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開具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根據北京市公積金管理的相關政策,個人因向國管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等原因,需國管分中心證明其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的,以受委託銀行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查詢書(加蓋銀行業務專用章),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那麼,北京公積金繳存證明怎麼開呢?如果你在北京,可以本人持身份證到就近的公積金管理部列印一份明細,如果是不在北京,可以讓你原單位經辦人給你去開,如果原單位不管,也可以委託你在北京的朋友幫你開,但是要有授權委託書(公正有效的那種)。
開北京公積金繳存證明所需資料有哪些?
(一)需受委託銀行出具住房公積金查詢書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
(二)個人住房公積金曾在國管分中心繳存,現已轉移到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國管分中心申請開具繳存證明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
(三)主申請人在北京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共同申請人向國管分中心申請開具繳存證明的,須提供購房合同(應主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簽名)、借款申請書、主申請人在北京中心繳存證明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
(四)個人住房公積金由外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入國管分中心時,需國管分中心出具繳存開戶證明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
(1)單位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繳納證明材料擴展閱讀:
北京地區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為5%—12%,企業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經本單位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在規定范圍內確定具體繳存比例。其它單位繳存比例為12%。
2014年12月31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同意,現就調整貸款政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在保證繳存職工提取的前提下,優先滿足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借款申請人購買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120萬元,購買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仍為80萬元。
二、貸款額度不再依據個人信用等級上浮。
三、對於曾經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北京繳存不滿規定繳存時間的職工,繳存時間可以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四、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北京戶籍職工,在北京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
五、取消新建商品房評估。
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2015年6月,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簡化因租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辦理手續。通知規定,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職工租住商品住房,只提供無房產證明的,每人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1500元。
該通知指出,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北京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如果職工除提供無房產證明外,同時還提供租房合同及實際房租支出發票,可按照「每次可提取申請日前3個月內的住房公積金,且每月提取的金額不得超過本人月繳存額,也不得超過月房租實際支出」的流程辦理。
2015年9月11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為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以下簡稱貸款)政策,支持繳存職工合理住房需求,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號)的規定,現就調整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於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含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二、本通知自2015年9月14日起實施。以往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8年4月2日,京外購房提公積金無需證明。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提公積金不再需要身份證復印件
⑵ 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您好,個人開具公積金繳存證明需持有下面情況的證件:
一、因職工死亡提取內開具的繳存證明:需提容供死亡證明(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繼承人憑與死亡人的關系證明及繼承人的身份證原件;
二、因個人貸款開具的繳存證明: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
三、因工作調動由外中心轉入,需開具的繳存證明: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
四、 因本人無法辦理相關業務的,需委託辦理的,按以下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委託繳存單位代理人辦理的,單位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
2、委託配偶、父母、子女代為辦理的,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關系證明(如結婚證、同一住址的戶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委託其他人辦理的,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委託開具繳存證明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⑶ 單位要統一辦理住房公積金,具體的辦理流程是什麼需要什麼材料
單位公積金賬戶設立
申請條件:
本市范圍內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單位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手續。
設定依據:
1、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2、《大連市實施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辦法》
3、《大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
辦理要件:
1、《住房公積金單位開戶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
2、營業執照副本(機關事業單位需提供成立批文)。
3、組織機構代碼證(如已更換新的三證合一營業執照不需提供)。
4、單位公章、財務章、法人印章及單位介紹信。
5、如住房公積金啟始繳交時間與單位成立時間不一致時,需提供民主決議。
6、加蓋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單位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辦理流程:
1、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單位開戶申請表》(一式兩聯)(此表可在網站下載),加蓋單位公章。
2、單位經辦人攜帶上述材料到單位注冊地所屬辦事處營業大廳前台辦理開戶並預留印鑒。
辦理地點:
單位注冊地所屬辦事處。
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辦理時間:
市內五區辦事處: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6:00周六、周日雙休日9:00-12:0013:00-15:00
金州新區(保稅區)辦事處開發區網點: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周六、周日雙休日9:00-12:0013:00-15:00
其他區市縣辦事處: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補充說明:
1、繳存單位可在單位、職工各5%—12%之間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低於10%的,須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後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2、以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形式發放住房貨幣補貼的新職工,執行單位25%、職工15%的繳存比例;開發區職工執行單位18%、職工14%的繳存比例。上述新職工和開發區職工其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2%,其餘部分作為住房貨幣補貼。
3、《住房公積金單位開戶申請表》、申請及決議樣本可到辦事處營業大廳前台領取。
聯系電話:12329
(3)單位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繳納證明材料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大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_單位公積金賬戶設立
⑷ 住房公積金繳納證明怎麼寫 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公積金貸款的重要前提之一就是你要提供一份住房公積金的繳納證明,但是很少人清楚住房公積金繳納證明怎麼開?需要什麼資料?格式是什麼?小編今天特意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關內容,快來看看吧。
一、單位辦理繳納證明應提供的材料
1、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2、被委託人的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蓋單位公章,核對身份證原件);
3、單位的書面出證申請(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4、企業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國家機關設立批准文件復印件(蓋單位公章)。
註:單位專辦員辦理的,可僅提供第2、3項規定的材料和單位專辦員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二、個人辦理繳納證明應提供的材料
1、職工本人辦理的,提供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
2、職工委託他人(非單位專辦員)辦理的 ,受託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職工出具授權委託書和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
3、職工委託單位專辦員辦理的,單位專辦員應提供專辦員本人身份證及住房公積金聯名卡,以及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
三、住房公積金繳納證明範本
工作單位分類:行政事業類□ 企業類□
姓 名:
工作單位及職務:
月工資收入:
繳存網點(核算網點):
單位公積金帳號:
個人公積金帳號:
本人計繳公積金月工資收入: 元
繳交比例:
本人上月繳交額(含單位補貼): 元
個人公積金起繳時間:
本人最後一次提取公積金時間:
提取金額:
單位(公章):
銀行核算網點核實並填寫(簽章):
單位公積金繳存合計: 萬元
個人繳存余額: 元
經辦人:
「中心」審核意見(簽章):
年 月 日
注釋:
1、「本人計繳公積金月工資收入」指本人上月作為計算繳存住房公積金基數的工資額。
2、「繳存網點(核算網點)」指個人和單位公積金繳存開戶的銀行。
3、「個人繳存余額」是指本人公積金帳戶金額。
4、本表由所在單位填寫並加蓋公章,由繳存銀行核實並蓋章,銀行核算網點應完整填寫各項數據,如未填寫,由銀行進行填補。
5、單位分類請按「行政事業類」和「企業類」選擇,並在方框內打「√」。
6、「月工資收入」按本人所在工作單位的選擇分類填寫。(1)行政事業類:按基本工資、工資性津貼、各類生活補貼、各項獎金各項之和填寫;(2)企業類:按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類生活補貼、各項獎金各項之和填寫。
7、請附上本人及其配偶的上月工資單。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1-0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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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申請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書面證明怎麼寫
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去當地的公積金中心,由中心出具繳存證明。
⑹ 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企業繳納住房公積金,持下述文件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開戶手續回:
1、《答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單位填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單位登記表》一份(可在網上下載,或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場填寫。
6、公章。
單位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單位登記後,應在20日內持《單位登記表》、員工身份證復印件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⑺ 單位因上市需要開具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單位因上市需要開具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需要提供下列申請材料:
1、《單位申請開具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申請表》(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填寫後列印並加蓋單位公章);
2、單位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有效復印件;
3、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單位登陸地稅局網站「社保應征對賬單查詢」列印當月或上月的《單位個人應征數查詢(匯總)》復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數與社保繳費人數存在差異的,需提供書面說明,無合理原因的應補繳漏繳的職工至少三年住房公積金。
5、單位成立未滿三年的,且未從成立的第二個月開始繳交的,應按上述時間起補繳;單位成立滿三年,但住房公積金繳交未滿三年的,應至少補足三年。單位有補繳的,應提供銀行蓋章的《市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清冊》。
⑻ 公積金繳存證明原件怎麼辦理
個人來申請出具住房公積金繳源存證明:
帶好身份證、公積金卡到所在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即可咨詢辦理。
單位申請出具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以上海為例:
1、單位介紹信、單位住房公積金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單位當月或上月的《社會保險費繳納通知書》、《社會保險費繳納通知書》及《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繳納通知書》復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
3、填妥並加蓋單位公章、職代會或工會章、上級主管單位公章或董事會章的一聯《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審批表》;
4、單位如有使用派遣職工的,並已委託派遣單位(勞務型公司)為其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請提供派遣職工住房公積金繳納清單(包括序號、姓名、身份證號碼、住房公積金賬號)並加蓋派遣單位公章;
5、無工會組織的單位,需附所有應繳職工的集體簽名名單;
6、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數與社保繳費人數存在差異的,需提供書面說明並附能夠證明差異原因的相關材料。
⑼ 單位繳納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手續
一、住房公積金的初始登記
1、單位在初建住房公積金時,按照「填表說明」,要填寫兩份「住房公積金的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的匯繳清冊」報到歸集部門,同時要提供單位的印鑒卡一式兩張來完成初始的登記。
2、「住房公積金的匯繳清冊」的實際的張數要與「住房公積金的登記表」上附的匯繳清冊的張數一致。
3、住房公積金每月的繳存額在原則上時每年來核定一次。以後每年的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當地歸集部門來編報本單位在下年度的「住房公積的金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的匯繳清冊」
4、繳存額在核定後,在住房公積金的年度內可以變更一次,單位要重新填報「住房公積金的匯繳清冊」和「住房公積金的登記表」,並在「住房公積金的登記表」空白處來註明新匯繳額起始的匯繳月份。
5、單位辦理登記的手續應該提供的材料:
(1)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需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獨立核算企業需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外地派出機構代表處或辦事處需出具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注冊證書》副本及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單位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二、轉移程序
職工變動工作單位的,應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將其在原單位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新調入單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職工應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
1、職工在本市范圍內調動工作的;
2、職工調入、調出本市的;
3、單位合並、分立的;
4、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
5、其他需要辦理轉移手續的情形。
所有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要求轉出單位先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轉入單位在為職工開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後,方可辦理轉移手續。雙方系統中職工個人信息不一致的人員不得辦理轉移,需先通過職工個人信息變更程序更正個人信息後方可辦理。
(二)住房公積金的轉移分為內部轉移、外部轉出和外部轉入。
1、內部轉移住房公積金的內部轉移,是指職工因在中直機關單位之間調動工作而辦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1)由轉出單位填制《中直機關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以下簡稱《轉移通知書》見附件二十),到中直分核心辦理內部轉移手續。
(2)單位如辦理2人(含)以上轉入同一單位的轉移業務,可填寫一張《轉移通知書》,但需填寫《中直機關住房公積金內部轉移清冊》(見附件二十一)。
2、外部轉出外部轉出是指職工因調到中直機關以外的單位工作,而辦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1)轉出單位填寫《轉移通知書》,並持轉入單位所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開具的住房公積金開戶證明材料(市核心及鐵路分核心提供的《轉移開戶證明》,國管分核心受託銀行提供的《查詢書》、外省市單位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出具的開戶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到中直分核心辦理外部轉出手續。
(2)單位如辦理2人(含)以上向同一單位轉出的,可填寫一張《轉移通知書》,但需填寫《中直機關住房公積金外部轉出清冊》(見附件二十二)。
3、外部轉入外部轉入是指職工因工作調動等原因,將其在中直分核心以外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入中直分核心而辦理的轉移手續。
外部轉入程序如下:
(1)單位在中直分核心為調入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後,職工個人持《中直機關住房公積金開戶證明》(以下簡稱《開戶證明》見附件二十三)到轉出單位辦理轉移手續;
(2)中直分核心收到轉入匯款,經核對相關信息正確後,將其轉移本金、利息金額分別記入職工個人賬戶及利息專戶,待年度結息後,利息再計入職工個人賬戶;
(3)業務辦理成功後,中直分核心電話通知單位經辦人員領取該職工的轉入業務回單;
(4)單位經辦人員收到轉入回單後,將轉入本金金額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單位台賬。
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需要攜帶相關資料到公積金管理核心進行辦理,按時為員工交納公積金,有利於提高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
⑽ 公積金繳存證明怎麼開具
1、職來工本人攜帶身份證、戶源口本、工作證明前往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
2、工作人員受理資料,並對資料進行審核;
3、審核完成,符合條件的開具異地公積金繳存證明;
4、發放異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同時開具無貸款證明。
(10)單位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繳納證明材料擴展閱讀
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已全部可以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逐步實現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繳存職工跨地區購買住房的資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據央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現行按照歸集時間執行活期和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