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一下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是這樣嗎
是的。
公積金的繳納就是單位一部分;個人一部分。但都歸個人所有。
如果公司只繳個人部分,不交單位部分,公積金中心是不會同意的。
另外,如果發現單位有問題,你們也可以到公積金中心投訴或舉報的。
❷ 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部分算不算入個人年總收入
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社保,無論是公司繳納部分還是個人繳納部分,均不算個人所得稅中的年總收入,都應在計算征繳前扣除。公司發放的福利是要計入年總綜合收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2)住房公積金單位交的部分會歸個人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第十三條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所稱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包括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支出,以及國務院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項目。
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額;一個納稅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❸ 住房公積金分為個人繳納部分和單位繳納部分
不可以隨意提取。因為住房公積金是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分別逐月繳交,屬內於職工個人容所有,專項用於職工購、建、大修住房的長期住房儲金。所以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有條件限制,只有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才能提取。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就可領取(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出境定居的;(5)與原單位終止勞動、人事關系後二年沒有建立新的勞動、人事關系等。 補充:只提自己交費的部分,也不行。要麼不可提,這不是銀行活期儲蓄,符合條件的否認是單位交的還是自己交的都可提取,反之不能提取,
❹ 住房公積金自己交的和單位交的最後都屬於個人嗎
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的和單位繳納的,最後都是歸屬個人的,但是個人在提取公積金的時候,是有條件的,不是隨便就提取的,個人提取公積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這是常見的情況之一,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國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5、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7、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1、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2、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4)住房公積金單位交的部分會歸個人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註:並不是每個社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允許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交納住房公積金,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定,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❺ 住房公積金公司交的那部分能取出來嗎
可以,公積金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存,但全都歸職工個人所有,所以到提取時都可以取出來。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於工資總額屬性,屬於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
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❻ 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可以由職工本人繳納嗎
國家建立公積金制度,歸集在個人名下的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單位負擔,版一部分由個人負擔,原權則上各負擔工資及津貼的12%。所以說單位部分由個人負責繳納肯定不對,可在公積金管理機構舉報反映這個問題,讓他們協助你來解決。
❼ 住房公積金公司交的那部份要不要計入個人賬戶
住房公積金公司交的那部份是存入銀行個人賬戶的,如是按標准交的是免徵個人所得稅的。
❽ 公積金公司繳納的那部分也屬於自己的是嗎
是自己的,有關公積金的用途總結如下。
住房公積金的七大用途:
購房、還貸。不貸款購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積金;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用於首付;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公積金(組合)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修建房被批准當月之前(含當月)的公積金金額,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修建房費用;
租房。用公積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用公積金支付市場租房房租。父母給兒女購房。未使用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積金;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銷戶提取全部余額。離、退休的;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2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2年的;到所在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銷戶提取全部公積金余額;
6.納入低保或特困范圍的提取使用。職工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圍,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期間以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
治療重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