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是多少
是的。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方式: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內均工資的5%;
有條件的容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㈡ 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多少
公積金繳納比例:
住房公積金基本繳存比例為:單位12%,個人9%,且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專積金屬繳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過12%;各繳存單位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最低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㈢ 國家規定哪些單位和職工必須繳存住房公積金
「條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都應繳存住房公積金。
㈣ 公積金個人單位國家交的比例
1、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內職工本人上一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㈤ 機關事業單位和個人繳納住房公積金比例是多少
事業單位的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2%,由單位和個人各按照此比例上繳。
各地的事業單位五險一金繳費政策是不一樣的,具體的事業單位五險一金繳納比例,可以向當地的社保局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
以福州市的五險為例:
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20%,個人繳費費率為8%。
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8%,個人繳費比例為2%。
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2%,個人不繳費;
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8%,個人不繳費;
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個人繳費比例為1%。
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各為12%。
由於各地區的經濟情況不同事業單位的公積金繳存比例也會存在差異,一般來說,事業單位的公積金繳存比例為百分之十二,由單位和個人各按照此比例上繳。
(5)國家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擴展閱讀:
關於事業單位五險一金的繳納規定:
1、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2、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也是強制的,符合繳存條件(外省市城鎮常住戶口職工、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除外)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根據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繳納住房公積金;
3、事業單位公積金為單位與職工各繳一半,但也有不一樣的,有單位交的多。要看公積金中心審批後同意單位怎麼交;
4、事業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由財政部門核定收支後,在預算或者費用中列支,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是由市政府直接管理;
5、機關事業單位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計算為: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國標工資+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第十三個月工資;事業人員: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
㈥ 國家如何規定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一、住房公積金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不含在以下單位工作的外籍員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5、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註:並不是每個社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允許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交納住房公積金,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三、繳納標准:
1、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2、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3、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㈦ 住房公積金單位怎麼交國家怎麼交
「住房公積金單復位怎麼制交國家怎麼交」說法是不對的,住房公積金個人和單位各繳交一樣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三條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照下列規定列支:
(一)機關在預算中列支;
(二)事業單位由財政部門核定收支後,在預算或者費用中列支;
(三)企業在成本中列支。
㈧ 國家有沒有規定公司必須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公司的繳費基數按什麼定
不知道你在什麼地區.....2006年3月1日,北京將實施新的《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版〉若干規定》
新《規定》擴權大了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范圍,除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確定的繳存單位外,其他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也可按照雙方自願的原則繳存住房公積金。《規定》還明確了5種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應當繳存住房公積金,分別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這是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首次被列入繳存范圍。
凡是與單位簽有正式勞動合同或在單位實際工作時間超過六個月的職工,都應建立住房公積金。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01年到2005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8%,有條件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