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880元,月匯繳金額是多少
有你的基數乘你夠買百分數就出來了
如:你買了5% ,就用基數乘以5%就可以了,月匯就是144元了
2. 廣州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從什麼時候開始
廣州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時間是在每年的七月
如:
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廣州市專住房公積金屬繳存比例、繳存基數具體數據如下:
繳存基數:
自2016年7月1日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15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廣州公積金最高繳存基數不得超過廣州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15年職工月均工資的5倍,由於廣州市2015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是6764元,因此廣州市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相應調整為33820元(6764元X5=33820元)。
3. 廣州公積金繳納 個人和單位比例問題
一、廣州公積金繳納比例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2018-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1、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為12%,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自行選擇。
2、同一單位原則上只能選定一個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應當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繳存比例取1%的整數倍。
3、繳存基數不低於廣州市現行最低工資標准1895元,不高於廣州市2017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4654元。
4、職工繳存基數等於本市現行最低工資標准1895元的,單位應當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經職工本人同意,個人繳存部分可以免繳。
二、單位不繳或少繳的法律規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廣州市住房公積金調整擴展閱讀:
《關於2018-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他規定:
1、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按現行政策規定向廣州住房公積金中心提出降低繳存比例(低於5%)或者緩繳申請,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繳費。
2、各繳存單位應當在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辦理年度調整手續,在此期間未完成年度調整的,應當繼續按上一繳存年度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按時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視作連續繳存。
3、若因單位未連續繳存而影響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由單位承擔責任。
4、2019年1月1日(含)後,仍未辦理年度調整的單位,只有在完成年度調整後,才能按照申報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匯繳、補繳新繳存年度的住房公積金。
參考資料來源:
廣州市人民政府: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2018-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
網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4. 廣州市住房公積金7月不用調整,還需上門嗎
根據來新規,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自繳存基數調整為2015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廣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廣州市現行最低工資標准1895元,原則上不得高於廣州市2015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即20292元。
5. 你好!廣州市201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相應調整為20505元(4101元×5=20505元)。這個20505是怎麼來
就人平工資的五倍啊。4101*5。超過20505部份公積金不能抵扣個稅
6. 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比例選多少
從2014 7月起,廣州市住房公積金開始了新的繳存年度。15日,筆者從廣州市地稅局獲悉,隨著廣州市2013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數據的公布,廣州住房公積金免稅繳存基數上限也相應調整為17424元。 據介紹,單位和個人分別在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實際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部分,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同時,單位和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廣州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准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照此計算,在2014年度本市單位和個人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在17424元(廣州市2013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808元,即5808元×3)以下,且繳存比例不超過12%的,可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超過部分則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那麼,是不是單位和個人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總額在4182元(17424×12%×2)以下的,就能免稅?市地稅局指出,不能簡單地用繳存的公積金總額進行對比,這樣計算稅前可扣除的金額是不準確的。只要「繳存基數」或「繳存比例」任一項超標,超出部分就需計征個人所得稅。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由單位繳存和個人繳存兩部分構成:單位繳存部分為繳存基數乘以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部分為繳存基數乘以個人繳存比例。廣州地稅局介紹,廣州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5%—20%,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視實際情況自行選擇,繳存基數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均工資3倍、單位及個人的繳存比例分別超過12%的,應按照規定計稅。 廣州地稅局指出,單位和個人實際繳存的公積金,在計算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時候要根據實際情況計算,不可一刀切。在此特別強調,必須是單位和個人雙方繳存公積金的基數和比例均符合上述標准和比例,才能准予從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若其中一方超基數或超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都必須將超出部分的金額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7. 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不含在以下單位工作的外籍員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
在廣州一般是公司繳納基本工資的8~12%,個人8~12%,兩者相加達到20%。想你這樣的基本工資,需要繳納300~400的公積金。
如有不明,可以到參考資料中了解
8. 廣州市2016年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怎麼算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式發布新規,廣州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間,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由原先的20%降至12%,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自行選擇。 這個跟大多數人可能沒什麼關系
9. 廣州市住房公積金從2008年到現在每年的公積金繳費基數(可據回答質量提供感謝積分)
每年的7月調整。
每次調整有規定上限,但沒規定下限。對於公積金繳費基數低於或等於最回低工資標准答的,經職工本人同意,職工個人繳存部分可以免繳。我所就業過的公司公積金基數一般不會低於調整時的最低工資標准。以下數據供你參考(我是從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上查詢到的):
2008年7月起,上限:16749,最低工資標准:860
2009年7月起,上限:18900,最低工資標准:860
2010年7月起,上限:20505,最低工資標准:1100
2011年7月起,上限:22705,最低工資標准:1300
2012年7月起,上限:23945,最低工資標准:1300
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