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瀘州市對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是如何規定的
需要提供購房合同
㈡ 住房公積金有幾種方法可以提取
住房公積金的方法有很多,以鄭州為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渠道有12種,分別為: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
4、離休、退休的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非本市常住戶口或本市農業戶口的,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0、戶口遷出本市行政區域,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
12、在職期間被判刑,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2)瀘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辦法擴展閱讀:
最常見的的提取情況是購買房屋、繳納房租、終止勞動關系、退休等情況。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足的,購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總計不能超過職工已支付購房款(不含貸款金額)。
2、職工離、退休或已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本息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辦理提取業務前,應由單位經辦人到單位公積金繳存網點為其辦理賬戶封存手續。
3、繳納房租。職工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滿三個月,提取申請人及其配偶名下無自有住房,且沒有以單位自建住房(包括軍產、院校周轉房等)、團購房、拆遷安置住房等原因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房租。
4、終止勞動關系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本息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辦理提取業務前,應由單位經辦人到單位公積金繳存網點為其辦理賬戶封存手續。
㈢ 瀘州的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嗎
必須購買一年以上公積金,而且必須是自己在瀘州本地有房產的情況下,才能提。,
㈣ 瀘州市的住房公積金可以每月提取嗎
不可以按月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