個人繳0.5%;
3、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4、生育保險:公司不繳,個人不繳;
5、醫療保險:公司繳8.6%,個人繳2%。
6、補充大病:公司繳5.5元,個人繳5.5元。
7、住房公積金:單位自行確定5%-12%是免稅范圍最高不得超過20%。個人扣同樣比例。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重新選擇繳費檔次的,默認為原繳費檔次。
重新選擇繳費檔次的人員,需在7月1日—7月15日期間登陸沈陽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網站或到戶籍所在社區填寫《2018年度繳納養老保險基數和檔次選擇申請表》進行選擇,重復選擇的以網上選擇為准。繳費檔次選定後,在一個社保年度內不再調整。
由於2018年不再設置200%和300%檔次,建議上年度選擇200%和300%檔次的靈活就業人員,在7月15日前登陸沈陽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網站或到戶籍所在社區進行選檔,逾期默認為選擇100%檔次。
『叄』 誰知道沈陽市公務員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多少
沈陽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按照沈陽住房公積版金管理委員會公布的標准權執行:
一、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按照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公布的標准執行(目前為5%~12%);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肆』 沈陽地區住房公積金的標准
沈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實施細則 沈住公〔2004〕9號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鼓勵和支持個人購買自住住房,規范個人貸款管理,依據《沈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個貸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發放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其資金來源於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貸款只限用於購買自住住房。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金融業務由管理中心委託以下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承辦:中國建設銀行遼寧省分行;中國工商銀行遼寧省分行;中國農業銀行遼寧省分行。 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中的有關各方: 委託人、抵押權人、質權人: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受託人:承辦個貸金融業務的銀行 借款人:向委託人申請貸款的個人 抵押人:為申請公積金貸款提供抵押擔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出質人:為申請公積金貸款提供質押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擔保人: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償還擔保保證的法人 第二章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五條 借款人具備下列條件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一)在沈陽工作的單位職工; (二)申請貸款前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所在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三)購房的首期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四)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付貸款能力; (五)同意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保證方式保證; (六)借款人(有配偶的含配偶)沒有尚未還清的貸款或數額較大的其他債務。 第六條 借款人購買的房屋僅限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可具有枯返圓國有土地房屋所有權證的住房。 第三章 貸款額度、比例、期限、利率 第七條 每項公積金貸款金額應當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准: (一)借款人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和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的最高限額分別按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批準的額度執行。 (二)不得高於購房總價款的規定比例。 1、購買新增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貸款比例不得高於購房總價款的70%。 2、購買產權轉讓住房的,貸款世旅比例按成交價計算(不含房屋裝修及房屋以外其他物品價款,成交價高於評估價的,按評估價值計算)。房屋竣工使用年限5年以內的,貸款比例不得高於6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5年以上的,貸款比例不得高於50%。 (三)不得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借款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貸款系數×12個月×貸款年限。 前款(三)項中借款人月繳存住房公積金工資基數的計算在不超過(一)、(二)項規定限額和比例時,有配偶且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將配偶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計算在內。 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系數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 第八條 借款人申請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限額後,需要申請商業銀行用信貸資金配發的「組合貸款」的,兩項貸款總額不得高於購房總價款的規定比例。 第九條 貸款年限的規定。 購買新增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貸款的最長期限為30年,且不超過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限。 購買產權轉讓住房的,房屋竣工使用年限10年(含10年)以下的住房,貸款最長期限為20年;房屋竣工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住房,貸款最長期限為: 30年減房齡。以上貸款均不得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限。房屋竣工使用年限30年以上的或列入拆遷范圍的住房,不再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按有關文件規定,借款人工作年限超過法定退休年限可以延長的,依照有關文件執行。 第十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執行。對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且已發放的貸款,遇法定利率調整,於翌年一月一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第四章 貸款的申辦程序 第十一條 借款人向沒塌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審批書,並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個人要件: 1、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配偶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婚姻證明; 3、未婚或無配偶的提供未婚或無配偶證明; 4、住房公積金繳交比例證明(僅限於高比例繳存者)。 (二)購房要件: 1、購買商品住房的,須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復印件)、新建樓房門牌編號審批表(復印件)、房屋出售人的開戶行及賬號。 2、購買政策性住房的,須提供政策性售房批准書、政策性住房買賣合同、新建樓房門牌編號審批表(復印件)、房屋出售人的開戶行及賬號。 3、購買產權轉讓住房的,須提供《沈陽市房地產轉讓登記發證申請審批書》、房地產轉讓合同,由管理中心指定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夫妻間住房產權轉讓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夫妻離異、喪偶等需要轉讓的除外)。 4、購買拍賣行拍賣的住房,須提供拍賣人與買受人簽訂的拍賣成交確認書,全額付款收據。 第十二條 夫妻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具備貸款資格的,可由任意一方作為購房人(即產權人)申請貸款。 第十三條 管理中心對材料齊全的貸款申請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當申請貸款的金額已超過當年貸款資金的計劃額度時,當年不再發放貸款。管理中心可以辦理申請人預登記手續,並在下一年度按先後順序優先發放,貸款的有關政策按受理時的政策規定執行。 第五章 借款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第十四條 借款人貸款申請批准後,由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借款人三方訂立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借款人與管理中心訂立房屋抵押合同;借款人向受委託銀行及管理中心出具貸款借據。 第十五條 公積金借款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借款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委託人、受委託銀行的名稱和住址; (三)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 (四)貸款資金的支付時間; (五)貸款償還方式、每月還款額; (六)擔保方式和擔保范圍; (七)違約責任; (八)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公積金貸款借據為公積金借款合同的附件,與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積金借款合同的示範文本由管理中心制定。 第十六條 借款人購買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貸款,受委託銀行按合同金額以轉賬支付的方式將貸款資金支付給房屋出售人。 借款人購買產權轉讓住房及拍賣住房貸款,受委託銀行可將貸款存入指定銀行卡(儲蓄存摺)或支付現金。 第十七條 償還貸款可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法或等額本金還款法。等額本息還款為每月償還的本息總額不變,本金逐月遞增,利息逐月遞減;等額本金還款為每月償還的本金等額,利息逐月遞減(等額本金還款的執行時間待管理中心公告)。 第十八條 還款計算公式 (一)等額本息還款公式 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額 = ─────────────────── (1+月利率)還款月數-1 (二)等額本金還款公式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額 = ───── +(貸款本金-已還本金累計額)×月利率 貸款期月數 第十九條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提前將應還本息存入還款賬戶,由承辦公積金個人貸款的銀行每月按期從賬戶中扣收;借款人也可逐月到受委託銀行用現金償還。 借款人申請貸款後可用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的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 第二十條 經管理中心同意,借款人可以提前償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 提前償還全部貸款的,借款人付清貸款余額及當月應收利息後,受委託銀行不再計收貸款利息,按照借款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貸款利息也不退還。 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的,應提前一個月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每次還款額不得低於貸款總額的三分之一。借款合同中當事人各方應當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由受委託銀行根據還款當日同檔次利率及貸款余額重新計算出每月新的還款額。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在履行還款義務期間,因特殊原因影響貸款本息償還,需要延長貸款年限的,應向管理中心提出延長期限申請,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准予延長或不準予延長的決定。准予延長貸款期限的,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和借款人三方簽訂延長貸款期限的補充合同。貸款期限的延長不得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限和規定的貸款最長年限。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在還款期內,其抵押住房及債務需要轉讓給他人(不含配偶,夫妻離異、喪偶等需要轉讓的除外)的,應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管理中心自接到貸款轉讓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准予轉讓或不準予轉讓的決定。准予轉讓的,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轉讓人及受讓人共同簽訂合同,辦理轉讓手續。受讓人應具備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條件。 第六章 貸款擔保 第二十三條 貸款抵押 (一)借款人以所購住房或其他住房抵押的,必須將房屋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 (二)以住房作抵押物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須訂立書面抵押合同,並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及他項權利手續;借款人貸款還清後應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三)抵押人對設定抵押的住房,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抵押權人有權監督檢查。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擅自處理抵押物。 (四)借款人用於公積金貸款抵押的住房,在貸款本息尚未還清前因拆遷等原因至使抵押物滅失的,借款人必須提前告知抵押權人(管理中心),並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房屋重新設定抵押,或者提前還清全部貸款本息。 第二十四條 貸款質押 (一)借款人以所擁有的權利(不含動產)質押的,必須是管理中心和受委託銀行認可的權利憑證。 (二)出質人和權利人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權利憑證按合同約定交質權人執管,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條 保證人擔保 (一)保證人是管理中心認可的,為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提供履約擔保保證的企業法人。 (二)保證人與債權人(管理中心)應訂立保證合同,確定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方式、保證期間、保證擔保的范圍等。 (三)由保證人提供擔保保證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借款人違約的,由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後,需要處置抵押物獲得追償的,由管理中心授權處置。 第二十六條 保險人擔保 (一)保險人是為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還款提供抵押財產損失保險、還貸保證保險以及履約保證保險的保險公司。 (二)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借款人)應訂立保險合同,約定保費費率、保險責任、理賠數額等權利義務。 (三)保險人與債權人(管理中心)應訂立還款保險保證協議,一旦發生保險事故,由保險人代借款人償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欠本欠息數額。 (四)由保險人承擔履約保證保險部分出險的,保險人代償後,需要處置抵押物獲得追償的,由管理中心授權處置。 第七章 貸款監督及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受委託銀行對不按《個貸辦法》規定發放貸款,貸款金額、貸款要件不符的,有權拒絕支付貸款。 第二十八條 管理中心按照委託貸款合同約定,定期檢查監督受委託銀行公積金貸款情況,受委託銀行定期向管理中心提供貸款發放、本息回收及有關的業務資料。 第二十九條 受委託銀行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發放貸款以及未按期扣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三十條 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償還貸款的,按逾期本息金額和逾期金額天數加計罰息,罰息的計算:逾期本息金額×0.21‰×實際逾期天數。罰息率的變更按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由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自二00四年四月一日起施行,凡與本實施細則不一致的按本實施細則執行。如有幫助,給個滿意答案吧。
『伍』 沈陽市公積金交納比例
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加大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力度,推動我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發展,市住房委員會決定,從2001年1月1日起開始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01年1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原規定的1999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調整為2000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對於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低於原繳存基數的單位,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2001年存儲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可暫按原繳存基數計算。
二、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由原來單位和職工各6%提高到單位和職工各8%,有條件的單位報市住房委員會批准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高於8%。
三、各單位在辦理出售公有住房、支取出售公有住房收入以及在年度換發《工資手冊》時,須持《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證明》、《2001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證明》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認證手續。
四、為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各單位應按通知要求,做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的調整工作。
五、除上述規定外,住房公積金的其他有關政策仍按照現行的有關政策執行。
六、本通知由沈陽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負責解釋。
沈陽市住房委員會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所以要看你的單位和單位給你提交的工資額了
到底交了多少錢要問單位的負責人了
『陸』 沈陽市住房公積金最多可貸款多少
沈陽市住房公積金申請人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為40萬元;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為60萬元,家庭成員三人以上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限額為80萬元。
根據《沈陽住房公積金商品房貸款政策指南》第四條 貸款額度、比例、期限及利率:申請人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為40萬元;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為60萬元;家庭成員三人以上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限額為80萬元。
郊縣貸款最高限額按規定執行:遼中、新民、康平、法庫管理部申請人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為35萬元;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為50萬元;家庭成員三人以上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限額為55萬元。
具體額度計算公式為: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月繳公積金的工資基數×還貸系數×12個月×貸款年限,且不超過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的15倍(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首次購買普通商品房,貸款總額最高不得超過商品房成交價的80%,且不得超過貸款最高額度。
(6)沈陽市住房公積金比例范圍擴展閱讀:
《沈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並提供擔保。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八條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柒』 沈陽五險一金繳納比例
保險抄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養老和醫療以沈陽市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標准。
養老保險:單位19%;個人8%;繳滿15年。
醫療保險:單位8%;個人2%;繳滿10年。
失業保險: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個人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
生育險:單位0。6%
工傷險:單位按工資總額的0.2%繳納,個人不繳費
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里每月存儲額為個人繳費和企業繳費之和,職工繳費按繳費工資(營業員400,職員500,管理幹部700,高層領導1000)乘以8%的繳費比例,企業按相同金額進行繳費.
具體的也可以咨詢12333。
『捌』 沈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比例是多少,如何計算
這個個人提取比例各個企業、部門之間或有不同,一般都在8-12%,公司再繳相同的比例,根據個人工資的變化情況,每年7月會變一次,基數參考上一年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