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單位住房公積金是否應該納入個人的工資總額
公積金是否要計入職工總額要看單位幫職工辦理公積金的比例,現在最高比例應該是12%,以前是8%,如果超過的那就要算是工資收入的一部分,如果不超過那不算。
❷ 企業職工工資總額包含單位為其交納的住房公積金嗎
不包括。
依抄據國家襲統計局《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1990年發布),工資組成部分未含住房公積金。
員工工資不包括的內容:
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於工資范圍:
(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國家規定福利待遇一般指基本月薪,社會保險,其他保險和休假制度。其他的福利待遇是公司給的,不是國家規定的。
❸ 工資總額是否包括住房公積金
工資總額不包括住房公積金。
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3)住房公積金納不納入工資總額擴展閱讀:
工資總額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它包括按計時工資率支付的計時工資、按計件單價支付的計件工資、各種經常性獎金、各種工資性質的津貼,以及按國家規定支付給職工的非工作時間的工資。
工資總額指的是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其中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與生產有關的各種經常性獎金以及根據法令規定的各種工資性質的津貼等。工資總額除按全部職工計算外,還要按各類人員分別計算。它是工資計劃管理的一個重要指標,也是計算平均工資的依據。
❹ 公司繳納的公積金部分將計入工資總額,是什麼意思
公司繳納的公積金部分將計入工資總額的意思:
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回的月平均工資不得答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地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單位和個人超過規定比例和標准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的規定,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等規定精神,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地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准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
❺ 公積金繳存基數中工資總額不包含哪些項
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基數應該包含員工所有工作收入總和,但是員工非在本單位獲得的收入是不計入其中的。部分地區是按照當地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進行計算的,按照一定比例進行繳納。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❻ 單位繳納的公積金構不構成工資總額
單位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是用人單位為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不屬於工資總額范專疇。
國家統計局
《關屬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❼ 公積金算工資總額嗎
單位為職工交納的住房公積金不算職工的工資收入。
依據國家統計局《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工資組成部分未含住房公積金。
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於工資范圍:
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國家規定福利待遇一般指基本月薪,社會保險,其他保險和休假制度。其他的福利待遇是公司給的,不是國家規定的。
(7)住房公積金納不納入工資總額擴展閱讀:
企業所得稅法下的「工資薪金總額」不含企業為員工支付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二條規定,《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額,
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屬於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❽ 公積金算不算工資總額
公積金不算工資總額里。
一、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二章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二、工資總額不包括的項目
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三章第十一條
下列各項不列入工資總額的范圍:
(一)根據國務院發布的相關規定頒發的發明創造獎與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
(二)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
(三)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
(四)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五)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六)出差伙食補助費、午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
(七)對自帶工具和牲畜來企業工作職工所支付的工具與牲畜等的補償費用;
(八)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九)對購買本企業股票及其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紅)和利息;
(十)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企業支付醫療補助費及生活補助費等;
(十一)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之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的手續費或管理費;
(十二)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及其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
(十三)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
(十四)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8)住房公積金納不納入工資總額擴展閱讀: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繳納公積金的用戶如果要購買自住房屋,那麼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公積金時需要向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購房合同、購房發票、繳納公積金職工的身份證、工資卡等相關資料;
2、如果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農村有宅基地,要建造房屋、翻修房屋或者是大修房屋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需要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相關部門批准建設房屋的文件以及其他資料;
3、職工曾貸款買房現在需要償還房屋貸款本息的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申請人需要提供買房的貸款合同等資料;
4、職工目前是租房居住,想提取公積金用於租房的也可以申請,申請人需要提供工資收入證明、租房合同等資料,只有申請人的房租超出了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才可以申請提現個人公積金;
5、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如果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後沒有再就業,未就業的時間達到了五年,那麼可以憑未就業證明等資料申請提取個人公積金;如果職工是農村戶口,那麼在解除勞動合同後,可以憑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以及職工戶口等資料提取個人公積金;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工資總額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公積金
❾ 關於住房公積金算不算在工資總額里的問題
公積金,公司繳納的不算在公司總額里
公司開1000元,只扣掉個人部分專100元,糾正一個錯誤屬公積金是個人和公司各承擔一半。
不需要什麼相關規定,這個是常識!
補充,還真不太好找。你可以嘗試到,公積金網站在線提問問他們!我自己是做工資!
❿ 住房公積金是否屬於 職工工資總額
第三十四條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五條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
從這兩條可以看出,住房公積金不屬於職工工資薪金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