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公積金什麼時候才可以取出來用
一、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本市無房職工租房自住的;
4.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
5.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6.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7.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二、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重新就業的;
5.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賬戶封存或託管滿半年的;
三、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四、國家和省、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1)住房公積金買了多久可以取出來怎麼辦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B. 住房公積金里的錢多久能取出來
連交一年多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提取條件
住房消費提取包括住房消費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費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公有現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非住房消費提取包括銷戶提取和按月提取。
1.銷戶提取:包括離、退休;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領取失業保險金;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和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兩種原因的銷戶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住院治療的。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納入特困救助范圍提取原因。
C. 住房公積金什麼時候都可以取出來嗎
一、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本市無房職工租房自住的;
4.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
5.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6.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7.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二、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重新就業的;
5.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賬戶封存或託管滿半年的;
三、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四、國家和省、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3)住房公積金買了多久可以取出來怎麼辦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D. 住房公積金怎麼取出來,多久可以取一次
一、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4)住房公積金買了多久可以取出來怎麼辦擴展閱讀:
辦理要點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所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是指各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託的各個公積金提取業務經辦銀行網點,根據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政策、規定和操作規范,
對提取申請人的提取資格和提取行為真實性進行檢驗的方式,目的在於確保住房公積金資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積金的專款專用。
E. 繳納多長時間公積金才可以取出來
住房公積金沒有硬性規定需要交納多久才可以取出,只要滿足一定條件即可提取。一般公積金一年可以提取一次。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5)住房公積金買了多久可以取出來怎麼辦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提取類型:
1、約定提取
公積金約定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相關申請,按照申請時填寫的約定時間,由公積金管理中心按時將提取的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的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中。
2、部分提取
公積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辦公積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額為賬戶總金額減10元。
3、銷戶提取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2、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辦理
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F. 住房公積金交滿多長時間才可以提取
只要符合提取要求,就可以提取的。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住房公積金怎麼用?
1、購房:這個其實就是當初設立住房公積金的初衷,購房的時候用於貸款。同時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用於首付。
2、如果已經有自住房的情況下,不管是建造、還是翻建、或者大修住房都是可以使用使用住房公積金。
3、如果是租房,住房公積金也是可以使用的,只不過公租房、商品房額度是不同的。具體的可以咨詢當地的相關部門。
4、可以用父母住房公積金購房,就是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積金:這種情況下是未使用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
5、如果沒打算買房或者其他的需要的時候。可以到相關部門銷戶提取全部余額。
6、如果家庭遇到了特別大的變故,住房公積金可以納入低保或特困范圍的提取使用。
參考鏈接:網路_住房公積金提取
G. 住房公積金大概多久才可以取出來
你好,提取的條件: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專二)離休、退休的屬;死亡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或戶口為外地,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回外地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結清貸款的一次性提取
提取的時間:
購房提取需在產證辦出後方可申請提取,同時職工自產證發證之日起有六個月的辦理期限,超過六個月未申請提取的,將視為自動放棄;
提前一次性結清貸款的提取,必須自結清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超過三個月未申請提取的,將視為自動放棄。
望採納!
H. 住房公積金要交多久才可以取出來呢 有什麼要嗎
住房公積金沒有硬性規定需要交納多久才可以取出,只要滿足一定條件即可提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2、離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住房公積金買了多久可以取出來怎麼辦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提取注意事項
1、員工請求提取住宅公積金時應當供給自己身份證及復印件;
2、自建、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宅的,假如住戶歸於這種狀況,應供給承辦銀行行政主管部門,權威部門,或房產管理部門同意的規劃、施工文件或危房判定證明,二選一即可。
房子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定的修建工程施工合同,具有這種合同的,工程預算或決算及原《房子所有權證》;
3、員工及家庭成員因嚴重疾病或發作嚴重傷害事故導致日子困難的,日子面對巨大壓力,應供給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確診證明和病案、二級甲等才有用,患者的醫保卡、當期醫治費用發票。非員工自己患病的,不是其自己的話,還應供給婚姻證明或許親屬聯系證明;
4、購買預售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的,這些人群,已存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據,具有這些條件;購買二手房的,供給《房地產生意契約》及《契稅完稅證》,作為基礎證明;
購買拆遷還建房的,假如購買的是這種房子,供給市房產管理部門印製的《拆遷還建協議書》及交房款收據;
5、離休、退休的,假如住戶歸於這種狀況,應供給人事、勞作部門核發的離退休證,作為相關證明;不能供給離退休證的,特殊狀況,應供給人事、勞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養老金收取證明;
6、付出房租的,應供給房子租借掛號存案證明或房子租借協議書、二者能夠挑選其一,付出房租發票、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收入證明;
7、出境久居的,應出具出境久居人員批閱表,或公安機關簽發的出境久居有用證明;
8、徹底損失勞作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停止勞作聯系的,不再存在勞作聯系,應供給與原單位,就是自己作業過的單位,停止勞作聯系證明、市(縣)勞作能力判定委員會出具的勞作能力判定結論或醫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