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包頭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哪
地址:包頭市青山區富強路8號街坊(九星電子大樓東門向北100米)
電話:12329
2. 我在內蒙古包頭市,我想問問大家怎麼申請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一般是貸到公積金賬戶總額的14倍左右。公積金貸款具體如下。 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有: 在貸款當地城鎮常住有效戶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在貸款之前有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的累計繳存時間不能低於12個月; 首套房自籌資金達到所購住房總價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貸則只需兩成; 借款人具備正當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資收入,貸款償還意向明確; 與售房處簽署了購房契約或是合同; 符合委託人和受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 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3. 包頭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一、申請條件: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二、提交材料:
1.身份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包頭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並按以下各條要求出具相關材料。
2.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余額的,須提供夫妻關系證明,配偶身份證、配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3.同時提取同戶籍家庭成員(包括本人、配偶及雙方父母、以及子女)中的任何一方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的,須提供戶口薄或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原件、家庭成員身份證。
4.委託單位專職人員辦理的,須提供單位介紹信、代辦人身份證、委託人身份證、委託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委託其他人員辦理的,須提供委託人簽署的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受託人身份證、委託人身份證、委託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5.購房(購買商品房、二手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房、房改房)提取的,提供兩年之內的《房屋所有權證》或產權部門登記備案的三年(多層住宅)或四年(高層住宅)之內的《包頭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
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的,在工程開工兩年內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國有(集體)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村鎮建設工程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發票。
7.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在工程開工兩年內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國有(集體)土地使用證》、城建部門出具的大修鑒定證明、規劃部門批准文件或鄉鎮政府出具的《准建證》、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發票。
8.離、退休提取的,提供《職工退休證》或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離退休審批表。
9.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提取的,提供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證明、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包頭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包頭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工傷與職業病傷殘等級評定結論通知書》或傷、殘證。
10.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區定居提取的,提供戶口注銷證明。
11.職工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兩年之內提取的,提供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憑證。
12.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職工提取的,提供《包頭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
13.因企業轉制,職工買斷工齡一次性安置提取的,提供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的企業轉制的證明文件、經公證的國有企業轉制職工解除勞動關系,進行一次性經濟補償協議書或合同。
14.農業戶口或外地戶口職工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提取的,提供戶籍證明、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證明;
非農業戶口職工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一年後未重新就業提取的,提供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證明。
15.調離本市,一年後無法按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提取的,提供工作調動證明、調入單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的證明。
16.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並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提取的,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證明。
17.在職期間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合法的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權(遺贈扶養)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
18.轉還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提取: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已辦理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兩年內或全部還清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兩年內可申請提取一次夫妻雙方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
辦理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兩年內的提取業務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產權部門備案的《包頭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不動產發票或收據;經公證的商業銀行借款合同和借據;銀行出具的還款清單。
辦理全部還清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後兩年內的提取業務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產權部門備案的《包頭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不動產發票或收據;經公證的商業銀行借款合同和借據;銀行出具的全部還清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憑據。
19.職工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並正常還款一年以上,可申請利用同戶籍家庭成員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一次性沖抵公積金貸款余額。須提供《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沖抵提前全部償還貸款申請審批表》;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及借款憑證、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有效證明。
三、辦理流程:
職工提出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業務受理部或旗縣管理部受理—提取管理科審批,作出准予提取或不準提取的決定
4. 包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說明你的信息沒有正式備案,你的編制是正式的嗎?若是,應該有備案的。
5. 包頭市住房公積金合算方法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內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容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方法如下:
1、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月工資總額 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2、按使用配偶額度:
[(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 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 個人繳存比例)。
3、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4、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
具體最高限額各地情況均不同,建議具體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6. 關於內蒙古包頭市提取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提取條件:
1、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版公積金:
(1)購買、建造、權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2、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國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6)非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的;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7. 包頭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
公積金提取條件:
1、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版:
(1)購買、建造、翻建、權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2、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國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6)非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的;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8. 包頭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有哪些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內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容,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9. 包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位置
包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
包頭市青山區富強路8號
街坊
具體位置就在九星電子大樓北面,你可以從九星東門門口的路朝北走不到100米就到了,旁邊有個大華小區
電話:0472-3348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