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房公積金在呼和浩特應該如何才可提取啊
在呼和浩特要是有人幫忙下,估計是可以取。
『貳』 呼和浩特的住房公積金是否可以提取的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叄』 呼和浩特的住房公積金應該怎麼才可以提取
呼和浩特的住房公積金要是想提取,應該行的。
『肆』 呼和浩特應該怎麼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呼和浩特要是有人幫忙下,肯定是可以取。
『伍』 不知呼和浩特的住房公積金應該怎麼提取啊
公積金提取分購買住房提取,還房貸提取,租房提取,房屋大修翻修提取,辭職並離開該城市提取,退休提取,出國定居提取。不同的提取原因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最常見的是購房提取,還貸提取和租房提取。
『陸』 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怎麼取出來
根據呼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提取條件。
住房消費提取包括住房消費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費按月提取。
綜上呼和浩特市通過以上方法即可提取,詳情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6)呼市住房公積金咋提取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