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東海單位繳的公積金怎麼提出來呀
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取走。
准備資料:首先要准備原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回本。
詳細原因:
本人答攜帶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所在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工作人員會對你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會叫去繳納公積金的銀行創口辦理公積金儲蓄卡(公積金中心有銀行窗口);
材料審核一般是五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可以直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總結: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問現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那些手續,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得交夠1年以上。
Ⅱ 東海公積金辦理提取可以嗎
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基本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建金管[2005]5號文件精神、《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吉林市住房公積金支取暫行辦法》文件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其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職工賬戶的住房公積金:
1.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離休、退休的;
3.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 出境定居的(含港、澳、台);
5.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7.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集中封存期滿,並未重新就業的;
8.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 調出本市,並調入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
10. 非本市戶口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1. 職工重新考學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對於單位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需單位補繳後其職工方可辦理申請提取手續。對於單位已關、停、破產、撤銷、解散的,且單位無能力補繳所欠職工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已關、停、破產、撤銷、解散證明,且職工出具放棄權益書面聲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經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委員會審批後方可辦理提取手續。
二、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除職工需持所在單位審核批準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外,還應按不同提取申請理由,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 辦理提取的身份證明:
1. 以本人名義辦理提取的,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 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 委託他(她)人代辦提取的,本人應到當地公證部門辦理(委託代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授權書,受託人應提供本人及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授權書;
4. 單位代辦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代辦人員至少二人以上持單位介紹信、代辦人及提取職工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二) 辦理提取必須提供的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1. 購買商品自住住房,需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吉林省銷售不動產發票或吉林省地稅資金往來預收款憑證;
2. 購買房改房,需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審批表、購房收據;
3. 購買存量(二手)房,需提供過戶後的房屋所有權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完稅證;
4. 購買集資房,需提供集資建房協議、購房收據;
5. 對拆遷安置實行產權調換交付購房款的,需提供產權調換協議書(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補充協議書)、拆遷交納擴大面積資金審批表、稅檢發票;
6.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原房屋所有權證、經市、縣(市)規劃局審批的個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個人住宅用地許可證;
7. 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的危房鑒定書和原房屋產權證;
8. 離休、退休的,需提供離、退休證或人事部門出具有離、退休審批手續;
9.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市勞動鑒定委員會《傷殘職工等級評定表》或職工傷殘等級證書;
10. 出境定居的,需提供定居國定居證明或定居國簽發的護照和戶口注銷證明;
11.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需提供借款合同、還款存摺(包括近期還款業務流水明細,兩月未償還貸款的不予以提取);用卡還款的職工到各還款銀行列印「銀行個人貸款對賬單,加蓋業務受理章」;夫妻雙方首次提取不大於貸款額,以後每次提取額不得超過當期還款付息額。
12.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20%以上的,需提供夫妻雙方工資收入證明、房屋租憑證、承租住房房證、承租雙方協議、房租稅檢收據;(年可提取額=[月支付房租金額-按月職均工資計算的家庭收入*20%]*12個月。)
13.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集中封存期滿,並未重新就業的,需提供集中封存審批表個人留存聯、身份證;
14. 死亡或被宣死亡的,死亡職工的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需提供《居民死亡證明書》或派出所的戶口注銷手續、公安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該職工關系的合法證明、證件;
15. 調出本市工作,需提供調出、調入單位證明材料(幹部、工人調動審批報表);提供調入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開戶行、賬號及調入單位的公積金賬號,辦理賬戶余額轉移手續;
16. 非本市戶口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證明;
17. 職工重新考學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入學通知書、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Ⅲ 蚌埠住房公積金提取步驟是怎樣的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版住權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Ⅳ 深圳市的住房公積金怎麼取,要預約嗎,第一次取能去多少
我是深圳的,就取了公積金,以下是我的經驗。
先網上預約,你的公積金卡上就有網址的(沒注冊要先注冊),再到銀行辦理(證件帶齊,到交公積金所屬銀行辦理),要到預約的那個銀行,咨詢下銀行工作人員怎麼辦理就行。
可以拿到自己交的那部分,要拿公司交的那部分就要把社保轉出你所在的那個市,並辦理公積金銷戶業務,才能辦理公積金全部取出業務(如:你在深圳辦理的,你就要把社保從深圳轉出去才能取完所有公積金),要等一段時間才能到賬(7天至1個月)。
Ⅳ 連雲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連雲港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地址:新浦區朝陽中路16號連雲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大樓。
連雲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國發[2002]12號)的有關精神設立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直接隸屬於市政府的副處級獨立事業單位,於2003年4月掛牌運行,負責對連雲港市行政區域內各級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各行業的單位和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進行管理的公眾資金經營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責:一是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二是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三是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四是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五是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六是編制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七是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市中心機關內設歸集管理科、貸款管理科、會計核算科、審計監察科、綜合科5個職能科室,2009年4月增設市區營業部和東部城區管理部。並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分別在東海縣、贛榆縣、灌雲縣,灌南縣設立4個管理部,各管理部和中心實行統一制度、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具體負責各責任區域內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中心自成立以來,嚴格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關於「管理委員會決策、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認真履行職責,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運作,努力維護廣大職工合法權益,充分發揮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優越性,取得較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到2009年底,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62億元;累計提取住房公積金26億元;累計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56億元,支持3.78萬戶家庭購房;有力地支持了城市住房保障。多次被江蘇省建設廳授予「全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先進單位」。
Ⅵ 有沒有人知道東海公積金怎麼才能提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回住房公積金賬答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Ⅶ 江蘇東海縣公積金辦理處在什麼地方它的全稱是什麼
你說的是不是住房公積金,在人民廣場西北角,橋西二三十米遠路南,牌匾連雲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處,若不是可到衛健委隔壁行政服務中心問一下。
Ⅷ 連雲港市東海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周日了上班嗎
不上班執行事業單位正常周一到周五上班
Ⅸ 連雲港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如果是本市調動,提供工作調動證明,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也可以提取。每個地市繳存比例不同,你可以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