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是否應該遵守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最低公積金標准
據我知道的事業來單位編制自外的都沒有公積金(編制內的公積金都是由財政撥款的,沒有編制也就沒有撥款,如果想上得單位自籌,這種自籌給編外上公積金的事業單位肯定也很少),我們這才剛剛給編外的上保險,如同現在社會上好多公司也都只有保險沒有公積金,單位未繳納公積金,不屬於勞動爭議的范疇,勞動者不能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繳納公積金的。
B. 事業單位招聘 編外人員的薪資怎麼算
現如今事業單位進行招聘,都會在招聘簡章上公布工資待遇,如為編外人員,招聘簡章上專會有所屬展現薪資問題,加入簡章上沒有標明為稅前或稅後收入,一般會默認為稅前收入。
編外人員的薪資一般以簡章為准,每個單位薪資標准都有所差異!
C. 關於事業單位編外人員
你連編都沒有來,怎麼升職?你單位源哪個領導不帶編?
你乾的當然和有編的一樣了,另外,你那不叫「干一樣活、在辦公室」,你那叫替人家幹活,你乾的活本來就是有編的人該乾的,說白了,你就是人家正式有編人員的福利,你本身就是替人家幹活的,有什麼前途。
現在事業單位就是在改革,有行政能力的變機關,有實體經濟的變企業。
別說我說話不好聽,我公考之前就是你所謂的「編外人員」,真心沒前途,一看你就沒待時間長,不是給你潑冷水,自己品去吧,在單位就是二等人、下等人,你混成啥樣都不可能融進人家正式那個圈子裡去,單位想怎麼用你怎麼用。現在找工作也不容易,不說了。
D. 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待遇怎麼樣
事業單位正式編制的工資福利與編外的不一樣。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七專章工資屬福利和社會保險
第三十二條國家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
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應當結合不同行業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
第三十三條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第三十四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事業單位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條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三十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符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
E. 機關,事業單位的那麼多編外聘用人員怎樣解決
實行聘用制的事業單位可以和編外聘用人員建立兩種關系,一種是簽訂聘用合同,建立聘用關系。另一種是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合同關系。
建立聘用關系的,不屬於勞動爭議的范疇,不受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簡單的說就是領導想讓你走就讓你走,不受任何法律制約。當然,你也可以自己辭職,不受任何法律制約。
建立勞動關系的,則屬於勞動爭議的范疇,受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和單位簽訂合同,就是合同里的待遇。合同到期重新考慮簽還是不簽。
所以,外聘人員與事業單位之間的爭議,因簽訂合同的不同,而導致性質的不同。
《勞動合同法》第96條規定: 「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5)黃山區事業單位編外人員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14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這14種情形是: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合同支付賠償金後不再支付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7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F. 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應該有什麼福利待遇
五險一金是應該有的。
至於其他的,單位給了才是應該有的。
單位不給,就是不應該有的,為啥?就因為是編外呀。編外的待遇就是差一塊兒,差一大塊兒。
G. 我是事業單位的編外工作人員 請問向我這樣的情況 事業單位應該為我繳納住房公積金嗎
必須為你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而住房公積金就要看單位的情況而定了。
H. 事業單位不給編制外的員工買住房公積金合法嗎
不合法。
單位從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原則上應當補繳自《條例》(國版務院令第262號)發布權之月起(1999年4月)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
單位不提供職工工資情況或者職工對提供的工資情況有異議的,管理中心可依據當地勞動部門、司法部門核定的工資,或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對於單位不辦理和逾期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處罰: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
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I. 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待遇怎麼樣值得去考嘛
很多人認為編外人員和編內人員,差距肯定很大,雖然干著同樣的工作內容,但是福利待遇是有很大差別的,而且編外人員肯定也不太穩定。這種時候難免會有人抱怨,讓人對編外人員產生很多負面的印象,那麼編外人員的待遇到底怎麼樣?值得去考嗎?
畢竟現在就業壓力這么大,找一份體面的工作並不容易,所以先在事業單位干臨時工,然後慢慢尋找機會發展自己,說不定也能變成體制內的呢?在現在這個時代,有人脈,有資源,成功的機會就會大大增加。所以不要瞧不起合同工,有的人連成為合同工的機會都沒有。所以,還是多給自己一個選擇,成不成的先考一下,多一個選擇多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