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公積金貸款 房產證上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1。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存在買賣關系,你可以和他共同在購房合同上簽兩個內人的名字,房產容雙方各佔50%,
2。房產屬於你們雙方,如果涉及到你們的利益,可以通過公正解決。
3。你只需要提供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就可以。
4。使用他的公積金貸款,繳存額和繳存比例直接體現收入的多少,你不需要提供收入證明。
⑵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房產證能不能寫兩個人的名字
這個你糾結什麼啊,首付是他,還貸的也是他,寫他名字也沒錯啊,感情上內這個房子是屬於你們兩個容的,但是人家規定的也沒錯
你要實在想寫上你的名字,參考以下步驟吧:
1、一般來說,在房產證上加名大概需要幾千元的手續費(包括登記費、印花稅以及契稅 等);如果是夫妻關系,可憑結婚證辦理加名手續,且這筆費用可適當減免(具體規定各地有差別,可到當地房產局咨詢)。
即:如果貸款目前已經還清,房子的所有權是屬於男方個人的,若要在房產證中加上你的名字,那麼該行為會當被認定是對於婚前財產的贈與,所以應依據贈予標的價值收取相應契稅(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印花稅等。可到當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2、如果貸款目前尚未還清,而且目前你參與了還貸,這棟房子將屬於你們夫婦的共同財產。
即:雖然之前男方付了首期,但之後女方也幫助還款,拿到新房後,在辦理三證以及其他一些手續的過程中,提交自己的資料和兩人的結婚證書,房產證上是可以加上女方名字的。但還需要一個前提,買的必須是商品房,房產開發公司有正規的銷售許可證等。
⑶ 住房公積金貸款 房產證上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1。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存在買賣關系,你可以和他共同在購房合同上簽兩個人的名字,房產雙方各佔50%,
2。房產屬於你們雙方,如果涉及到你們的利益,可以通過公正解決。
3。你只需要提供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就可以。
4。使用他的公積金貸款,繳存額和繳存比例直接體現收入的多少,你不需要提供收入證明。
⑷ 用夫妻雙方公積金貸款買房,房產證可以只寫一人名字嗎
可以的。抄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襲
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⑸ 用我的公積金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必要要寫我的名字嗎
不是的。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購房首付款證明;
收入證明;
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二、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三、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⑹ 用我的公積金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可以寫別人的名字嗎
自己公積金貸款買房,房產證上是否寫別人的名字需要經本人同意即可,但是一定要有本人名字。因為房產證上有自己名字才能證明自己購房,才能進行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⑺ 用自己的公積金貸款買房房產證寫別人的名字可以嗎
自己公積金貸款買房,房產證上是否寫別人的名字需要經本人同意即可,但是一定要有本人名字。因為房產證上有自己名字才能證明自己購房,才能進行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7)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房產證能填名字嗎擴展閱讀:
貸款用途
住房公積金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購買的住房應當符合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建築設計標准。職工購買使用權住房的,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還款方式
根據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借款人應在貸款發放後的次月按月還款,具體方式有兩種,由借款人自行選擇:
1、每月1-20日到貸款銀行用現金償還貸款本息;
2、委託貸款銀行代扣償還。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代扣還款協議書》,並辦理個人還款儲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預存多個月份的還款金額,或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銀行儲蓄所存入足額的還款金額,由銀行直接從借款人儲蓄帳戶中扣劃應還貸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償還全部貸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金。
1、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息,貸款銀行將按照貸款實際佔用的天數重新核定借款人剩餘部分的貸款本息。
2、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息,貸款銀行按剩餘的貸款本金重新計算借款人的月還款金額或貸款期限。
注意事項
需提供的資料包括二代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銀行賬戶、買賣合同、收入證明等。如果所交易的房產為番禺區的房產,還需額外提供銀行流水;外地戶籍需提供一年以上的納稅證明或者社保證明;有補繳情況的,要提供單位補繳證明,需經公積金中心審核同意。
⑻ 房產證寫孩子名字,用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嗎
1.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都要求房屋所有人和借款人名字一致。
2.必須要登記你們母女(子)兩人的名字,才能寫你為借款人並公積金貸款。
⑼ 一個人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房產證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徵得貸款銀行同意才可以寫兩個人名字。
如果是貸款買的房,貸款又沒有還清,不允許加名,除非可以徵得貸款銀行同意,然而這很難。貸款的話,就等於是借銀行的錢,所以銀行就要為借款人承擔還貸風險。如果要加名字的話,銀行就要多承擔一個人的風險,一般情況下,銀行不會同意。
在合肥市某轄區房產局一名工作人員介紹說,只要符合國家通知所指的前提,就可以很容易辦理加名。也就是要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指夫妻登記結婚之後到離婚之前的時間段,在一系列證件檢驗完備後,夫妻雙方需要在交易窗口填寫一份書面約定。
財稅[2011]82號文件明確加名稅征或不征的問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徵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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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辦理或長期得不到房產證的18種情況
1、開發企業已經破產或被取消資質,無法繼續辦理樓盤的大確權;
2、開發商沒有取得土地使用證或沒有繳齊土地出讓金;
3、開發商將土地或房屋抵押給銀行或建築隊等,債務尚未清償完畢;
4、開發商沒有完成竣工備案工作;
5、開發企業將房屋重復銷售(未經合同備案),導致無法辦理房產證;
6、樓盤被法院查封;
7、開發商沒有取得建築面積實測數據;
8、商品房出現面積誤差,在一定范圍內的超面積需按規定補繳或退回購房差額,在面積誤差未解決的情況下,將導致無法辦理產權登記;
9、開發商沒有按整體規劃建設小區配套設施,或未移交小區配套用房,無法通過綜合驗收;
10、開發商不及時辦理「大確權」;
11、開發商不配合提供辦理「小房產證」的相關資料;
12、開發商與小業主存在糾紛,扣著本該發給小業主的房地產證不發;
13、房屋契稅尚未繳納;
14、公共維修基金尚未交付;
15、提交辦理房產證的文件不合格;
16、個別購房者購房入住後進行違章搭建,致使規劃部門不予核發房屋竣工驗收合格證;
17、房產證辦理部門無正當理由拖延辦理或不予辦理;
18、代辦產權的單位或人員(律師、代理公司)違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