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有哪些
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一、職工離、退休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供材料下列證明:
1、退休批文或退休證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2、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二、職工出境定居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出國定居的護照鑒證、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批文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三、職工死亡支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醫院提供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原件及1份復印件。
2、繼承人的繼承證明(如:配偶要提供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要提供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
3、由繼承人聯合簽定的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勞動部門或醫院出具的證明文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
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
3、蓋有單位住房公積金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⑵ 成都公積金提取是怎麼規定的想把公積金一次性取出來
員工在滿足公積金提取條件可一次性提取出來。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申請支取住房公積金。
1、符合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應提供的有效證明材料
①離退休文件復印件或離退休證。
②身份證復印件。
③申請書。
2、職工在職期間去世的應提供的有效證明材料:
①死亡證明。
②單位出具的繼承人證明。
③領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④支取申請書。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本單位簽訂了終止勞動關系合同的應提供的有效證明材料:
①與本單位簽訂的終止勞動合同關系合同、身份證復印件
②支取申請書。
成都公積金離職提取
1、當職工去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三份)、提取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及以下證明材料:非本市的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一份。
2、如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戶口遷出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職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領取並填寫提取申請表,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
3、在離職後,要拿到離職證明,然後到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登記申請,審核通過就可以提取,一般資料齊全,就可以提取。
⑶ 成都市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符合公積金提抄取條件可以前往當地的公襲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⑷ 成都關於住房公積金提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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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成都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微信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提取必須要滿足住房公積金提取回條件,然後在當地住房答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根據住建部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離休、退休的;
出境定居的;
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第十四條 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並根據不同支取情況分別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委託他人代為支取的,還須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⑹ 成都住房公積金怎樣提取
據了解,非成都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成都市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專
(一)提取證屬明材料:
1.本人戶籍證明
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3.身份證明:①職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②需同時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積金的,應出示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婚姻關系證明,可由配偶代辦;③委託他人辦理的:代辦人持委託書為職工代辦業務的,委託書應註明委託事項、雙方身份和委託期限。提取申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④單位為職工代辦提取,應出示單位介紹信(應註明提取職工姓名及身份證號、單位經辦人姓名及身份證號、住房公積金單位客戶號和提取個人客戶號、提取事項和單位介紹信出具的時間)、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復印件;⑤應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無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職工應提供所在單位簽章的《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一式兩份和提取人的銀行儲蓄賬戶存摺(卡),託管職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
(二)提取申請時間:兩次離職提取業務辦理時間應間隔12個月(含)以上。
(三)提取額度:一次性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本息余額,並注銷個人賬戶。
⑺ 成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成都2020公積金提取新政策,2020年成都購買二手房公積金提取條件,2020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和所需材料,成都公積金提取手續說明。
提取額度:公積金賬戶余額可以全部提取完;提取限額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和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且不超過實際支付費用。
如何辦理?
辦理材料:
(一)商品房
1.提取證明材料:
商品房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內:①商品房買賣合同;②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即備案表);③購房款發票或收據。*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商品房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外:①商品房買賣合同;②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款發票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2.提取申請時間:
①商品住房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內,應當在購房合同備案登記之後申請。
②商品住房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外,應當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發票後申請。
3.提取額度: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提取時上月繳存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且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二)二手房
1.提取證明材料:①房屋交易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交易契稅完稅憑證;③房屋交易手續費發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2.提取申請時間:
①購買二手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12個月以內申請。
②所購二手房在提取申請前6個月內辦理過購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權人、共有人中有非繳存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應當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滿6個月後,12個月以內申請。
3.提取額度:提取金額不超過房屋所有權證發證時間上月繳存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且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⑻ 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圖
一、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2、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國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6)非成都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成都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的;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二 、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成都住房公積金的余額。
2、如果是因為辭職原因提取住房公積金,可以去公司的財務去領取申請表。如果辭職很久了,可以去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拿一份申請表。
3、兩份證明是需要公司蓋章的,一份申請表和離職證明!裡面內容不會填寫的可以咨詢公司人事部的或者是空著。
4、然後准備好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都會有。可以免費復印。
5、准備好申請資料之後,在成都住房公積金裡面排隊等候辦理。
6、較後一步把資料提交給成都銀行之後會通知你說第2天到賬。
(8)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制度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⑼ 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手續
符合公積金提取的條件才可提取。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版職工有權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離休、退休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出境定居的;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