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杭州住房公積金現在這個單位前三個月是試用期未交,之後是須要公司補交的嗎有沒有國家規定
住房公積金叫補存,社會保險叫補繳。
用人單位有義務為非農業戶口的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試用期沒有繳存的,你可以向杭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法規處投訴解決。
『貳』 公積金可以補繳多少年
可以補交的。
補交住房公積金:
一、由銀行網點直接辦理的補繳業務 1、單位為全部職工補繳 ⑴正常匯繳後的補繳。單位辦理一個月或數個月整體欠繳的補繳業務的,需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 ⑵首次匯繳前的補繳。單位辦理自設立至首次匯繳前住房公積金補繳,且補繳時段在6個月以內(含6個月)的,需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並提供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或單位設立的批准文件。 以上補繳業務由銀行網點受理後按「單位補繳」業務處理,並在電腦系統備注欄中註明補繳月份。 2、單位為個別職工補繳 個人補繳在6個月以內(含6個月)或個人一次性補繳金額在10000元以內(含10000元)的,按下列業務流程操作。 ⑴漏繳的補繳。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並提供與補繳月份相對應的勞動合同、人事調動通知單或工資發放表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⑵少繳的補繳。對應月份已匯繳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原則上不予辦理個人補繳。因計算錯誤等原因確需補繳的,應提供職工工資清單及單位補繳說明。 二、須經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核準的補繳業務 1、單位為全部職工補繳 單位辦理自設立至首次匯繳前住房公積金補繳,且補繳時段超過6個月(不含6個月)的,需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並提供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或單位設立的批准文件,經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核准後通知銀行受理網點辦理補繳。 2、單位為個別職工補繳 個人補繳月份超過6個月(不含6個月)或個人一次性補繳金額超過10000元(不含10000元)的,應由單位提供職工工資清單、補繳說明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住房公積金個人補繳匯總核准表》(附),經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核准後通知銀行受理網點辦理補繳。 三、核准程序 屬銀行網點直接辦理補繳業務的,經辦人員應嚴格按照業務操作流程辦理。 屬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核準的,由管理機構職能科室負責受理。核准程序為:科室經辦人初審,科室負責人復核,報分管主任批准後方可辦理。
『叄』 杭州補交公積金怎麼辦理
公積金補交的流程:
單位經辦人正確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一式兩聯)(此表可在網上下載)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聯),(此表可在網上下載)並加蓋單位預留財務印鑒;
單位經辦人攜帶填好的《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及支票或現金到辦事處進行補繳登記;
登記完成後,中心櫃員將加蓋結算印章的《委託收款專用憑證》第二、三聯、《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單位聯、《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單位聯及支票(現金)交由單位經辦人到銀行窗口存款;
銀行窗口收妥款項後,在《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上加蓋銀行收訖印鑒,返單位經辦人作為記賬憑據。
注意事項:
正常補繳即集中匯繳形式的補繳,指個人(非單位整體)因故中斷公積金匯繳一段時間後,單位為恢復該職工的正常匯繳而進行的對該時段的集中補繳。在正常補繳業務中,月補繳額應當等於該職工的月匯繳金額;
不定額補繳指職工由外省市調入時,為其開立個人賬戶後進行的一次性補繳;
對單位整體欠繳一段時間後,想恢復正常匯繳的或單位整體採取幾個月集中匯繳一次的,不得採用上述補繳方式,應按正常匯繳處理,否則會導致單位仍處於欠繳的狀態;
單位辦理補繳業務時,應當在補繳清冊中正確地填寫補繳類型,以便中心櫃員作出正確的判斷,進行相應的處理;
單位填寫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中的個人賬號、姓名、補交金額等項不得有塗改痕跡。
『肆』 公積金貸款還款晚了1天,如何辦理補繳
應該在所在銀行按照還款比例在指定銀行補辦還貸款額,並附代比倒違約金。
『伍』 寧波交了三個月住房公積金,到杭州斷交了好幾個月在杭州再交公積金需要補繳嘛
一般來說公積金是不予補繳的,因為公積金和養老公積金是不一樣的。就算斷了也沒有什麼太大的關系,所以沒有什麼影響。
『陸』 住房公積金中斷一個月後能否補交
可以補繳,如果被新單位錄用的時間正好能和此前離職的月份銜接上,那就可以通內過補繳容實現繳存的連續性。
考慮到辦理職工個人賬戶封存轉移和轉入合並當中可能有所耽誤,因此實際操作中,一兩個月以內的漏繳都允許補繳。補繳時要提供勞動用工合同或社保開戶憑證,如果間斷時間較長,補繳就不好使了。
公積金繳納單位必須跟收入證明開具單位一致。而且繳納賬戶必須參加年檢,若收入證明與繳納單位不一致,或單位賬戶繳存不正常,個人賬號信息與銀行信息匹配,將面臨無法貸款的窘境。
(6)杭州住房公積金可以補交么擴展閱讀:
公積金繳存是由職工個人公積金繳存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公積金繳存的公積金兩部分構成,屬於職工個人所有。公積金繳存,個人公積金繳存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應於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或按與中心約定的日期,辦理住房公積金匯繳手續。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的,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的,應及時補繳住房公積金。
參考資料:網路_公積金繳存
『柒』 杭州住房公積金中間斷交五個月還能累積嗎
你得補交齊才可使用的
『捌』 杭州住房公積金農村戶口以前的能補嗎
單位補繳住房公積金的數額,可根據實際採取不同方式確定:
單位從未繳版存住房公積金的,原則權上應當補繳自《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發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
單位不提供職工工資情況或者職工對提供的工資情況有異議的,管理中心可依據當地勞動部門、司法部門核定的工資,或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