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積金可以每月變化嗎
您好,不會按月變化,
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它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據悉,單位會根據職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來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每年核定調整一次。
全國各地每年7月1日起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和月繳存限額。近期,北京、天津、南京、武漢、福州等各地城市紛紛宣布7月1日開始調整
1、賬隨人走、錢隨賬走
為了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繳存職工跨地區購買住房的資金使用需求。住建部正在加快推進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建設。預計將在2018年6月底前上線,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這樣看起來會變得更加方便哦。
2、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啟動
近年來,住房公積金的流動性不斷增強,私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轉移量大幅度增加。
為便利跨省就業人員向其他企業轉移住房公積金,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了全國住房公積金轉移平台。
平台開放後,全國各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統一在跨省就業人員的平台上辦理住房公積金搬遷接續業務。
3、哪些城市已接入「平台」
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深圳、西安、太原、沈陽、南昌、武漢、石家莊、杭州、鄭州等城市均已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
要注意的是,使用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的前提是轉入地和轉出地公積金中心均已接入平台。
如果轉入地和轉出地都沒有接入,或者其中一個沒有接入平台,均不能通過平台辦理。這種情況下,繳存職工仍需按原方式到公積金中心窗口辦理業務。
住房公積金作為職工的購房福利,提取、使用難易,都關乎職工「居住」權益。作為一種購房福利制度,公積金對普通職工在首套自住房政策傾斜,顯得格外有意義。國家也頒發了一系列規定,來保障這些措施的施行。從目前來看,公積金已較好破解了提取、使用的難題,以佛山為例,佛山夫妻雙方提供最高80萬元貸款額度。
繳存基數怎麼調?
住房公積金可以用來貸款買房、租房等,甚至有的城市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那它每年是怎麼調整基數的?
住房公積金以上一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為一個年度單位進行調整。根據你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變動情況調整你的公積金繳納基數。
你的住房公積金會不會調?
先看一組數據:
2017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74318元,實際增長8.2%;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45761元,實際增長5.0%。
也就說,如果你去年工資漲了,繳存比例不變,那本人和單位繳納的給你公積金都會變多。
舉個例子:
如果2016年度你的月平均工資為8000元,2017年為10000萬元,工資漲了25%。
那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若繳存比例12%不變,你每月的公積金將增加480元。
即,(10000*本人繳存12%+10000*單位繳存12%)-(8000*本人繳存12%+8000*單位繳存12%)=480元
2. 住房公積金會按工資高低變動嗎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方式: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回平均工資的5%;
有條答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 住房公積金調整是在每年的什麼時候
一般來說,住房公積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當年的6月30日為一個年度單位進行調整。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根據條例,職工平均工資的變動將引起所繳納公積金金額的變動。一般來說,住房公積金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當年的6月30日為一個年度單位進行調整。不少單位會在每年辦理完6月份匯繳業務後,根據員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員工調整其公積金繳納基數。
(3)住房公積金變動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程序
(一)繳存登記
新設立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辦理要件:
1、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
2、批准設立單位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個人賬戶設立
單位設立或新錄用職工,應自辦理繳存登記之日起20日內辦理職工賬戶設立手續。
辦理要件:
1、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設立登記表;
2、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職工身份證號碼及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三)變更登記
單位或職工個人基本信息發生變動,應提供相關證明,自發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
辦理要件:
單位辦理信息變更登記所需材料:
1、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變更登記表;
2、單位繳存登記事項變更的證明資料及復印件。
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職工辦理信息變更登記所需材料:
1、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變更登記表;
2、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銷登記
單位因合並、分立、撤銷、破產或者解散而終止的,應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辦理要件:
1、單位注銷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申請表;
2、上級單位或主管部門批准撤銷、解散或破產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產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門責令關閉的文件和注銷工商登記等文件及復印件;
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賬戶轉移
單位調整或職工工作發生變動,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轉移包括同城轉移和異地轉移。
辦理要件:
1、職工調動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或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賬戶封存與啟封
單位破產、撤銷或解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與單位保留勞動關系但停止或暫停發放工資,暫時中斷繳存住房公積金,且不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單位應到中心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手續。
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無接收單位的職工,其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應實行集中封存管理。職工需要恢復繳存住房公積金時,應辦理住房公積金啟封手續。
辦理要件:
1、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匯、補繳
單位應於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或按與中心約定的日期,辦理住房公積金匯繳手續。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的,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的,應及時補繳住房公積金。
辦理要件:
1、住房公積金匯(補)繳匯總表及匯繳變更清冊;
2、付款票據(支票、進賬單或匯票等);
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繳存基數調整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應發工資全額進行核定,每年調整一次,繳存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每年調整時間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4. 住房公積金或將調整 將如何變動
匯繳變更清冊 是在有人員變動是填寫的; 如果是單純基數調整,你可以按花名冊做個基數調整表,交給財務操作就可以了。
5. 住房公積金調整是什麼
住房公積金調整是一般情況下,住房公積金是在每年的6月底到7月初進行調整專,然後屬在7月份扣款時生效的。
一、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二、公積金貸款1-5年利率4.59%,6-30年利率5.04%,公積金最高貸款從今年7月1日由40萬調整到60萬。最高貸款年限30年。
6. 你的住房公積金將如何變動
當職工工作變動時,其個人帳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本息應轉入新調入的單位職工內公積金帳戶下容。
具體方法是:
(1)調出單位根據調入單位公積金繳存的代碼,填寫《公積金轉移憑證》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對無誤後辦理轉出手續。
(2)調入單位憑《公積金轉移憑證》並辦理轉入手續。
7. 五險一金新變化住房公積金有什麼變化
住房公積金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回,農村不建立住房答公積金制度;
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