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勞動法關於公積金的規定
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蘇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3號《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第八條也明確規定: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全部歸職工個人所有。
近期有少數職工詢問明年公積金支取政策是否會有調整的問題,公積金中心特此鄭重提示:公積金支取政策無變化,職工和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全額歸職工個人所有。
㈡ 企業必須為員工上住房公積金嗎 勞動法有這方面的規定嗎如果不交 有什麼後果
有,勞動法有這方面的規定。
勞動法並沒有規定企業一定要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但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卻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入職之日起30日內必須繳納住房公積金,所以住房公積金也應當是強制繳納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2)新勞動法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在農村是沒有住房公積金制度存在的。
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也就是說,農村無業人員,城鎮無工作的居民以及離職退休的職工都不會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會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一般來說,職工繳存的部分會在工資里扣除後,由單位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在關於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法律中明確規定,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那麼職工在職期間就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非是職工離退休或者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
㈢ 勞動法對公積金怎麼規定的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既涉及企業所得稅也關繫到個人所得稅。超標准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專不能在企業所得屬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第二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准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准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㈣ 新的勞動法有沒有明確規定公司要給員工上五險和住房公積金
勞動法來只是原則規定,具體自的規定在於各個險種條例和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對於公積金,尚無強制性規定。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㈤ 新勞動法可以自己要求不繳納住房公積金嗎
公積金不是法律強制繳納的,算是公司的福利,公積金目前只有各地政府出的當地的法規規范
保險是法律強制繳納的,有社保保險法規范
㈥ 企業必須要給員工上住房公積金嗎新勞動法里沒見有規定呀
公積金在勞動法里卻是沒有規定,只是公積金的規定里有這么一條,有公積金的相關監督機構,管不管是就不知道了
㈦ 勞動法中對住房公積金是怎麼規定的
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蘇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3號《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第八條也明確規定: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全部歸職工個人所有。
近期有少數職工詢問明年公積金支取政策是否會有調整的問題,公積金中心特此鄭重提示:公積金支取政策無變化,職工和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全額歸職工個人所有。
㈧ 勞動法公積金繳納規定嗎
1.勞動法沒有任何關於來住房公積金的任自何規定。
2.《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3.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是規定單位應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行政法規,勞動法不規范住房公積金。
㈨ 勞動法有關於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規定嗎
1.勞動法沒有任何關於住房公積金的任何規定。
2.《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3.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是規定單位應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行政法規,勞動法不規范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