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公積金省內跨市如何轉移
可以。
公積金轉移流程:
職工因工作變動調出單位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回動答關系的,單位應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單位需填寫《住房公積金變更清冊》和《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轉出或者封存手續。
職工離開工作單位,只是中斷工資關系仍保留勞動關系的,其在中斷期間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隨之中斷,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不變,結余的住房公積金本息仍保留在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單位應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
職工住房公積金封存僅適用於中斷工資關系仍保留勞動關系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封存期間,凡符合提取規定的,由單位代為辦理支取手續。
⑵ 公積金如何在省內辦理轉移呢
各市的公積金不聯網,一般需要轉移的話,是這么操作的:
1、新單位的公積金管理部專門開具你 在新單位屬的公積金 繳存證明。並提供公積金管理部門的銀行賬戶!
2、原單位的公積金管理部門,把你的公積金余額打到對方銀行賬戶
3、新單位的公積金管理部門收到錢後,把這筆錢存到你新設立的公積金賬戶上
⑶ 住房公積金怎麼省內轉移
住房公積金轉移須知
一、本市同行轉移、本市跨行轉移業務
因工作調動或辭職到本市新單位工作的職工,住房公積金需轉移到新單位繼續繳存,由原單位經辦或本人帶有關材料(調函或新單位工作證明、本人身份證),填寫轉移憑證到承辦網點直接辦理,材料留存銀行備查。
二、本市跨「中心」轉移或轉縣(市)各管理部業務
因工作調動或辭職需將住房公積金轉移到其它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如省直、煤炭、鐵路或各縣(市)管理部等繳存的職工,由原單位經辦或本人帶有關材料(調函或新單位工作證明、新單位的公積金賬號、本人身份證),填寫轉移憑證到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再到銀行承辦網點辦理結息轉移手續。有關材料留存市管理中心備查。
三、批量轉移業務
市屬單位因撤並、重組,需批量或全員住房公積金轉移的單位,由單位經辦提供本單位撤並、重組的依據,以及住房公積金轉移的報告,填寫批量轉移清單,經市管理中心審批後再到銀行承辦網點辦理轉移業務。有關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備查。
四、轉入代管戶業務
因單位撤銷、解散、破產,需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轉移至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設立的「代管戶」內統一管理的,單位應向管理中心報備後,提供單位職工個人身份證和個人賬號,填寫「轉移憑證」經原單位蓋章後到管理中心蓋章(蓋代管戶章),再到銀行承辦網點辦理轉移業務,有關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備查。
公積金轉移是指因職工工作變動,而由原工作單位將其住房公積金余額轉入到新工作單位為該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行為。
1、轉出單位在職工停發工資當月,向承辦銀行辦理單位繳存人員變更手續,將職工賬戶予以「封存」;
2、轉入單位在職工發放工資當月,向承辦銀行辦理單位繳存人員變更手續,為該職工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將該賬戶通知該職工;
3、轉出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隨同職工住房公積金存摺到省直公積金中心辦理轉移手續。
4、轉入轉出單位在辦理轉移手續七個工作日後,到承辦銀行領取轉移憑證單位聯,職工可持公積金存摺查詢轉移情況。
⑷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省內轉移到下一個單位
如果是省內不同的市有都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那是可以轉移的,如果某個市沒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那就是不能轉移的.
辦理公積金轉移除了到原單位,主要是去公積金管理中心辦。
你到原城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開轉移就行了,具體怎麼開,管理中心會告訴你的。你把原來封存的相關東西一起拿過去。
⑸ 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的具體流程是什麼
1、公積金轉移前提是,職工新入職的單位須已經開通繳納公積金的賬號。2、職回工到新入職企業當答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一張接收單。3、帶著這張接收單,回到原單位要求其開具一份住房公積金轉移證明。4、憑轉移證明、接收單、職工本人身份證、原單位發的住房公積金卡到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賬戶轉移即可。
⑹ 住房公積金如何轉移 轉移手續怎麼辦理
⑺ 住房公積金怎麼辦理省內轉移
各市的公積金不聯來網源,一般需要轉移的話,是這么操作的:
1、新單位的公積金管理部門開具你 在新單位的公積金 繳存證明。並提供公積金管理部門的銀行賬戶!
2、原單位的公積金管理部門,把你的公積金余額打到對方銀行賬戶
3、新單位的公積金管理部門收到錢後,把這筆錢存到你新設立的公積金賬戶上
⑻ 不同省份的住房公積金怎麼辦理轉移手續
住房公積金轉移流程:
1、公積金轉移前提是,職工新入職的單位須已經開通繳納公回積金的賬號。
2、職答工到新入職企業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一張接收單。
3、帶著這張接收單,回到原單位要求其開具一份住房公積金轉移證明。
4、憑轉移證明、接收單、職工本人身份證、原單位發的住房公積金卡到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賬戶轉移即可。
⑼ 住房公積金在同省需要轉移
公積金轉移需要辦理如下手續:
由所在本市的單位為職工辦理開戶及繳存手續。
本人持住房公積金龍卡、身份證及一份復印件,到所在單位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管理部申請開具繳存證明,管理部同時在繳存證明上為職工提供建設銀行轉賬賬號。
遷入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職工在當地的繳存款項劃轉至管理部提供的建設銀行轉賬賬戶內。
職工在本市的單位為職工辦理補繳手續。
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應按以下程序辦理:
繳存人轉入單位為繳存人辦理繳存登記,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繳存人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
繳存人填寫《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申請書》,轉入單位簽章確認後,連同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送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填制《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聯系函》。
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繳存人《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申請書》、身份證及原住房公積金繳存有效憑證復印件及《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聯系函》一並發送至轉出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轉出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送的資料進行審核,無誤後,根據繳存人委託,將轉移資金轉賬或匯至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積金專戶內,並向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送《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辦結單》及銀行轉賬或匯款票據復印件。
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轉入的資金記入繳存人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並告知繳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