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積金投訴有沒有時效
追繳公積金時間,按照住房公積金限期單位繳存的時間參考。
單位補專繳住房公積金的數額,屬可根據實際採取不同方式確定:
單位從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原則上應當補繳自《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發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
單位不提供職工工資情況或者職工對提供的工資情況有異議的,管理中心可依據當地勞動部門、司法部門核定的工資,或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對於單位不辦理和逾期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處罰: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
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② 住房公積金最長可補繳多長時間
1、社保中斷多長時間都能補繳。社保裡面是含醫保的。
2、住房公積金補繳的金額與時間段應該是沒有限定的,只是補繳的金額大需要提供納稅證明。
補繳社保:
需要提供以下資料:單位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一式兩份,蓋單位公章)、提供員工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花名冊(復印補繳期間所有員工的工資單原件,並經單位財務蓋章)。行政執法補繳的,另帶勞動監察執法部門整改書、勞動爭議仲裁書、社保稽查整改通知書、法院法律文書等材料。
補繳公積金:
1、單位填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書》、《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與《住房公積金補繳書》金額一致的轉賬支票,到管理部辦理補繳手續。對於未在《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中列明補繳原因的,還應報補繳說明一份。
2、管理部接櫃人員對《住房公積金補繳書》、《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轉賬支票進行審核,補繳確認後,接櫃人員列印《住房公積金補繳書》一式兩份,蓋章後一份退單位經辦人,一份留存。
單位辦理補繳時應提供的材料
1、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書》。
2、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一份單位留存,一份報管理部。
3、補繳原因需另附說明的,報補繳說明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住房公積金補繳書》及《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的填寫規定:
1、《住房公積金補繳書》為一式兩聯無碳復寫憑證,第一聯管理部留存作為記賬憑證,第二聯作為單位存根備查。
2、部分行政事業單位既有財政統發又有單位自籌的,需將財政統發部分和單位自籌部分分別填制《住房公積金補繳書》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
3、單位對集中封存庫內的個人進行補繳時,在《住房公積金補繳書》 的「單位名稱」和「單位登記號」欄填寫補繳單位名稱,在《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中列示個人明細。
4、《補繳清冊》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一份單位留存,一份報管理部。
③ 公積金補繳時限有沒有規定
1、社保中斷多長時間都能補繳。社保裡面是含醫保的。
2、住房公積金補繳的金額與時間段應該是沒有限定的,只是補繳的金額大需要提供納稅證明。
補繳社保:
需要提供以下資料:單位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一式兩份,蓋單位公章)、提供員工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花名冊(復印補繳期間所有員工的工資單原件,並經單位財務蓋章)。行政執法補繳的,另帶勞動監察執法部門整改書、勞動爭議仲裁書、社保稽查整改通知書、法院法律文書等材料。
補繳公積金:
1、單位填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書》、《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與《住房公積金補繳書》金額一致的轉賬支票,到管理部辦理補繳手續。對於未在《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中列明補繳原因的,還應報補繳說明一份。
2、管理部接櫃人員對《住房公積金補繳書》、《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轉賬支票進行審核,補繳確認後,接櫃人員列印《住房公積金補繳書》一式兩份,蓋章後一份退單位經辦人,一份留存。
單位辦理補繳時應提供的材料
1、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書》。
2、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一份單位留存,一份報管理部。
3、補繳原因需另附說明的,報補繳說明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住房公積金補繳書》及《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的填寫規定:
1、《住房公積金補繳書》為一式兩聯無碳復寫憑證,第一聯管理部留存作為記賬憑證,第二聯作為單位存根備查。
2、部分行政事業單位既有財政統發又有單位自籌的,需將財政統發部分和單位自籌部分分別填制《住房公積金補繳書》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
3、單位對集中封存庫內的個人進行補繳時,在《住房公積金補繳書》 的「單位名稱」和「單位登記號」欄填寫補繳單位名稱,在《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中列示個人明細。
4、《補繳清冊》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一份單位留存,一份報管理部。
④ 有關離職後對前公司追討住房公積金的期限
您好。復住房公積金不是法定社會制福利,要看當地的法規,比如蘇州市新區要求企業給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而園區b類公積金則不包括住房。
所以,您應當咨詢當地勞動局,詢問公積金的相關政策。
如果貴地有要求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要求,您可以起訴要求單位補交,但原則上不超過2年的民事訴訟時效。
⑤ 公積金補繳有時間限制嗎
住房公積金補繳是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制,但是辦理緩繳患繳需要經住房公積回金管理中心審核答,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方可,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5)住房公積金追繳時效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⑥ 員工離職後,可否追繳住房公積金,追繳的期限是多長
公司沒幫你交多少你就可以追繳多少
⑦ 什麼是公積金追繳和補繳 怎麼界定
你好,簡單來說就是追繳是之前應繳不繳的,個人對單位的追繳。補繳就是應繳,但是忘記繳納的,有遺漏的,補上。性質不同,具體如下:
公積金追繳:1、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人民政府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法履行公積金從繳存、提取、保值、增值、監督、處罰等全過程的管理職能;如果用人單位逾期不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履行;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由此可見,國家已將處罰的職能授予管理中心,該中心是行使處罰權的惟一單位。如果管理中心不依法責令單位繳納,勞動者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起訴管理中心行政不作為。
2、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住房公積金是其法定義務;而對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行為,其法定管理權屬為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你可以依法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經調查屬實後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用人單位提出限期繳納通知書。如還不繳納,依法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地方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
公積金補繳, 單位集體補繳當前住房公積金年度前幾個月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及管理部按匯繳業務程序辦理集體補繳以前住房公積金年度的公積金、職工個人漏繳的公積金等。
⑧ 深圳住房公積金,社保追回年限
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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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社保局只幫你追繳2年的依據為是將社保當作債權關系處理,這樣訴訟時效為2年,所以就只幫你追繳2年,這是不對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都有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違法的,只要一天未繳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違法的狀態就是存在著的,勞動者隨時有權要求單位依法補繳。因此,補繳社會保險的權利是不應該受到時效限制的。所以你可以追繳你進入該企業工作以來,單位沒有給你繳納任何時期的社會保險。
第二、單位未依法給你繳納社會保險,你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依據為《勞動合同法》第38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這種情況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依據為《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1款。標准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依據為《勞動合同法》第47條。
第三、如果合同期未滿,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按照第二點的經濟補償金的2倍進行賠償,依據為《勞動合同法》第87條。
第四、建議與單位協商解決,未果,依法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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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祝你順利!
⑨ 追繳住房公積金怎麼處理
1、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人民政府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法履行公積金從繳存、提取、保值、增值、監督、處罰等全過程的管理職能;如果用人單位逾期不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履行;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由此可見,國家已將處罰的職能授予管理中心,該中心是行使處罰權的惟一單位。如果管理中心不依法責令單位繳納,勞動者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起訴管理中心行政不作為。
2、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住房公積金是其法定義務;而對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行為,其法定管理權屬為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你可以依法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經調查屬實後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用人單位提出限期繳納通知書。如還不繳納,依法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地方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
⑩ 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單位,追繳公積金,多長時間能解決
追繳公積金時間,按照住房公積金限期單位繳存的時間參考。
單位補繳住房公積金的數額,可根據實際採取不同方式確定:
單位從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原則上應當補繳自《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發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
單位不提供職工工資情況或者職工對提供的工資情況有異議的,管理中心可依據當地勞動部門、司法部門核定的工資,或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對於單位不辦理和逾期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處罰: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
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