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6長沙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全部余額嗎
對於離、退來休的;農業戶籍職源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的;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遇到以上八種情況時,可銷戶提取全部余額;
② 關於住房公積金,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嗎
只要理由符合規定,可以一次性提取。比如首付、支付月供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申請支取住房公積金。
1、符合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應提供的有效證明材料①離退休文件復印件或離退休證。②身份證復印件.③申請書。
2、職工在職期間去世的應提供的有效證明材料:①死亡證明.②單位出具的繼承人證明。③領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④支取申請書。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本單位簽訂了終止勞動關系合同的應提供的有效證明材料:①與本單位簽訂的終止勞動合同關系合同①身份證復印件③支取申請書。
(2)長沙住房公積金可以全額提取嗎擴展閱讀:
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要的材料:
1、結婚證和復印件,如果辦理人沒有結婚的話不需要。
2、身份證明材料。已婚人員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這兩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這一點不是只針對已婚人士,未婚的單身人員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證及復印件的。
3、需要提供《房屋產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份。這份資料需要向公積金中心提取。
提取公積金的大體流程是這樣的:職工提供必需的材料-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業務-中心財務科辦理支付。
1、首先,辦理人要到公積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請,公積金中心會一次性告知支取時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辦理流程,同時會出一份《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2、同時,申請人也需要向工作單位提出申請,工作單位會對事情情況進行審核,如果核實無誤的話出具證明,在《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加蓋預留印鑒
3、申請人向公積金中心提交各項證明材料,工作人員會對此加以審核。朋友們不要嫌帶的材料多而覺得麻煩,爭取一次性辦成,可以節省很多時間。
4、辦理人做好自己的工作後,就要交給工作人員辦理了。工作人員首先要的是審核,經公積金中心主管領導審核之後,會在申請人的相關材料上簽字。
5、提取住房公積金。在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准予提取的話,公積金中心出具取款支票,並委託相關銀行辦理支付手續,辦理人即可去相應銀行的指定櫃台提取住房公積金了。
③ 長沙市住房公積金提取
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印發《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工作規則》的通知
一、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
3、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比例15%的。符合上述條件要件齊全的,中心須在受理申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或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
知申請人。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程序 1、個人申請
填寫《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2、單位初審
單位專管員對個人提供的有關證明資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專管員和單位在《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上簽署意見,並加蓋
公章或財務章。
3、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核、審批
(1)核對個人提供的有關證明資料的真實、合法性;(2)核定支取金額;(3)收集備案資料;
(4)在《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上簽署審批意見。
4、辦理付款手續
(1)辦理部分提取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憑證》和進賬單,交受委託銀行將款項直接劃入提取人還
貸專用賬戶。
(2)辦理銷戶提取和其它辦理部分提取的,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憑證》和《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憑證》,由受委託銀行將
款項劃入個人儲蓄賬戶。
三、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證明資料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
(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購買商品房的提供已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或收款收據原件、復印件;或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
(3)二手房雙方買賣協議和所在地(長沙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開具的交易契稅發票原件、復印件;
(4)單位自建經濟適用房,提供市房改辦經濟適用房認購單(書),單位購房合同書和付款發票或收款收據原件、復印件;
(5)提取方為家庭成員時,須提供結婚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國有土地使用許可證原件、復印件;(3)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原件、復印件;(4)施工許可證原件、復印件;
(5)提取方為家庭成員時,須提供結婚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3、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
(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提供房屋所在地縣以上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危房鑒定書;
(3)提取方為家庭成員時,須提供結婚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4、離休、退休的提供(1)本人身份證原件;
(2)離休、退休證原件、復印件。5、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民政部門發給的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文書。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滿兩年以上的提供(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文書原件、復印件;民營企業(含外資企業)單位開出的辭退證明。7、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生
活嚴重困難的提供(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供市級(長沙市所轄三縣一市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因公或非因公傷殘疾病醫療技術鑒定書》或市級
(長沙市所轄三縣一市縣級)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傷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原件、復印件;
(3)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個人申請和單位證明。8、出境定居的提供
(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出國出境定居證明原件、復印件。
9、償還貸款本息的提供
(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2)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3)購房貸款合同原件、復印件;(4)償還貸款的存款賬戶(存摺)。
10、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比例的提供(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3)住房租金收款發票;(4)家庭收入證明。
1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
(1)死亡證明書或派出所的戶口注銷手續原件、復印件;(2)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3000元(含)以上由公證部門出具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余額的公證書;3000元以下由單位出具確認和同意繼承人
或受遺贈人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余額的證明;(4)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書面報告及單位意見。
四、提取金額的核定
2、離休、退休;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境定居的經核定後,本息一次提取,並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④ 長沙住房公積金可以提現嗎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版,可以提取職工住權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
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⑤ 長沙公積金可以提取嘛
公積金提取是有條件的,不是隨便就能提取的,你裝修或者家庭困難或者離職應該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望採納。
⑥ 長沙住房公積金提取
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印發《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工作規則》的通知
一、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
3、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比例15%的。符合上述條件要件齊全的,中心須在受理申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或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
知申請人。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程序 1、個人申請
填寫《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2、單位初審
單位專管員對個人提供的有關證明資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專管員和單位在《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上簽署意見,並加蓋
公章或財務章。
3、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核、審批
(1)核對個人提供的有關證明資料的真實、合法性;(2)核定支取金額;(3)收集備案資料;
(4)在《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上簽署審批意見。
4、辦理付款手續
(1)辦理部分提取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憑證》和進賬單,交受委託銀行將款項直接劃入提取人還
貸專用賬戶。
(2)辦理銷戶提取和其它辦理部分提取的,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憑證》和《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憑證》,由受委託銀行將
款項劃入個人儲蓄賬戶。
三、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證明資料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
(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購買商品房的提供已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或收款收據原件、復印件;或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
(3)二手房雙方買賣協議和所在地(長沙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開具的交易契稅發票原件、復印件;
(4)單位自建經濟適用房,提供市房改辦經濟適用房認購單(書),單位購房合同書和付款發票或收款收據原件、復印件;
(5)提取方為家庭成員時,須提供結婚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國有土地使用許可證原件、復印件;(3)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原件、復印件;(4)施工許可證原件、復印件;
(5)提取方為家庭成員時,須提供結婚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3、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
(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提供房屋所在地縣以上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危房鑒定書;
(3)提取方為家庭成員時,須提供結婚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4、離休、退休的提供(1)本人身份證原件;
(2)離休、退休證原件、復印件。5、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民政部門發給的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文書。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滿兩年以上的提供(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文書原件、復印件;民營企業(含外資企業)單位開出的辭退證明。7、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生
活嚴重困難的提供(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供市級(長沙市所轄三縣一市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因公或非因公傷殘疾病醫療技術鑒定書》或市級
(長沙市所轄三縣一市縣級)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傷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原件、復印件;
(3)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個人申請和單位證明。8、出境定居的提供
(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出國出境定居證明原件、復印件。
9、償還貸款本息的提供
(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2)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3)購房貸款合同原件、復印件;(4)償還貸款的存款賬戶(存摺)。
10、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比例的提供(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3)住房租金收款發票;(4)家庭收入證明。
1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
(1)死亡證明書或派出所的戶口注銷手續原件、復印件;(2)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3000元(含)以上由公證部門出具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余額的公證書;3000元以下由單位出具確認和同意繼承人
或受遺贈人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余額的證明;(4)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書面報告及單位意見。
四、提取金額的核定
2、離休、退休;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境定居的經核定後,本息一次提取,並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⑦ 長沙市的住房公積金能不能每個月取出來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內;
在離休、退休或到容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