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公積金繳存核定表怎麼填
單位補繳住房公積金的數額,可根據實際採取不同方式確定:
單位從未繳存住房回公積金的,原則上應當答補繳自《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發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
單位不提供職工工資情況或者職工對提供的工資情況有異議的,管理中心可依據當地勞動部門、司法部門核定的工資,或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⑵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怎麼填
居民可以通過上海市公積金網站下載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
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回存登記手續如答下:
(1)到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業務網點填報《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
(2)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須附的相關證件:
1、營業執照、法人證書等單位設立證明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IC卡;
4、填妥並加蓋單位公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附件一)。
(3)本表一式一份,單位蓋章後,送交單位經營地或者注冊地所屬區縣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審核留存。
希望以上內容對你有所幫助。
⑶ 單位住房公積金自查報告怎麼寫
位住來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自查表
單位填自表人: 填表說明:
1、單位如實填寫並加蓋公章後,連同最近一期社會保險費繳納通知書,通過以下方式提交:(1)已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單位,於2013年5月31日前送至所在區縣建設銀行支行;(2)尚未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單位,於2013年5月31日前寄至市公積金中心(地址:金陵東路569號17樓,郵編:200021)。
2、如發現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與現行規定不相符的,還應提交自查自糾報告和整改計劃。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蓋章:
1
⑷ 如何查詢及導出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
列印公積金明細的方法是:
一、用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卡號回登錄網站,即可查詢出答來本人的公積金收支明細,可以導出並列印。
二、去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帶上身份證和公積金的卡,要求工作人員幫其列印。
⑸ 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說明是什麼來著
公積金網站上可以下載的,內容大概是茲有**公司,單位住房公積金貼。。。。。。。。。。。
⑹ 收到 期限完成住房公積金自查自糾通知書
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自查表
單位填表人: 填表說明:
1、單位如實填版寫並加蓋公章後,連同最權近一期社會保險費繳納通知書,通過以下方式提交:(1)已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單位,於2013年5月31日前送至所在區縣建設銀行支行;(2)尚未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單位,於2013年5月31日前寄至市公積金中心(地址:金陵東路569號17樓,郵編:200021)。
2、如發現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與現行規定不相符的,還應提交自查自糾報告和整改計劃。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蓋章:
⑺ 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表有哪些
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明細表
單位賬號: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繳存比例: % 個人最低繳存比例: % 個人最高繳存比例 % 第 1 頁
序號 個人賬號 姓名 狀態 個人繳存比例 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月繳存額 月繳存額(其中單位) 月繳存額(其中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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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小計 人數:
合計 人數:
說明:
1、此表一式兩份,單位蓋章後交銀行經辦網點,銀行蓋章後退單位一份,銀行留存一份。
2、單位採用數據盤批量調整繳存額,須保證該明細表與磁碟數據一致。
⑻ 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跳繳原因怎麼填寫啊
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自查表
填表說明:
1、單位如實填寫並加蓋公章後,連回同最近一期社會保險費繳答納通知書,通過以下方式提交:
(1)已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單位,於XXXX年XX月XX日前送至所在區縣XXXXXX銀行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
(2)尚未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單位,於XXXX年XX月XXX日前送至所在區縣公積金管理部。
2、如發現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與現行規定不相符的,還應提交自查自糾報告和整改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