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公積金公司繳納的部分怎麼取
公司交的那部分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
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的金額轉到個人賬戶上。公積金提取,公積金提取分為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
公積金提取類型:
約定提取
公積金提取的約定公積金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後提取的有關約定,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約定的時間,將提取款項劃入職工本人的銀行賬戶。
部分提取
公積金提取的部分公積金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最高提取額為:賬戶內留10元的全部。
銷戶提取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2、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辦理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⑵ 將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差額轉入工資戶中
住房公積金是一種住房長期儲蓄,它是為建立新的城鎮住房制度,形成穩定的住房資金來源,促進住房資金的積累、周轉和政策性抵押貸款制度的建立,轉換住房分配機制,提高職工解決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國建立和推廣的一種新制度。 住房公積金有哪些規定? 住房公積金是一種長期性住房儲蓄,在職工工作期間,職工個人和所在單位均應按照職工個人工資和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歸集,作為職工個人住房基金,專戶儲存、統一管理、專項使用。所有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固定職工、勞動合同制職工以及三資企業中方員工,均應交納住房公積金。 (一)住房公積金的繳存 按職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資為計算基數,工資額按國家統計局的規定計算,繳交率一般由當地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各地均有不同規定。如北京為單位和職工個人各5%,隨著職工工資收入的提高可適當調整,到"九五"期末,交存率達到不低於職工月均工資總額的10%。上海為職工本人和單位各為6%。 (二)單位為職工交納的住房公積金來源 1、從住房折舊和其他劃轉資金中解決,不足部分經財政部門嫁定,在成本、費用中列支;中央企業由財政部派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審核。 2.行政、事業單位由住房資金劃轉中解決,不足部分,全額預算的單位由財政預算撥付,差額預算的事業單位按差額比例在財政預算和單位自有資金中解決。 3.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比照企業開支渠道列支。 (三)住房公積金的存歉利率 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一般按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並於每年6月"日按上年7月1 日鉸行掛牌利率結算,並自結息日起自動轉存。住房公積金本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四)住房公積金的支付和使用 職工住房公積金只能用於家庭購買、建造自往往房及家庭自住住房大修理支出和支付超過家庭工資總額收入5%部分的房租支出。申請用住房公積金購、建住房或對自有住房大、中修的職工及其配偶,應向其所在工作單位提交有關證明,並經單位審核,由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後,支取人持該申請書到當地主管住房資金管理的部門支取。因住房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總額5%,而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的,由承租人在每年一、二月份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並由承租人所在單位依據該承租戶上年家庭工資總額和所交房租核定出超過5%的數額,超出部分可由承租人及其家庭同住職工分攤。由分攤人持各自的支取分割單,到所在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於每年三、四月份支取。分攤人中的離退休職工,可按規定向其工資發放單位申請房租補貼,補貼額最高不超過家庭同住職工平均分攤的數額。補貼資金從單位的住房基金中列支。職工退休、離休、離職或出國定居時,可由本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本息金櫥;調動工作時,住房公積金本息余額轉入新單位該職工名下偵住房公積金賬戶,在職期間去世的職工,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本息余額。 (五)住房公積金的使用范圍和順序 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抵押貸款;職工自住住房修理貸款;城市經濟通用住房貸款;單位購買、建設住房抵押貸款;在滿足上述支付需要和安排以上貸款後,其餘額可用於購買國債。 (六)住房公積金使用程序 1.使用人嚮往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提出使用申請; 2.管理機構根據住房公積金使用規定及年度使用計劃和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交納憎況,審查貸款申請; 3.委託銀行按有關規定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提出的使用人(或單位)進行資信審查,確定是否給予貸款; 4.辦理貸款手續並按期回收貸款。 (七)住房公積金的管理 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制定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管理等有關具體規定,審批住房公積金的使用計劃和財務收支預決算,實施對住房公積全管理機構的領導和監督。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負責歸集、支付、核算和編制使用計劃等管理工作。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的職責為: 1.核定住房公積金繳交基數; 2.督促會單位按月匯繳住房公積金; 3.合同有關部門編制住房公積金的年度使用計劃; 4.審查公積全使用人(或單位)的使用申請; 5.監督委託銀行按協議辦理住房公積金存貸款業務; 6.進行佐房公積金的核算: 7.償還職工住房公積金本息。 管理機構的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核定後在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列支,住房公積金的存貸簿金融業務,由當地人民政府按中國人民銀行定委託指定的銀行辦理。受託銀行要按照委託協議的規定,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報送報表和交割憑證,接受住房。
⑶ 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本單位(事業單位)收到財政拔的1~6月份的住房公積金如何做會計分錄,謝謝。
這個還是要看你們單位自己的科目的設置,像我們直接走的往來比較簡單的!
收到錢的時候
借:銀行存款
貸:財政補助收入
住房公積金部分
借:事業支出—對個人及家庭補助 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 ——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上繳的時候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註: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一般都會扣了,此處不做分錄了。。
設有專用基金的單位,大同小異的,只是科目更改了!
收到錢的時候
借:銀行存款
貸:財政補助收入
住房公積金部分
借:事業支出—對個人及家庭補助 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貸:專用基金 ——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上繳的時候
借:專用基金——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⑷ 單位部分的社保公積金,由財政撥入基本戶,怎麼處理
單位部分的社保公積金,由財政撥入基本戶,只有到買房租房的時候有發票的才能去提取,或者申請貸款
⑸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公積金 單位繳納的部分是怎樣撥款的
一、2006年職工住房公積金扣除比例15%,財政原則按15%配比。
二、預算外收入版也是財政收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權,目前,在財政預算內資金緊張的情況下對有預算外收入的事業單位要求其部分資金自行用預算外資金彌補。
三、目前,財政對住房公積金補助採取申報制,對及時申報的單位財政均審核據不同情況給予補助。
⑹ 財政直接支付住房公積金時個人繳存的部分賬務上如何處理
1、發工資代扣
借:經費支出—工資
貸:現金(銀行存款等)
其他應付款—代扣住戶公積金內
2、上交全額支出
借:容經費支出—住房公積金(一半)
其他應付款—代扣住房公積金(一半)
貸:現金(銀行存款)(一半)
其他應付款—財政局(一半)
3、與財政局結算時,一般財政局在撥款中扣代交部分款
借: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財政局貸:撥入經費
⑺ 公司繳納的公積金部分將計入工資總額,是什麼意思
公司繳納的公積金部分將計入工資總額的意思:
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回的月平均工資不得答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地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單位和個人超過規定比例和標准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的規定,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等規定精神,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地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准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
⑻ 行政事業單位由大平台財政直接支付發放的工資(代扣住房公積金)的分錄應該怎麼做
行政單位按照新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財庫[2013]218號),以工資總額記賬(住內房公積金容財政部門統一代扣統一繳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單位在做賬時應作為工資和財政撥款的組成部分):
借:經費支出—基本支出—財政撥款支出—工資福利支出—基本工資4200
貸:財政撥款收入—基本支出撥款—人員經費4200
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會[2012]22號)做賬,
借:事業支出—基本支出—財政補助支出—工資福利支出—基本工資4200
貸:財政補助收入—基本支出—人員經費4200
⑼ 行政單位財政代扣個人部分住房公積金已在應付職工薪酬核算,單位部分由財政直接合並個人部分繳納
1、發工復資代扣
借:經費支出—工資制
貸:現金(銀行存款等)
其他應付款—代扣住戶公積金
2、上交全額支出
借:經費支出—住房公積金(一半)
其他應付款—代扣住房公積金(一半)
貸:現金(銀行存款)(一半)
其他應付款—財政局(一半)
3、與財政局結算時,一般財政局在撥款中扣代交部分款
借: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財政局
貸:撥入經費
⑽ 事業單位財政供養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繳納是怎麼樣規定的財政扣除一半,單位繳納一半嗎
單位負責繳納8-10%,個人負責繳納8-10%!
單位拿職工績效工資繳納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