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8年公積金提取新政策是什麼
根據2018年5月2日《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公安部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關於公積金提取的新政策如下:
一、規范改進提取政策
各地要按照「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規范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優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額度要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合理確定並及時調整。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
二、優化提取審核流程
1、對繳存職工在繳存地租賃或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離休退休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進一步簡化審核流程,積極開展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網上咨詢,大力推行網上審核和業務辦理,縮短審核時限。
2、繳存職工提取申請材料齊全的,審核無誤後應即時辦理。需對申請材料進一步核查的,應在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對同一人多次變更婚姻關系購房、多人頻繁買賣同一套住房、異地購房尤其是非戶籍地非繳存地購房、非配偶或非直系親屬共同購房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嚴格審核住房消費行為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
三、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1、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記載其失信記錄,並隨個人賬戶一並轉移;
2、對已提取資金的,要責令限期全額退回,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對逾期仍不退回的,列為嚴重失信行為,並依法依規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失信信息,實施聯合懲戒。
3、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繳存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情節嚴重的,要向其所在單位通報。
四、加強內部風險管理
1、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合理設置住房公積金提取受理、審核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加強崗位制約,實行定期輪崗。
2、完善內審稽核機制,形成前台受理審核、後台重點復核、內審部門稽核「三道防線」。委託商業銀行受理審核的,要將防控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納入業務考核,與受託資格和手續費掛鉤。
3、健全廉政風險防控制度,開展專題業務培訓,提升廉政意識和鑒別能力。對相關管理人員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為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供便利,涉及職務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寧夏2018年住房公積金政策擴展閱讀
公積金提取流程:
(一)由公積金中心核準的提取
除外市戶口職工離職、職工離退休兩種提取類型外,其他類型的提取均需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才可到銀行辦理提取手續,辦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2、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或公積金聯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二)委託銀行審核的提取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和離、退休職工提取已全部委託建設銀行審核,申請人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離退休證、身份證等可直接到本市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三)公積金委託提取還貸業務(即按月自動劃扣)
辦理了本市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辦理公積金委託提取住房業務。此業務必須本人持相關資料到公積金中心或辦事處審批辦理,不可委託他人代辦。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公安部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
Ⅱ 寧夏住房公積金貸款規定有哪些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內全民事行為能容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Ⅲ 寧夏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有哪些
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公積金繳存回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答;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所在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職職工,其本人須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
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含)內,可以申請購房貸款;
職工首次及二次申請貸款的,需支付購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Ⅳ 寧夏公積金貸款政策是怎樣的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內完全民事行為容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5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公積金貸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
2.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
3.受理網點受理;
3.簽約;
4.審批;
5.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6.銀行放款。
Ⅳ 寧夏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什麼調整嗎
目前寧夏回族自治區轄內的中國銀行只有銀川市新華支行、石嘴山市分行、吳忠市分行、中衛支行、青銅峽支行五家支行代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放款與還款工作,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審批、貸後管理、風險控制等工作仍由住房公積金中心負責。請您詳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網點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Ⅵ 2018公積金提取新政策有哪些
公積金提取流程:
1、本人向公司和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
我們首先需要向自己所在公司提出提取公積金的申請,等到單位審核通過後再填寫各項申請書,填寫完畢之後,去公司有關部門加蓋公章;然後可以帶著相關材料及有關復印件到公積金中心來辦理提取。相關材料大概包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等。
2、辦理。
辦理者向公積金中心提交《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單位證明等相關材料及有關復印件之後,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會將材料申請交到下一個部門審核辦理;待工作人員審核完畢之後,交給公積金中心的領導審核,決定是否准許提取公積金。需要注意的是,這個過程可能需要的時間會有些長,還請朋友們不要著急。
3、提取公積金。
經過批准之後會出具取款用的支票,申請者可以憑借本支票去相關的銀行辦理公積金的提取手續,公積金提取的時間為辦理完手續後3-5個工作日轉到個人賬戶。
公積金提取條件是:
1、員工離休、退休,職工完全喪失現有勞動能力或者與單位終止勞動合作關系的,具有提取公積金的條件,畢竟員工離休,退休,或者說完全喪失勞動的能力的情況下,可以提取公積金。
2、公司員工在居民較低生活保障范圍內、家裡經濟狀況不是很樂觀的,享受城鎮特困救助待遇的員工,具有公積金提取的條件。
3、相關人員出國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區定居的,同時需要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4、戶口遷出本市的情況下可以提取公積金,屆時需要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和提取人的身份證。
5、公司的員工已經死亡的,這一條和之前提到的員工離休或退休喪失勞動能力的意思是差不多的。
6、員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是有期徒刑,刑期期滿的時候已經達到了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的可以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供法院的判決書。
7、進城務工人員因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話,可以提取公積金,屆時需要提供申請人的戶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8、購買、建造、翻建或改造具有所有權的自住房。包括商品房(新房、二手房)、集資房、公有住房、舊房改造房、拆遷安置房等類型的自住房。
購買拆遷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資料:
1、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2、《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3、拆遷通知(批文)。
4、拆遷安置協議(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5、結算清單(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6、兩年內的發票或收據(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6)寧夏2018年住房公積金政策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提取注意事項:
1、不是買房就能提取公積金。
提取公積金並不是只要買了房就可以的,其首次申請一定要在貸款期內提出,否則等還完貸款就沒法申請了,只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錢在銀行里貶值;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購房的,則必須在支付房款後兩年內提出申請。
而且按規定,只有購買自住住房且申請商貸按揭購房的職工才可按還貸辦理提取業務;如果貸款所購房產不是住宅性質或貸款類別不是住房按揭貸款的,都不符合還貸提取條件。
2、以「大修」作為申請條件難。
很多地區公積金提取條件都有這樣一條「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但實際操作中,要想以大修申請提取公積金「幾乎不可能」,要更換主體構建的房子才能達到大修條件,在城市裡達到這種情況的房子一般都得拆了。所以,選擇此類申請條件時,多加註意。
3、房子賣掉後不能再提取公積金。
在房子賣掉後,就不允許再以賣掉的那套房申請提取公積金,如果還有其它房子在供,則可以新的房子來申請提取。因此,建議曾辦理自動提取公積金的在「賣一買一」後,一定要記得及時更換申請提取資料,如果以後聯網查出申請提取公積金的房子已經賣了,肯定就會終止自動轉賬;而到那時在供的房子又已還清貸款,錯過申請提取時機的話,也視為暫時放棄提取。
Ⅶ 18年住房公積金有什麼政策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7)寧夏2018年住房公積金政策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Ⅷ 請問2018年住房公積金有什麼好的政策
住房公積金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內立住房公積金容制度;
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Ⅸ 2015-2016寧夏省最新個人繳納住房公積金政策 個人可以繳納公積金嗎
個人沒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的。
住房公積金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版:
住房公積金權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